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和优秀教师的决定
关于表扬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和优秀教师的决定
|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表扬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和优秀教师的决定
攀府发[2014]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长期以来,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了表扬他们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的显著贡献,弘扬他们的高尚师德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根据《攀枝花模范校长和攀枝花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办法》(攀委办发〔2008〕12号),市政府决定授予田锐等4名同志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称号,授予郭志洪等16名同志第六批“攀枝花优秀教师”称号,并予以表扬奖励。
希望受表扬的模范校长和优秀教师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一如既往地投身于教育事业,为我市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成绩。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刻苦钻研、德高为师、行为世范、志存高远,努力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和优秀教师名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4日
附件
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和优秀教师名单
一、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4名)
田锐市外国语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吴建伟市建筑工程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张德市第五小学校校长
汤兴文市第三十一中小学校校长
二、第六批攀枝花优秀教师(16名)
郭志洪市第三高级中学校
陈晶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周均市第二初级中学校
陈淑荣市实验学校
余兴梅市第二小学校
李军市第二十五中小学校
杨俊林市第十二中学校
李洪友仁和区大河中学校
任明容仁和区东风小学校
刘雪涛米易县第一小学校
李玲丽米易中学校
刘再坤盐边县城第一小学校
肖仁学盐边县红格中学校
王文玲十九冶高级技工学校
罗莲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
王欢攀枝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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