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发改委《镇江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及《2006年全市服务业发展指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转发市发改委《镇江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及《2006年全市服务业发展指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转发市发改委《镇江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及《2006年全市服务业发展指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6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市发改委制定的《镇江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及《2006年全市服务业发展指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镇江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
市发改委
为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纲要》(镇发〔2005〕51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镇发〔2005〕5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全面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绩效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全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
二、考核对象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行业机构。
三、考核内容
1.各辖市、区(包括镇江新区)考核内容
(1)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及占比;
(2)服务业从业人员总数及占比;
(3)服务业投资总额及占比;
(4)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及占比;
(5)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结构优化程度;
(6)服务业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
2.市各有关部门和行业机构考核内容
(1)各行业专项经济指标;
(2)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3)服务业组织推进工作情况。
四、考核方式
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以年度为考核期限。每年3月底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上年度服务业绩效考核、分解本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指标和主要工作,并形成年度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报告,上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绩效评估分为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内部评估占40%,外部评估占60%。内部评估主要由市各有关部门和各辖市(区)对照正式下达的发展指标和主要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年1月底前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外部评估主要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学者、媒体、社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采取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
五、奖惩
根据年度服务业绩效考核报告,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年度奖惩建议,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本办法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2006年全市服务业发展指标和主要工作分解
市发改委
一、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一)市委组织部
选派一定数额的服务业管理人员(35名)出国(境)交流培训。
(二)市委宣传部
1.推动文化领域改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其比重比上年明显提高。
2.制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市发展改革委
1.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同期GDP增幅。
2.会同市质监局落实《江苏省服务业名牌实施意见》,推进我市服务业名牌战略的实施。
3.制定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的落实。
4.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推进服务业发展指标和主要工作的落实。
5.会同市财政局安排使用好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6.实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社会资本投入经营性公共事业的比重比上年明显上升。
7.推进公共基础性、功能性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港口、公路、过江通道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8.负责组织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的评比工作,会同市人事局、科技局等部门制定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的评比办法。
(四)市经贸委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同期GDP增幅。
2.加快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实施纲要》中的“一批新型产品交易市场和特色街区的建设”,及“一批特色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改造提升”,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做好《实施纲要》中的“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工程”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全市乡镇村连锁放心店建设,网点达到300家。
4.全市连锁经营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15%以上。
5.落实《若干意见》中“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用于中小服务企业”的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市扶持民营资金中安排不小于30%的比例用于中小服务企业。
(五)市国资委
1.推进服务业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确保完成3家。
2.推进肴肉产业化生产,培育一个锅盖面品牌。
3.参与协调镇江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确保市食品公司冷冻批发市场年内开业。
(六)市教育局
1.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打造长三角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职业教育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学生比重达50%以上。
2.监督各地对引进的高级服务业人才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落实。
(七)市科技局
1.全市科技研发投入占同期GDP的比重确保达到1.38%,力争1.4%;实现技术合同金额4亿元以上。
2.专利申请数2200件和授权数1000件。
3.会同市发改委、人事局等部门制定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的评比办法,负责组织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的评比工作。
4.负责《实施纲要》中的研发设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投资机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配合税务部门,落实《若干意见》中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八)市公安局
1.落实《若干意见》中“对进入市区的物流配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为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进一步放宽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免收我市地方金融机构在以资抵贷、抵贷资产接受和变现办理资产过户、登记、抵押等事项过程中所发生的机动车辆检测费和过户交易费。”的政策。
2.减少前置审批,研究清理不合理的市场准入条件。
(九)市民政局
1.社区中居民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与服务业增速保持同步,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加快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步伐。
2.健全社会救助和服务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四级社区服务网络;做好社区服务企业认证工作,引导经营性社区服务向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协助有关部门规划建设中心村和搭建农村社区服务平台。
(十)市财政局
1.保证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落实到位,并会同市发改委安排使用好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2.落实《若干意见》中涉及市级财政扶持的各项政策,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监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政策的落实。
(十一)市人事局
1.负责《若干意见》中“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工作的,与出国前的工龄可不间断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予以承认,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对科技服务机构内部的职务结构比例,政府人事管理部门不再实行指标控制,由单位根据自身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职务等级,确立岗位责任和任职条件。科技人员竞争上岗,所取得的职务和相应待遇仅在聘期内适用。”、“引进人才实行‘零门槛’政策,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并具有一技之长的人才,到本市服务业企业工作,可直接办理流动手续。”、“每年选派一定数额的人员到美、日、欧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以及香港地区,进行出国(境)交流培训”的政策落实,并制定实施细则。
2.负责制定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的评比办法,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等部门组织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的评比工作。
(十二)市劳动保障局
1.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比2005年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98%以上,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40%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5%以上,农村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90%以上。
3.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再就业和职业培训人数分别比2005年增加10个百分点,培养服务业紧缺高技能人才比2005年增长2个百分点,其中技工学校培养增加2个百分点。
(十三)市国土资源局
落实《若干意见》中“保障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对物流、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对列入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的政策。
(十四)市建设局
1.房地产增加值比2005年实际增长10%以上。
2.全市房地产新开工面积100万平方米,销售面积70万平方米。
3.全年房地产投资总额30亿元。
(十五)市房管局
1.商品房销售额18.7亿元,二级市场交易总额10亿元,人均建筑面积27.8平方米。
2.落实《若干意见》中“免收我市地方金融机构在以资抵贷、抵贷资产接受和变现办理资产过户、登记、抵押等事项过程中所发生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的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十六)市交通局
1.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同期GDP增幅2个百分点。
2.落实《若干意见》中“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每辆货运车辆定额征收运输管理费”、“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营业性大型货车载质量20吨以上部分减半征收养路费、货物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对不报停的载重量在10吨以上的货车可实行全年一次性包交养路费,优惠2个月,全年按10个月征收。”、“对旅游定点车辆按全省统一的现行标准的下限征收客票附加费”、“建立旅游‘绿色通道’,全国各地旅游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停车区域,在全市范围内均享受与当地客运车辆的同等待遇,不得歧视和限制。将列入红色旅游规划景点、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连接道路建设纳入交通规划,参照农村公路建设予以补贴。”的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十七)市口港局
镇江港货物吞吐量比上年增长10%,镇江港集装箱吞吐量比上年增长12%。
(十八)市信息产业局
1.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同期GDP增幅3个百分点以上。
2.百人电话用户数200部,家庭和企业宽带网用户数20万户,增速20%。
3.负责《实施纲要》中镇江软件园建设,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九)市农林局
1.农、林、牧服务业增加值增幅比2005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2.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市外经贸局
1.积极推进服务业利用外资,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2.落实《若干意见》中涉及扩大开放的政策。
(二十一)市文化局
1.积极培育和规范我市文化市场,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2个百分点。
2.依托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积极推进茅山新四军纪念馆“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镇江博物馆达国家AAAA级景区标准。
3.积极稳妥地实施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的管办分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运行机制创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我市文化建设和文化活动。
4.积极开展镇江大剧院建设方案调研论证活动,为镇江新城区文化中心规划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二十二)市卫生局
1.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95%,医疗机构千人拥有床位数3.12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95%。
2.落实《若干意见》中“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对企业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的政策,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
(二十三)市环保局
支持《实施纲要》中有关服务业重大项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建设中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
(二十四)市国税局
落实《若干意见》中涉及国税的有关政策。
(二十五)市地税局
落实《若干意见》中涉及地税的有关政策。
(二十六)镇江工商局
1.落实《若干意见》中涉及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2.落实《若干意见》中“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对企业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的政策,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
(二十七)镇江质监局
1.落实江苏省《服务业名牌实施意见》,推进我市服务业名牌战略的实施,争创1—2个江苏省服务业名牌。
2.落实《若干意见》中“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质监管理部门等对企业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的政策,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
3.制定镇江市服务业标准化意见,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各项规范,逐一推出。
(二十八)市广电局
全市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达到2500户,有线电视村村通新增4.27万户。
(二十九)市体育局
人均拥有公益性体育设施占地面积1平方米,人均拥有公益性体育设施场地面积0.7平方米。
(三十)市统计局
1.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同期GDP增幅。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服务业统计季度报表制度。
3.牵头做好《实施纲要》中十大服务领域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三十一)市旅游局
1.旅游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上升4个百分点以上。
2.2006年全市接待境内外游客总数1380万人次,增速20%,旅游总收入140亿元,增速20%,人均游客逗留天数1.8天。
3.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介工作,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三十二)市园林局
1.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增幅比上年增长0.7%。
2.旅游客流量增幅比上年增长20%,游客满意度不低于80%。
(三十三)市物价局
1.落实《若干意见》中“服务业的用水(桑拿、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用气价格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并轨。”“服务业的动力用电价格按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执行,服务业的照明用电价格逐步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并轨。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商业照明类用电价格,改按其他照明类用电价格执行。对物流、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企业用电按普通工业企业价格标准执行。流通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加工设备的生产用电,以及列入市重点扶持的大型中高级批发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大型配送中心的照明用电,按普通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除社区医疗、居民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以外的社区服务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的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2.落实《若干意见》中“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的价格,各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擅自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实行群众举报,严肃查处。”的政策。
3.落实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其他服务价格改革的措施。
(三十四)市供销社
1.做好《实施纲要》中的“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工程”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全市乡镇村连锁放心店建设,网点达到300家。推进“万村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工作。
2.农资连锁网点达到100个。
(三十五)镇江邮政局
2006年全市邮政业务收入19806万元,增速6%。
(三十六)人行镇江中心支行
1.金融业增加值增幅达到14%以上。
2.2006年全市金融机构新增本外币各项存款100亿元,新增本外币各项贷款85亿元。
3.指导督促各银行落实《若干意见》中“对列入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给予信贷以及其他各类融资方面的扶持和优惠,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的政策,并提出工作意见。
4.协助做好《实施纲要》中积极引进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的工作。
(三十七)镇江银监分局
1.推动《若干意见》中涉及金融业的有关政策的落实,并提出工作意见。
2.协助做好《实施纲要》中积极引进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的工作。
(三十八)市保险行业协会
2006年全市保费收入总额20亿,增速6%。
(三十九)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落实《若干意见》中“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等对企业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的政策,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
(四十)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落实《若干意见》中“建立和完善大通关制度,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管理部门实行‘5+2’无假日预约通关,口岸实行24小时全天候通关,提高通关速度。”的政策。
(四十一)镇江海关
1.落实《若干意见》中“建立和完善大通关制度,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管理部门实行‘5+2’无假日预约通关,口岸实行24小时全天候通关,提高通关速度。”的政策。
2.支持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帮助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各辖市(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
地区
服务业增速(%)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比重(%)
服务业固定资产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比重(%)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服务业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
丹阳市
超过实际GDP增速
35.0
32.5
38.0
15.0
36.0
45.0
句容市
超过实际GDP增速
33.0
30.5
30.0
10.0
32.0
40.0
扬中市
超过实际GDP增速
36.0
35.5
37.5
18.0
35.0
43.0
丹徒区
超过实际GDP增速
33.0
30.5
35.0
12.0
33.0
30.0
京口区
超过实际GDP增速
44.0
37.5
40.0
22.0
38.0
56.0
润州区
超过实际GDP增速
48.0
37.5
43.0
36.0
38.0
60.0
镇江新区
超过实际GDP增速
21.0
25.0
25.0
6.0
50.0
15.0
三、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建设内容
起止年限
投资额
2006年形象进度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开工
年限
竣工
年限
投资
总额
本年度计划投资
1
镇江宝华化学品物流
新建
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调度指挥中心、仓库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9650平方米;运输专用车辆100辆。
2005
2007
2.8亿元
1.5亿元
调度指挥中心、仓库及配套设施竣工;购买运输专用车辆30辆。
京口区人民政府
2
第一楼街商业步行街
新建
镇江东邦置业有限公司
标准性酒店式公寓14400平方米,商铺42000平方米,中心广场3000平方米,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
2005
2007
6000万美元
2920万美元
完成拆迁,土建工程竣工验收5.6万平方米。
京口区人民政府
3
中盛粮油现代储运
改扩建
中盛现代储运(镇江)有限公司
一个五万吨级通用散粮泊位,一个五万吨级液体食用油泊位和粮油深加工结转基地,及其他仓储配套设施。占地500亩。
2004
2006
6250万美元
1850万美元
第一座码头竣工
京口区人民政府
4
镇江国际工业品物流中心一期
新建
润扬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一期占地260亩,项目包括:综合办公楼1.5万平方米,营业楼16万平方米,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设施。
2005
2006
4.07亿元
2.87亿元
工程竣工
润州区人民政府
5
长江新天地
新建
镇江赛格特房地产有限公司
占地150亩,项目包括办公、商业、娱乐建筑9万平方米,市政设施用房250平方米,及绿化景观、环境保护设施。
2005
2007
5.2亿元
2亿元
完成一期9万平方米营业用房。
润州区人民政府
6
沃尔玛镇江店
新建
深国投
占地49亩,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2006
2007
1250万美元
1000万美元
完成项目立项、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大楼主体工程。
润州区人民政府
7
镇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新建
浙江宁波春和集团
占地300亩,项目包括:交易大厅、商业铺面、物流中心和情报中心。
2006
2007
3亿元
1.2亿元
完成项目立项、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项目一期工程。
润州区人民政府
8
望京天地
结转
镇江润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品牌服饰广场,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A座12000平方米,B座面积23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8000平方米;商铺面积25000平方米,铺位1200个。
2005
2006
5亿
4.8亿
项目工程计划于2006年9月底完工(包括室内装潢、商家进驻、商品陈列),争取10月1日开业。
润州区人民政府
9
惠龙码头
新建
惠龙长江港务有限公司
项目分为码头、堆场和办公、生活服务区四部分。其中码头岸线长度1100米,拟建成一流的港口物流、仓储和建材市场。一期工程计划用地683亩(含江滩),规划建设5万吨级公共码头1个,15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及职工宿舍。
2006
2006
9600万美元
1.5亿元
12月份码头水工部分结束,试产运行;办公楼4月开工,12月底基本竣工。
润州区人民政府
10
龙山双目湖生态旅游项目
结转
镇江龙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生态观光园;会议接待中心;度假村;运动休闲娱乐设施。
2005
2010
2980万美元
8000万元
一期主体工程开工,完成99幢低密度住宅楼建设。
丹徒区人民政府
11
世业洲旅游度假区整岛开发
新建
镇江世业洲旅游发展总公司
项目以“生态、旅游、度假、运动、体验”为主题,包括:东西湖景区、地方民俗文化广场、游艇俱乐部、农业生态观光园区、商务会议中心,及度假、娱乐、餐饮等旅游配套设施。
2006
2010
50亿
2亿
东湖景区一期完工,海事综合基地完成,环岛滨江大道建成。
丹徒区人民政府
12
新区科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
结转
镇江新区高新园区管理局
1、留学生创业园:孵化大楼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1.8万平方米;2、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万平方米;3、镇江软件园:孵化大楼1.8万平方米、产业化基地2万平方米。
2005
2008
3.5亿
1000万元
进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标准厂房建设。
新区管委会
13
镇江新区大港港口物流基地项目
新建
江苏大港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仓储区、加工区、信息中心、铁路公路专线、石化管线、码头扩建、配送中心及配套设施,其中物流信息中心8500平方米、集装箱堆场2.8万平方米、仓库1.5万平方米、散杂货堆场5.46万平方米。
2006
2010
28.8亿
1亿元
进行物流信息中心、集装箱堆场、仓库、散杂货堆建设。
新区管委会
14
镇江经济开发区中心商务区项目
新建
镇江新区城投公司
对镇江经济开发区中心商贸集聚区开发建设,包括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企业担保中心、五星级酒店、会所、娱乐健身场所、商业步行街、房地产开发及配套设施。
2006
2010
24.8亿
2亿元
进行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瓦尔登国际会所、海德公园房地产开发及道路等配套设施开发建设。
新区管委会
15
茅山生态农业示范园
新建
江苏白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农林果园生态观光景点及休闲渡假项目。
2005
2010
1.56亿
1200万
土地调整、项目规划建设完成。
句容市政府
16
茅山二、三茅峰景区建设
新建
茅山风景区管委会
观景大道、游览配套设施、景点、宫观古迹恢复。
2003
2008
2亿
1500万
古迹、遗址清理完成,改化景观建设。
句容市政府
17
句容国际大酒店(四星级)
新建
镇江曙光置业有限公司
集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酒店。
2004
2007
1.5亿
5000万
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工。
句容市政府
18
中国眼镜城
结转
浙江椒光集团丹阳房地产开发公司
13万平方米中国眼镜产品交易厅,1万平方米的检测中心大楼,物流中心、中国眼镜博物馆、中国眼镜会展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2005
2008
4.7亿
1亿
完成二期拆迁工作。
丹阳人民政府
19
滨江物流中心二期工程
结转
丹阳市滨江物流中心
依托丹阳的工具,灯具、服装、化工等产业,围绕生产企业和商品市场,为客户提供仓储、配送、信息服务。其中仓储3.8万平方米,信息与业务大厅8000平方米,智能型外贸仓库1.6万平方米,停车场2.2万平方米。
2004
2008
1.2亿
3600万
信息与业务大厅主体工程完工,停车场1.1万平方米。
丹阳人民政府
20
丹阳森林家俱博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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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森林家具有限公司
森林国际装饰8万平方米的交易展示大厅、物流中心仓储。
2005
2008
5.6亿
1亿
完成征地150亩,一期工程完工。
丹阳人民政府
21
正大物流配送中心
结转
正大物资有限公司
1、码头泊位、仓储、运输车辆和船队、商务中心;2、集采购、运输、装卸、仓储、销售、配送为一体的一条龙服务;3、运输和配送各种建材工业原材料及产品、农业产品及化肥等。
2005
2009
8000万
1400万
部分码头泊位、场地、房屋、道路形成、部分设备进场。
扬中市人民政府
22
镇江港扬中港区兴隆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
新建
镇江兴隆港务有限公司
3万吨级杂货泊位1个,3.5万吨级散货泊位1个。
2006
2007
3.98亿元
1.5亿元
拆迁安置,水下工程完工。
扬中市人民政府
23
人民医院综合大楼
新建
扬中市人民医院
12层高现代化病房大楼,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2006
2007
5000万
2500万
基础及部分框架形成。
扬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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