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文号:鹤政〔2008〕38号
颁布日期:2008-09-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鹤政〔2008〕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8〕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企业上市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培育、激励和服务职能,加大宣传培训和激励扶持力度,提高企业上市意识,大力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使上市后备资源不断丰富,上市企业逐年增多。“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育15家以上后备上市企业;发起设立或组建拟上市的股份公司10家以上,力争上市企业达到3-5家;融资和再融资50亿元以上。

二、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重点

(一)全力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上市。对基础较好、主业突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引导、支持其制定上市工作计划,抓好关键环节,争取尽快上市。一是抓紧做好股份制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二是选择信誉良好、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认真做好上市辅导;选择好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企业上市做好基础工作。三是企业进入上市辅导、辅导报备,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交易机构提交上市申请等有关文件材料时,帮助企业加强与有关证券监管部门、证交所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及时向省、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系会议办公室备案。2008年重点抓好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公司的境外上市,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上报申请材料,大用公司、永达公司及其他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

(二)全方位扩大上市后备资源。围绕全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成长型企业,筛选一批符合产业政策、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列入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列入“省百户重点企业”、“五十户”高成长型企业名单的企业均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创造条件促其发展。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对盈利能力持续下降,规范运作成效不明显的企业及时调出。

(三)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积极引导前景较好、有一定规模、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尚未改制的企业,通过新设、改组、转制、引进战略投资者、债权转股权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尽快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股份有限公司。

(四)积极拓展上市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融资。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或并购,买壳或借壳上市。鼓励已上市公司利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渠道进行再融资。

三、促进企业上市扶持政策

(一)对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等部门在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资金项目、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等政策性资金申报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市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科技项目补助资金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申报上市过程中,由于改制、资产重组等原因造成净资产增值而补缴企业所得税的,上市成功后市、县(区)财政按本级留成部分等额支持企业。

(三)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列入上市计划后,利用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上市成功后市、县(区)财政按个人所得税本级财政留成部分等额支持企业。

(四)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我市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对原以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出让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土地评估价格60%的标准核定。若在3年内仍未上市,企业应补交土地出让金优惠部分,或维持原土地取得方式。

(五)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变更或新设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市内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在办理水、电、土地、生产办公用房、车辆、设备等过户手续时,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收费按低限收取。

(六)对在国内主板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在国内中小板、创业板和国外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市属企业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县属企业奖励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区属企业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

(七)对企业启动改制上市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企业所在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实施“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具体措施。确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由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

(八)支持、奖励资金的审批,市属企业及区属企业由市财政负担部分经市联席会议审查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县属企业由县政府研究确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联席会议,负责全市企业上市的组织协调工作。市联席会议坚持集体研究促进企业上市工作,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积极搞好协调服务。

(二)明确责任。企业所在县(区)政府为企业上市工作责任单位,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区)政府要强化责任,制定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将我市企业上市的工作目标落实到具体企业和责任单位,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要加强指导、服务、督查工作,形成市、县(区)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市联席会议定期了解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要定期向市联席办报送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资料。采取举办企业境内外上市推介会、专题研讨会、参观考察等形式,帮助企业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提高资本运营意识和能力。

(四)实行分类指导。把进入上市程序的重点后备企业作为第一梯队,主动关心,重点支持。把基本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作为第二梯队,注重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暂不具备条件但成长性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积极支持其快速成长。

(五)营造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上市等基本知识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报道上市工作动态和上市企业的经验,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努力搞好服务,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多、联系广的优势,精心帮助企业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执业水平高、声誉好的境内外券商、律师以及会计、评估、投资及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使企业少走弯路。市、县(区)政府要出政策、办实事,推进企业尽快上市。

附件:1.鹤壁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鹤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及进度目标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鹤壁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王明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新勇(副市长)

副召集人:樊举格(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海水(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赵家喻(市发改委副主任)

史瑞雨(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石进武(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董撵群(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光连(市审计局副局长)

赵金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高留池(市企业服务局副局长)

姜福良(市环保局副局长)

宋炳玉(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保成(市地税局副局长)

钮明(人行鹤壁支行副行长)

惠工(市银监局副局长)

马明君(市科技局副局长)

黄继恒(市公安局副局长)

吕友礼(市文化局副局长)

巩为民(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雪红(市招商办副主任)

郭德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赵家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鹤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及进度目标

序号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责任单位

进度目标

1

维恩克(鹤壁)

镁基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

徐河

鹤山区政府

2008年底

前上市

2

鹤壁煤电股份

有限公司

刘顺山

中原煤化

集团公司

2009年上市

3

河南淇雪淀粉

有限责任公司

王学军

浚县政府

2008年底前

完成股改

4

河南省淇县永达

实业有限公司

冯永山

淇县政府

2008年底前

完成股改

5

鹤壁瑞洲纸业

有限公司

王春林

淇县政府

2008年底前

完成股改

6

田山电器

有限责任公司

刘建军

开发区管委

2008年底前

完成股改

7

朝歌纺织

有限公司

罗建平

淇县政府

2009年二季度

完成股改

8

永昌牧业

集团公司

李林海

淇县政府

2009年二季度

完成股改

9

淇县朝歌

日光新能源公司

赵红军

淇县政府

2009年二季度

完成股改

10

鹤壁物华镁

加工有限公司

冯建刚

山城区政府

2009年二季度

完成股改

11

太行全利振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黄全利

鹤山区政府

2009年二季度

完成股改

12

北京百运佳大豆

油墨有限责任公司

梁克平

开发区管委

2009年二季度

完成股改

13

河南大用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

杜文君

淇县政府

2009年三季度

完成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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