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82年8月23日)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82-08-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82年8月23日)

决定任命:

卢嘉锡为中国科学院院长;

马洪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

穆青为新华通讯社社长;

陈彬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方毅的中国科学院院长职务;

胡乔木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

刘继光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周忠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

免去:

田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职务。

批准任命:

路升云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希曾、李甫山、康建业、赵向荣、李芳芝(女)、牛文山、田培模、程景华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田林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林、阎增德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光儒、杨兆华、李公保、张福成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振铎、吴志芳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宋忠杰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谢传纪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免去:

高步林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存富、李午亭、井助国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干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春元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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