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定西市公安局关于定西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定西市公安局关于定西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10]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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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定西市公安局关于定西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0]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定有关单位:
定西市公安局制定的《定西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定西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定西市公安局二〇一〇年五月)
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部署,为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市上决定从2010年开始,用3年时间,大力组织实施提高社会单位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定西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夯实社会消防安全根基,积极构建社会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四个能力”建设,切实解决社会单位消防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员工防灭火能力不强等问题,全力构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火灾防控体系,不断提高社会单位防范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按照《定西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考评标准(试行)》要求,2010年10月底,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现达标;2011年10月底,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10月底,一般单位基本达标。同时,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开展范围
全市社会单位,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并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四个能力”建设责任书。各县区按照市上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逐级进行动员部署。
(二)任务实施阶段(2010年6月1日至8月26日)。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试点现场会工作。安定区和陇西县先行确定2家试点单位按照《定西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考评标准(试行)》开展工作,7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
二是签订《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6月10日前,各县区政府职能部门要分别与列管单位签订《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指导和监督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开展工作,确保按时保质量完成任务。
三是要强化宣传培训,培养一批“明白人”。各县(市、区)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抓好试点,全面推开。6月30日前,每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培训2名以上消防安全“明白人”,非重点单位培训1名以上消防安全“明白人”,做到每个单位都有“四个能力”建设行家里手,加快“四个能力”建设进度。督促、指导各重点单位采取媒体报道、消防专栏、标语张贴、文艺演出、知识竞赛、达标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的目的、内容和要求,不断扩大“四个能力”建设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是要大力推动单位建立“三支队伍”。辖区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工作的“三支队伍”。第一支是防火检查巡查队伍。要由社会单位受过专业消防培训的人员组成。要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提出具体的检查巡查频次、路线、内容和要求,深入查找各岗位各个工作环节存在的火灾隐患,保证火灾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改,防患于未然。第二支是单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由失火现场各岗位人员1分钟内组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帮助单位制定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指导和演练,做到一旦发生火灾,现场员工能够迅速报警并灭火。第三支是单位第二战斗力量队伍。由单位负责人、专兼职消防人员3分钟内组成。要指导社会单位工作人员熟悉灭火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演练,确保在发现火灾时积极有效处置。
五是做好消防设施标识化工作。单位的标准化管理做到“位置固定化、格式统一化、内容规范化、责任明晰化”;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以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标识制作设置要符合《甘肃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要求。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8月27日至9月10日)。
检查验收分自查自验和考核验收两个阶段。
自查自验阶段(8月27日至9月3日)。社会各单位按照《定西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考评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自验,自验合格的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合格证书》。
考核验收阶段(9月4日至9月10日)。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核验收组进行考核验收。
(四)迎接国家、省级考核验收阶段(9月11日至11月)。10月30日前,做好迎接国家和省级“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检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
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12年一般单位达标工作,参照2010年的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自行安排,并抓好落实。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当前消防工作以及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首要任务,各县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形势下做好“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严格按照《定西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考评标准(试行)》要求及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时限,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加强对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检查和督促。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展“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竞赛、“四个能力”知识竞赛等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以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同时,还要充分发动社会单位力量,通过大力宣讲和监督执法,切实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考评结果运用
每年底,市政府对各县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考评验收,考评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在国家、省级各类考核、考评中受到表彰的,市政府结合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给予表彰奖励;凡在国家、省级各类考核、考评中此项工作被扣分、批评,考评成绩不达标的,取消当年政府目标责任书评先创优资格。
附:定西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考评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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