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阜阳刘庄煤电项目列入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请示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文号:阜政发〔2016〕1号
颁布日期:2016-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将阜阳刘庄煤电项目列入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我市地处“两淮”煤炭基地腹地,已探明煤炭可开采储量100多亿吨,现有淮南矿业、国投新集集团投资的3对现代化大型矿井,年产原煤近3000万吨。颍上县作为我市煤炭资源的主要集中地,是全省唯一的成长型资源城市,不仅煤炭资源丰富,而且水资源也十分丰富,境内水域面积2.5万公顷,全年可利用水资源储量8.76亿立方米,具备得天独厚的发展煤电产业的自然条件。

阜阳刘庄煤电项目由国投新集和皖能集团共同投资建设,包括刘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和刘庄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项目。其中,刘庄电厂机组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约70亿元,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省电力设计院编制完成,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已进行了初步可行性研究评审。刘庄低热值煤发电工程项目属国家鼓励支持的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项目,已列入《安徽省低热值煤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

加快推进阜阳刘庄煤电项目对于国投新集集团转型发展、摆脱当前困境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将为打造阜阳煤电能源新城、促进颍上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此,请求省政府将刘庄煤电项目列入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支持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妥否,请批示。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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