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廉政文物精华展”文物展品借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中国廉政文物精华展”文物展品借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文物博函〔2010〕841号 ---|--- 颁布日期:2010-08-1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召开“中国廉政文物精华展”文物展品借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0〕841号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召开“中国廉政文物精华展”文物展品借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文物博函〔2010〕841号 |
|---|---|
| 颁布日期:2010-08-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召开“中国廉政文物精华展”文物展品借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0〕841号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悠久的廉政传统,传播廉政文化,大兴反腐倡廉之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由中纪委、监察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主办,中国国家博物馆、上海博物馆共同承办的“中国廉政文物精华展”拟于2010年10月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为了做好展览筹备工作,经报中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同意,拟于2010年8月13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中国廉政文物精华展”文物展品借展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8月13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文化部机关办公大楼301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
(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各1人;
(二)中纪委宣教室、中央档案馆、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美术馆、湖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档案馆、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图书馆、上海图书馆、浙江省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广州美术馆负责同志各1人;
(三)中国国家博物馆、上海博物馆领导及有关同志。
四、请与会单位将出席参会人员的姓名、职务、车号、联系方式等于8月11日前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
联系人:李晨、辛泸江
联系电话:(010)5988161413811522387
传真:(010)59881609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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