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乡千村”新村建设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乡千村”新村建设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委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乡千村”新村建设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凉委办〔2013〕30号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州委、州政府决定开展“百乡千村”新村建设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县市自查。
5月8日至20日,各县市以近三年建设的新村农房为对象,对统规统建和统规自建的农房开展拉网式自查,并于5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州委、州政府和州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州级检查。
5月21至30日,州委、州政府组成检查组,在县市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县市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规划情况。
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建设等是否进行了全面规划;规划是否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是否建设了防洪、排水等配套设施。
(二)选址避灾情况。
选址是否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区和洪涝灾害易发区以及易燃易爆区域;是否在《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认定的建设适宜区内规划建设新村新房。
(三)农房及公用建筑质量安全情况。
1.是否按照“经济、适用、安全、卫生”和“确保安全、功能完善”的原则进行设计。安宁河谷地区是否“前庭后院+小楼”、大凉山彝家新寨和木里藏区是否按照“前庭后院加屋檐”的要求布局新居庭院,新建农房是否推广使用西式瓦。
2.抗震设防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抗震设防规范要求,进行结构设计和相应的构造设置,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
3.建筑材料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是否进行抽检验收,房屋主体部分是否存在建材不合格而影响建房质量和安全的现象。
4.是否建立专门的建房技术监督指导工作组。是否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订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指导方案,并重点抓好组织培训、监督检查、信息收集等工作。在向农户提供住房设计方案图纸的同时,是否提供了配套的施工图,便于技术人员帮助和指导农户按照施工图施工等。公用建筑(村民活动中心等)施工设计图、施工过程检查、分项检查验收等程序是否到位,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5.是否组织竣工验收。是否在项目牵头实施部门的综合协调以及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房屋竣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是否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才投入使用。
6.对房屋基础、墙体、梁、柱、楼屋板、屋架等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房屋周边排水设施及其它灾害隐患要开展排查。
7.认真听取乡镇、村委会、农户等对房屋质量问题、使用情况的意见。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
带队领导:达久木甲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
牵头部门: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参加部门:州防震减灾局、州民宗委
检查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
联系人:州民宗委邱伍各电话:14780622776
第二组:
带队领导:刘明书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牵头部门:州国土资源局
参加部门:州畜牧局、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检查县市:西昌市、越西县、冕宁县
联系人: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阿生达石
电话:13882479600
第三组:
带队领导:白云州政府副州长
牵头部门:州扶贫办
参加部门:州农业局、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检查县:木里县、盐源县
联系人:州扶贫办董红兵电话:13908153148
第四组:
带队领导:蒋若枫州政协副主席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
参加部门:州水务局、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检查县:普格县、布拖县、喜德县
联系人:州发改委王涛电话:13980287763
第五组:
带队领导:陈华州委副秘书长
牵头部门:州委农办
参加部门:州环保局、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检查县:德昌县、雷波县、甘洛县
联系人:州委农办余天伟电话:18981502089
第六组:
带队领导:王永贵州政府副秘书长
牵头部门:州扶贫办
参加部门:州林业局、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检查县:昭觉县、美姑县、金阳县
联系人:州扶贫办王超电话:13728997876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要高度重视“百乡千村”新村建设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本着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查缺补漏,做好迎检工作。
(二)各州级相关部门自行确定参加检查人员,并于5月17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报州委农办。
(三)各检查组具体检查时间由带队领导确定,检查组牵头单位要做好和被检查县市的对接工作。
(四)各检查组要深入实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完成检查工作,要全面、客观、准确掌握新村农房、基础设施以及“1+6”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五)各检查组要于6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报州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州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汇总各检查组的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州委、州政府。
(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州“十条规定”,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联系人:余天伟,联系电话:18981502089。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