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业权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业权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09]148号 |
|---|---|
| 颁布日期:2009-11-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政办发[2009]148号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业权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业权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2009年10月29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二〇〇九年十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业权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宏观管理
抓紧完成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第二轮修编,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把矿产资源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编制重点矿区矿业权整合规划及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有效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量、布局、结构和时序等重大问题,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保证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严格审批登记程序
矿业权出让管理按照登记颁证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登记。探矿权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审批,采矿权按法定登记颁证权限分级审批。
(一)采矿权出让管理权限。按照登记颁证管理权限,实行采矿权出让的分级管理,今后凡省厅授权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以下的矿产资源,由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出让并颁发采矿许可证,需要委托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让的,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视其具体情况决定。对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出让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对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机关审批登记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二)采矿权出让范围。对无偿取得探矿权的探矿权人申请其勘查区块范围内的采矿权,已设立的探矿权在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内,未按照矿产地进行探矿权价值评估和价款处置的采矿权;国有矿山企业改制或已经改制而未处置价款的采矿权;其它新设和到期申请延续的采矿权等一律实行有偿出让。
(三)采矿权出让方式。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中附件《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分类目录》,见附件一)规定的第三类矿产;《分类目录》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矿产,探矿权灭失、但矿产勘查工作程度已经达到详查(含)以上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矿产地;《分类目录》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矿产,采矿权灭失或以往有过采矿活动,经核实存在可供开采矿产储量或有经济价值矿产资源的矿产地等不再设探矿权,直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采矿权。
对国家政策规定可以新设采矿权的环境敏感地区和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地区;共伴生组分多、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要求高的矿产地;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可以招标的方式出让采矿权。
对经批准允许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主要有: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和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已设采矿权需要整合或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开采范围的毗邻区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正式行文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大型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因特殊情形不适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采矿权到期采矿权人申请延续经审查同意的;因治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需要实施修复性、扫尾性开采的;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开采普通建筑用砂、石的等。
(四)采矿权出让期限。采矿权有偿使用期限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大型以上不超过30年,中型不超过20年,小型不超过10年;开采小矿、零星矿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新设采矿权出让程序。新设采矿权出让的主要程序为:采矿权设置论证,矿区范围划定,矿区地质勘查,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确定矿山建设开采方案要求,采矿权评估备案,确定出让底价,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出让,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等法律文书,收缴采矿权价款、使用费,颁发采矿权许可证。
(六)采矿权延续、转让、变更和注销,要严格按照“调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注重效益”的原则和“禁采区内关停,限采区内收缩,开采区内聚集”的调控方向,严格审查,依法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采矿权转让的审查、审批要务求规范、及时,以畅通矿业权流通市场。
三、规范矿业权市场,促进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
(一)要前瞻性地把握矿产业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市场为导向,促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二)要严格实行矿业权的有偿取得制度,按照部、省矿业权出让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法依规、适时适度出让矿业权,完善和规范矿业权一级市场。
(三)要注重培育和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充实和活跃矿业权市场内容,建立公平合理的矿业权流通秩序,促进矿业权市场的繁荣发展。
(四)要加强对全市优质饰面石材、地热矿泉水、红柱石、石英砂等特色矿产资源的专题研究,加快勘查开发进度,促进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尽快转化,实现我市特色矿产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开发利用,不断提高矿业经济发展水平。
四、严格准入管理,保障矿业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明晰矿业权申请人资质条件。探矿权申请人及受让人的资质必须符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业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采矿权申请人必须有与拟开采矿山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具备采矿权设立的法律前提,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二)采矿权人违法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不得再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采矿权;未履行相应的义务被取消竞得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人员及其拥有股份的企业法人,2年内不得申请或竞买采矿权。
(三)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各级政府拟列入招商引资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县矿产资源规划,并指导投资人按照矿业权审批权限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矿业权申请,由国土资源部门论证设置矿业权,采取公开方式进行招商。
五、提高矿政服务水平,强化矿业权监督管理。
(一)积极改善矿业权投资和经营环境。大力吸引国内外投资主体参与我市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客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良好的矿业投资氛围。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来我市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依法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依法保护探、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做好探、采矿权的申请协查、延续、调整、更换、吊销、注销的审查和审批等日常工作,要充分维护和保障矿业权人对其矿业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要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严重干扰矿业权人合法经营的不法分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矿业权人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迁就。
(二)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共同责任体系。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的督导和检查,负责市辖区内各类矿山、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督管理及年度检查督导;县区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查处和矿山年度检查、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着力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水平。要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执法监察工作特点,为执法监察队伍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等办案设备,保障执法监察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国土资源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经常性协作制度,全面提高执行力。进一步发挥并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对矿业权人的监督检查,逐步创立“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新路子。
(四)建立矿业权审批监督保障机制。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探索建立有效的矿业权审批监督保障机制,在加强常规审计、违规违纪问题查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矿业权审批年度审计制度,变事后查案为事前教育,强化矿业权监督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附件: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附件
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
一、可按申请在先方式出让探矿权类矿产(第一类)。
地热(火成岩、变质岩区构造裂隙型);锰、铬、钒、钛;铜、铅、锌、铝土矿、镍、钴、钨、锡、铋、钼、汞、锑、镁;铂、钯、钌、锇、铱、铑;金、银;铌、钽、铍、锂、锆、锶、铷、铯;镧、铈、镨、钕、钐、铕、钇、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钪、锗、镓、铟、铊、铪、铼、镉、硒、碲;金刚石、自然硫、硫铁矿、钾盐、蓝晶石、石棉、蓝石棉、石榴子石、蛭石、沸石、重晶石、方解石、冰洲石、萤石、宝石、玉石;地下水(火成岩、变质岩区构造裂隙型)、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
二、可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探矿权类矿产(第二类)。
煤炭、石煤、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地热(沉积地层型);铁;石墨、磷、硼、水晶、刚玉、硅线石、红柱石、硅灰石、钠硝石、滑石、云母、长石、叶腊石、透辉石、透闪石、明矾石、芒硝(含钙芒硝)、石膏(含硬石膏)、毒重石、天然碱、菱镁矿、黄玉、电气石、玛瑙、颜料矿物、石灰岩(其他)、泥灰岩、白垩、含钾岩石、白云岩、石英岩、砂岩(其他)、天然石英砂(其他)、脉石英、粉石英、天然油石、含钾砂页岩、硅藻土、页岩(其他)、高岭土、陶瓷土、耐火粘土、凹凸棒石粘土、海泡石粘土、伊利石粘土、累托石粘土、膨润土、铁矾土、其他粘土、橄榄岩、蛇纹岩、玄武岩、辉绿岩、安山岩、闪长岩、花岗岩、麦饭石、珍珠岩、黑曜岩、松脂岩、浮石、粗面岩、霞石正长岩、凝灰岩、火山灰、火山渣、大理岩、板岩、片麻岩、角闪岩、泥炭、矿盐(湖盐、岩盐、天然卤水)、镁盐、碘、溴、砷;地下水(沉积地层型)、矿泉水。
三、可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类矿产(第三类)。
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砂岩(砖瓦用)、天然石英砂(建筑、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砖瓦用)。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