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厦府办〔2012〕40号
颁布日期:2012-0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厦府办〔2012〕4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文产办、市发改委、市经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公务员局、市国土局、市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广电集团、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

《厦门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厦府〔2011〕451号)。为推进该规划的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市府办将会同有关单位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进度督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下载:

B40附件.doc

http://www.xm.gov.cn/zwgk/flfg/sfbwj/201202/t20120227_4573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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