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全市开发园区建设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秘〔2016〕37号
颁布日期:2016-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阜政秘〔2016〕37号

关于2015年度全市开发园区建设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坚持把开发园区建设作为实施工业突破、加速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招商引资,主动承接产业转移,积极推进园区产城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园区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阜阳市开发园区发展考核评价办法》(阜政办〔2015〕37号),经组织考核,市政府决定授予名列综合考核前五名的太和经济开发区、界首经济开发区、颍东经济开发区、颍上经济开发区、颍泉经济开发区“2015年度开发园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奖励10万元;授予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进步奖”,各奖励5万元。奖金用于奖励园区领导班子和为园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对市委办公室等28家市直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上述开发园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调转促”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实现“皖北争一流,全省赶平均,同步达小康”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全市开发园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市开发园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住房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督局、市质监局、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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