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铁政办发[2005]56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二十日

铁岭市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预案

为增强市政府对市场商品价格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市场商品价格稳定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价格波动应急

本预案所称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是指由于市场商品供求变化以及意外因素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市场商品价格异常波动,为保持市场商品价格的基本平稳,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在一定时期内采取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

二、应急原则

(一)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二)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工作以经济调控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三、预警应急等级

在日常价格管理工作中,由市物价局指定专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价格进行定点、定时监测,随时掌握市场商品价格变动信息。在监测市场商品价格的同时,根据市场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省物价局报告监测情况,分析市场商品价格变化原因及未来走势,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

根据市场商品价格波动的幅度、波及的范围,将价格波动的预警分为三级:

一级预警:部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涨幅不大,市民集中购买。

二级预警:部分商品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50%以上,波及的范围较广,商品供应明显紧张。

三级预警:部分商品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100%以上,市场发生抢购现象,市民出现恐慌心理,部分地区、网点出现商品脱销。

四、应急措施

(一)进入三级预警状态时,采取如下措施:

1.加大市场监测力度。预测分析市场供求动态及有关价格信息,及时向应急小组反馈,实施信息通报和应急值班制度,各县(市)区物价局每天向市物价局报告市场商品价格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搞好舆论宣传。联络、协调相关部门,以物价局或应急小组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以登报、电视讲话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情况。

(二)进入二级预警状态时,除采取三级预警状态应急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重点监控。将主要农贸批发与零售市场、大型超市等列为主要监控对象,实行全天候监控,随时通报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对市场价格进行全面检查。应急小组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对市场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3.利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市场价格。

(三)进入一级预警状态时,除采取二级预警状态应急措施外,可视情况,提请省物价局实行进销差率控制或最高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

五、应急组织和职责

(一)设立市政府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小组(人员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和组织应急工作,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

(二)应急小组职责:

1.根据市场商品价格波动状况,判断价格预警状态,提请市政府启动和终止应急行动。

2.指挥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展应急工作。

3.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物价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制定应急实施方案。

(三)应急小组办公室职责:

1.监测市场商品价格变化动态,向应急小组组长提出应急行动意见。

2.协调应急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应急预案启动的实施工作。

3.掌握应急工作进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应急小组报告市场商品价格情况。

4.协同有关部门使用、核实预案的各项费用开支。

(四)各部门职责:

1.物价部门:负责市场商品价格监测,同时掌握市场商品价格变化动态,必要时提请省物价局制定差率控制、最高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2.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力调度,保证商品调运的优先需要。

3.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市场治安秩序,防范因部分商品供求紧张引发群体性治安案件和社会骚乱。

4.财政部门:负责筹措拨付应急供应所需资金。

5.工商部门:负责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欺行霸市、无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

6.质监部门:负责应急时期商品质量监测,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7.商业、粮食部门:负责商业企业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预测市场供求走势,向市政府及应急小组提出意见。

8.统计部门:负责统计商品购物、批发、销售、库存等有关数据及商品价格波动对价格指数的影响等。

六、应急行动终止后的有关工作

应急行动终止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给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附件:

铁岭市政府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秉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魏孝思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晓光市物价局局长

成员:任国兴市商业局副局长

揣恩仁市粮食局副局长

郝述毅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晓民市公安局副局长

军玲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振华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宝玉市质监局副局长

吴炳军市统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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