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吕政办发[20l0]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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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吕政办发[20l0]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市人民政府决定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吕梁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供应计划编制的工作重点
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计划编制的工作重点为:
(一)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对比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实施状况,调查汇总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等来源情况,掌握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在调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编制拟定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城市功能区位、各行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批准。
三、供应计划编制的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从2010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起草发布有关文件通知。
(二)调查分析阶段。时间从2010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重点是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草案拟定阶段。时间从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26日。依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时间从2010年12月29日至2011年1月10日。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搞。
(五)计划报批和公布阶段。时间从2011年1月11日至1月28日前。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备案。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任务分工
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计划编制相关文件起草、调查分析汇总,拟定计划草案、请示报批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计划供地的产业政策、重点投资等相关内容在计划编制中的有效落实。
(三)市建设局、市房产局负责房地产用地和保障性用地的计划编制,供地的规划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审核。
五、供应计划编制的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志国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肖新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李海玉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若东市建设局局长
刘志军市房产局局长
宋王兆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宋王兆(兼)。
六、有关要求
(一)为了不影响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保障项目能及时落地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职责要求,开展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及相关工作,并于2011年1月28日前,将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和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纸质和电子各1份)报送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58—8235402,邮箱:llgtj—LxL@126.corD_。
(二)各县(市、区)参照本通知安排抓好供地计划编制工作。
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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