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汉中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4%左右,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三届八次全会要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围绕“促生产、畅流通、增储备、建机制、保民生”,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审慎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提升价格监测预警能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安排,推进“金价工程”建设,提高物价系统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市场调查巡视,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建议。

2.建立健全价格调控预案。建立和完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完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完善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储备制度。

3.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月度、季度价格形势分析和发布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重要商品供求和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在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的同时,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完善价格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机制,增强引导价格舆论的主动性、预见性、灵敏性,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宣传技巧,增强宣传实效。

4.降低农产品市场流通成本。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流通的作用。各县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运用一定规模的基金,支持设施蔬菜、冷链物流设施和社区平价菜店建设。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对扰乱市场流通秩序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5.促进化肥生产和价格基本稳定。继续落实好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确保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用气供应,促进化肥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6.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防止动用行政手段打压农产品价格倾向,通过整顿治理农产品流通环节价格秩序,使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利益更多向农民倾斜。继续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切实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

7.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

8.继续推进清费治乱工作。巩固和深化涉企收费治理规范工作,加强对涉及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检验、检测、考试、培训,以及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经营服务收费的监管。

9.改进民生价费管理。规范学前教育、银行服务、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物业服务、殡葬服务、考试培训等收费行为。降低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继续扩大游览参观点免费开放范围。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监管,规范电信资费套餐管理,减轻社会负担。

三、着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

10.开展价格专项检查。重点组织涉农收费、化肥价格、粮食收购价格检查;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交通运输价格检查;继续开展成品油、天然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加强医药价格、教育收费、银行收费检查。

11.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重点维护好“两节”、“两会”、“中国最美油菜花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12.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贯彻落实反价格垄断配套规章,重点打击价格垄断协议,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13.稳步推进电价改革。按照中省安排,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推进竞价上网和大用户直接交易;择机出台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

14.完善油气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配套措施,继续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15.推进水价改革。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合理制定征收标准;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改革;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

16.继续推进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改革。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完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协调机制,推进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改革;提升优质旅游资源价值,进一步拉大优质旅游产品与一般旅游产品的差价,建立合理的门票价格比价关系。

五、继续加强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

17.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进一步研究规范价调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切实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体的作用。

18.加强成本调查和监审。加强对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垄断性行业的成本监审;开展对市场形成价格和收费的成本调查工作;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常规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成本调查户的管理,不断增强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应急反应能力。

19.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着力构建适应价格公共服务常态化要求的工作机制;做好价格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处理工作。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进一步发挥好社会监督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对价格的监督作用。

20.加强价格认证、药价评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纪检监察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发挥价格协会和价格研究机构的作用,对价格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和难点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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