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滁州市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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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滁州市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滁州市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滁政〔2011〕8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体系建设的意见》(滁政〔2011〕8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提升统计数据的质量和统计服务的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市政府决定于2012年在全市范围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总体要求,健全基层统计网络、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为早日实现“五个滁州”、冲刺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实施范围
市、县(市、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涉及统计调查的市直和县直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统计站(办),涉及统计调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三、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办法》和《意见》要求,紧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梳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重视综合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置能源、服务业统计机构,健全普查中心。对工业、投资、能源、服务业和统计信息化等专业适时配备专业对口工作人员。要保持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统计队伍相对稳定,首席统计员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调离时应征得所在地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同意,并确定接替人选。要推广全椒县经验,在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成立数据管理中心,中心人员派驻到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专职从事统计工作。涉及统计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配备统计人员,指定统计负责人。
(二)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牵头建立与同级财政、税务、发展改革、经信、商务、建设、房产、农业和统计调查等部门的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协同配合。工商、民政、编制、国税、地税、质监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并做好系统的动态维护工作,做到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更新及时。市、县(市、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一套表”数据的评估和审核,建立和完善数据质量预警机制。市、县(市、区)部门统计工作要纳入效能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定。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培训。各县(市、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准确。要进一步提高统计年鉴出版、统计信息发布和统计材料送阅工作的时效性,增强各类统计分析的连贯性和参考价值,切实发挥好决策参谋和助手作用。要充分利用“科学发展大讲堂”等形式加强对统计知识和统计法规的学习培训。协调市、县(市、区)委党校将统计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市、县(市、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不断强化对下级统计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业务指导,制定完善定期轮训和以会代训等培训制度,将统计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工作常态化。
(四)进一步落实统计工作保障。各单位要根据统计工作的发展变化,做好办公经费、交通工具、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要提高企业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对“三上”企业统计人员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负责管理和发放。
各地和相关部门要督促涉及统计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计算机和网络等设施,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2年1月—年5月)。
1.市政府在充分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和有关配套制度。
2.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调研,梳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在落实《办法》和《意见》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后上报市统计局。
(二)实施阶段(6月—10月)。
1.各单位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组织落实好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
2.市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检查、指导,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
各单位于2012年11月份对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进行回头看,补缺补差。12月底前市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办法另行制定),总结通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的各项落实到位,市政府决定成立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指导、督查和总结验收工作。
组长:章义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培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谭中元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张绪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高迁市人社局局长
於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刘茂松市发改委主任
张志华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谭中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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