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共政策中进一步体现健康导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嘉政办发〔2015〕71号
颁布日期:2015-07-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共政策中进一步体现健康导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关于公共政策中进一步体现健康导向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公共政策中进一步体现

健康导向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提升幸福指数,现就我市公共政策中进一步体现健康导向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公共政策中体现健康导向的重要意义

健康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生最为宝贵的财富,是创造社会价值的基石。社会公共政策是影响居民健康的最重要因素,将大健康理念纳入所有政策中综合考虑,树立维护健康的观念是各有关单位的共同责任,有利于转变公共政策制定的思路、方法,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共政策中体现健康导向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意识,将之作为制定公共政策、管理公共事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关注健康的氛围。

二、重大公共政策中充分考虑健康影响

各单位在制定重大公共政策时,对涉及公众健康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公共政策对公众健康的导向作用,并重点审查新出台的公共政策是否存在危害公众健康的制度性缺陷,建立整改机制,力争把影响公众健康的因素降到最低水平。逐步探索将健康指标的改善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转变社会治理方式,在重大工程、重要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时,应当综合考虑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三、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健康素养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是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工程,是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社会系统工程。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92号)要求,密切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的工作任务,认真解决损害公众健康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主要问题,稳步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要积极推进健康管理模式改革,减少城乡居民患病风险。

四、加强政策引导,逐步建立健康融入政策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市场准入以及产业、财政、税收等政策,大力推动发展绿色产业、健康产业,控制污染,保护生态,创造宜居的促进公众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劳动保障、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规定,逐步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强整合协调,积极传播健康融入政策的理念。要注重推行健康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听证、质询、公示、论证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健康融入各项政策长效机制。

五、加快推动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14〕131号)要求,把发展健康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加大力度,统筹推进。要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服务,着力增加供给、优化服务、扩大消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加快我市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保险及相关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服务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全市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健康服务产业链,能够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实现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发展,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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