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古尔邦节放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和行办发明电﹝2011﹞289号
颁布日期:2011-1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1年古尔邦节放假的通知

和行办发明电﹝2011﹞28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部队,各群众团体:

2011年11月7日是广大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古尔邦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古尔邦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1〕515号)要求,按规定过这一节日的各族群众放假三天,11月10日正常上班;其他各族群众11月7日放假一天。

节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请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将节日期间值班表于2011年11月4日前报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

和田行署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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