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和优秀教师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表扬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和优秀教师的决定

攀府发[2014]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长期以来,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了表扬他们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的显著贡献,弘扬他们的高尚师德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根据《攀枝花模范校长和攀枝花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办法》(攀委办发〔2008〕12号),市政府决定授予田锐等4名同志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称号,授予郭志洪等16名同志第六批“攀枝花优秀教师”称号,并予以表扬奖励。

希望受表扬的模范校长和优秀教师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一如既往地投身于教育事业,为我市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成绩。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刻苦钻研、德高为师、行为世范、志存高远,努力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和优秀教师名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4日

附件

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和优秀教师名单

一、第六批攀枝花模范校长(4名)

田锐市外国语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吴建伟市建筑工程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张德市第五小学校校长

汤兴文市第三十一中小学校校长

二、第六批攀枝花优秀教师(16名)

郭志洪市第三高级中学校

陈晶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周均市第二初级中学校

陈淑荣市实验学校

余兴梅市第二小学校

李军市第二十五中小学校

杨俊林市第十二中学校

李洪友仁和区大河中学校

任明容仁和区东风小学校

刘雪涛米易县第一小学校

李玲丽米易中学校

刘再坤盐边县城第一小学校

肖仁学盐边县红格中学校

王文玲十九冶高级技工学校

罗莲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

王欢攀枝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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