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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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
烟政发〔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为民服务实事》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分工安排,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配合协作,推动工作开展。市政府办公室要搞好跟踪调度,严格督查考核,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将各项为民服务实事真正落到实处。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2009年为民服务实事
一、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以上,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出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创业培训5000人以上,创业成功率20%以上。(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二、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通过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实现廉租住房“应保尽保”;新建经济适用房5000套,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400套。(责任单位:市房管局、残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城镇低保覆盖率达到1.5%以上,农村低保覆盖率达到3.5%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每人增加100元;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推行校方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
四、实施门楼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启动栖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26项建设工程,在夹河及门楼水库流域实施河道整治、湿地建设、退耕还林和生态恢复等工程。年内完成32处垃圾中转站和白洋河流域湿地建设、关停5家重点污染企业等任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水利局、财政局,栖霞市、福山区、牟平区、芝罘区、海阳市、蓬莱市政府)
五、落实强农惠农扶持政策。抓好良种、农机、粮食、生产资料补贴等政策落实。年内补贴购置农机具1600台(套),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9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0万亩,发展农村沼气用户30000户,近海海域放流和底播各类苗种3.2亿尾(只),新建改建各类畜禽标准化饲养场1000个,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0家,建设52个烟台苹果、大樱桃标准化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机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供销社、财政局)
六、组织家电、农资下乡活动。完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体系,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年内销售冰箱、彩电、手机、洗衣机等指定商品10万件;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和打假护农行动。(责任单位:市财贸办、农业局、工商局、财政局)
七、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建设。自2009年起,用3年时间对全市农村卫生室实施标准化改造建设,村卫生室做到“四室分开”,加强设施配备和乡村医生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年内,完成500个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开展宜居宜行整治活动。对市区部分环境治理不达标区域进行整治,建设改造10处社区公园,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20万平方米、管道燃气用户10000户;以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为载体,增设标志、监控、隔离设施,改善市区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芝罘区、莱山区政府)
九、推动社会福利工程建设。完成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二期、芝罘区社会福利中心(市儿童福利院)、莱州荣军医院精神病防治中心、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社会福利工程建设;新建福山区、莱州市、开发区3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老年人残疾人综合服务场所100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老龄办、残联,芝罘区、福山区、莱州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十、排除病险水库隐患。完成20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重点实施11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其中3座完成主体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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