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工作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5〕16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督查跟进到位,信息反馈到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工作制度的通知》(晋政办〔201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7号)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4〕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一)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文件的贯彻落实。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贯彻落实。
二、责任分工
(一)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和牵头推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分管秘书长负责督促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责任科室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履行抓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主要责任,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工作督导,具体推进贯彻落实,对反馈材料要亲自审核把关。
(三)按照“及时汇总、按时反馈”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务必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落实情况要分别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厅信息科。报告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讲真话、报实情。报告内容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典型做法、实施效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工作意见建议。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及时上报全市情况。市政府办公厅信息科要适时发布《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系列要点》,负责动态督促上报、汇总情况、编写信息稿,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时通过政务信息渠道将落实情况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四)按照“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的要求,由市政府督查室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事项采取检查、抽查、突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复核,推动落实。落实情况报市政府领导。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坚持增长、质量‘两手抓’,改革、转型‘双发力’,统筹兼顾,攻坚克难”的要求,认真研究、深刻领会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文件,突破传统思维和习惯作法,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要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采取一切积极有效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一环紧扣一环,一步紧跟一步,盯住干、马上办、改到位,切实解决重大决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强化督查。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件,市政府督查室要建立跟踪督查台账,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实化、量化,明确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要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督促检查。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增强督查的效果。
(三)问责问效。加大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通报力度,抓落实、树标杆。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通过《晋中政务督查》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对落实情况好的表扬,落实不到位的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实行问责。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舆论引导。市政府办公厅要协调联系各新闻媒体,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主题报道,及时发现、推广好的经验作法,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曝光。
(五)信息报送。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工作部署出台的1个月内,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通过信息渠道向市政府办公厅反馈贯彻落实情况。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于2015年2月13日前将信息工作机构联系方式(包括分管领导、机构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信息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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