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委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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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委办〔2014〕29号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凉山州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
凉山州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快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文明创建、卫生计生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院坝,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全覆盖、保基本、促完善、可持续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努力建设一体化、标准化的文化院坝,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构建我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将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院坝建设的立足点,通过开展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向广大群众提供积极健康的公共文化产品。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形地貌等自然地理条件,贴近当地群众实际需求,突出针对性和便利性。充分挖掘各地文化资源,尊重乡风民俗,提供富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整合资源,创新驱动。充分整合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发挥综合效益。积极探索文化院坝建管用机制和规范运行模式,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范围。
乡镇(街道)、村(社区)及部分有条件的新农村聚居点,试点建设23个(详见附件3)。
(二)主要任务。
推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合并建设,协调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乡村医疗卫生点等公共资源一并纳入统筹规划、合并建设、综合利用,形成“一院一坝一品牌”各具特色的文化院坝。
“一院”,即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报刊阅览室(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乡镇广播站(村级广播室)、村卫生室、宣传栏(屏)等,有条件的可建设室内电影放映室。
“一坝”,即室外文化活动场所。包括综合运动场(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舞台、电影固定放映点等。
“一品牌”,即富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活动。结合乡风民俗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广泛开展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创新服务形式,吸纳社会各界参与,构建建、管、用一体化的管理服务格局。
(三)建设特征。
1.一体化:整合现有公共文化资源,推动综合文化站(中心)、广播站、道德讲堂、志愿者工作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农家(社区)书屋、乡镇出版物销售网点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合并建设。统一标识,分层分级明确名称。
2.标准化:按照四川省发改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六部门制定的《四川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工程实施规划(2013—2015)》(川发改社会〔2013〕1062号),结合凉山州文化院坝测评细则(详见附件2)进行建设。
3.功能化:具备通过广播、橱窗、集会等形式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倡导健康文明新生活的宣传功能;具备群众能跳坝坝舞、能看电影、能开展健身活动以及其他有益文体活动的娱乐功能;具备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技能培训、读书活动等形式,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科技素质、法律素质和文明素质的教育功能;具备通过广播、LED屏等应急视听设备及时发布应急信息,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疑释惑,引导舆论,在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还应承担群众临时应急避难场所的应急功能。
4.特色化:结合当地文化特色,有效利用旅游、科技、卫生、文艺、文化大户、文化企业等优势资源,打造个性鲜明的文化院坝。
5.示范化:探索文化院坝建设经验,形成文化院坝建设、管理和发挥作用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建设要求。
1.完善设施设备。按照我州文化院坝建设相关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设施设备。
2.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好坝坝舞、文艺演出、农家书屋读书活动、农业技术培训、禁毒防艾宣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彝区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宣传等活动。
3.打造特色品牌。结合实际,突出特色,鼓励创新,打造地方文化品牌。
4.探索工作经验。探索文化院坝建设经验,形成文化院坝建设、管理和发挥作用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时间安排
2014年4月30日前各县市申报建设点(详见附件4),5月10日前州文化院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审批,11月30日前各县市完成建设,12月组织申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文化单位,必须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文化院坝建设对夯实全州文化建设基础、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要求上来,不推、不拖,不等、不靠,积极推进文化院坝建设。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文化院坝建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州上成立凉山州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全州文化院坝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案、规划的审定。
各县市党委、政府是文化院坝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牵头抓总,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要负责做好文化院坝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和督促工作。县委、政府目标督查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督查督办。
(三)强化保障,提供支持。各县市要加大财政投入,将文化院坝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杜绝向群众摊派。管好用好各项专项资金,做到统筹规划,合理使用。宣传、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跟进服务,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为群众建成“放心工程”。各县市完成建设后,经州文化院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后分一、二、三级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经费补助。
(四)建立机制,完善管理。一是建立常态化开展工作的运行机制。落实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活动主体,确保文化院坝功能最大化、活动常态化。二是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评估验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不断促进文化院坝建设上档升级。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将文化院坝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逗硬奖惩。四是建立人员保障机制。落实好专兼职“文化管家”,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劳动报酬,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引导专业人士和企事业单位、机构等提供有偿文化服务,为文化院坝提供造血功能。
(五)创新内容,突出特色。各地要发挥文化带头人作用,鼓励文化大户、文化企业、协会(学会)等参与文化院坝建设,利用非遗、特色文化旅游项目、产品等,按照“一院一坝一品牌”的要求,创新内容和机制,打造文化特色鲜明,运营机制灵活,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文化院坝。
附件:1.凉山州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凉山州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测评细则
3.凉山州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规划表
4.凉山州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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