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67号)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主席令7届第67号
颁布日期:1992-1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国家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67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

199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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