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南府办函〔2016〕1号
颁布日期:2016-0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6〕1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意见》(川府发〔2014〕71号)精神,现就201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法安排

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市检察院)

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市政府办公室)

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市环境保护局)

5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国土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市水务局)

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7月:《信访条例》(市委群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市农牧业局)

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市残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南充国安局)

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公安局)

二、学习时间安排

原则上定于每月第一个、第三个星期的市政府常务会议正式议题开始前进行学习,每次时间20分钟左右。

三、讲法要求

(一)讲法准备。会前由主讲部门按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会人数准备讲稿和法律、法规单行本。讲稿要提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主讲人应先到市政府法制办试讲。讲稿确定后,要提前送参会人员预习。

(二)讲法内容。原则上由主讲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讲。讲法不能照本宣科,应采取以案讲法的形式进行,用本部门实际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案例,从法律视角剖析政府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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