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苏府〔2006〕5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总纲。编制和实施本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要抓紧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要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要抓好面向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使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抓好基层和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九日
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1.2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和分类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1.4工作原则
1.5应急预案体系
1.6适用范围
2组织体系
2.1应急处置组织指挥体系
2.2应急联动体系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警和报警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4应急响应和处置
4.1分级分类响应
4.2先期处置
4.3基本应急和扩大应急
4.4指挥与协调
4.5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4.6应急结束
5保障措施
5.1应急队伍保障
5.2财力保障
5.3基本生活和物资保障
5.4医疗卫生保障
5.5交通运输保障
5.6治安维护
5.7人员防护
5.8通信与信息保障
5.9公共设施
5.10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5.11社会动员保障
5.12技术储备与保障
6后期处置
6.1恢复与重建
6.2社会救助
6.3保险
6.4调查总结和评估
7教育、演习和监督管理
7.1演习演练
7.2宣传教育和培训
7.3责任与奖惩
8附则
8.1制定与解释
8.2实施时间
9附件
9.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9.2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9.3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
9.4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示意图
9.5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发布流程图
9.6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框架
9.7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框架
9.8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框架
9.9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发生地报警类)
9.10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监测机构报警类)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提高本市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政发〔2005〕9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和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5)经济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物价异常波动、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能源(煤电油)以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短缺事件等。
上述五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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