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工业企业现场管理典型企业和样板企业的决定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工业企业现场管理典型企业和样板企业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七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五三战略”和全市工业企业开展现场管理年活动的安排部署,推动全市工业企业以现场管理为突破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全市工业企业现场管理中树立典范作用的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命名为工业企业现场管理典型企业和样板企业。

市政府要求全市工业企业以受命名企业为榜样,切实重视和加强企业现场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工业企业现场管理上台阶;同时希望各受命名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提高我市企业现场管理的整体水平和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工业企业现场管理典型企业和样板企业名单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工业企业现场管理典型企业和样板企业名单

一、典型企业(1户)

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

一样板企业(7户)

l、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

2、山西东辉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3、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山西宏特煤化工有限公司

5、山西省文水县大象禽业有限公司

6、山西东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7、山西华润福龙水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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