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酒政办发〔2013〕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三届3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

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要求以及市政府三届30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切实搞好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建设以“加强统筹规划,促进综合利用,避免重复投资”为指导思想,遵循“统一、通用、科学、标准、共享”的原则。“统一”就是必须在统一领导的前提下,以政府主导来规划、实施、推进,避免低水平盲目重复开发,提高运行环境、信息资源等方面的综合利用率;“通用”就是在建设、运行、应用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中,尽可能采用比较常用的、普通的操作系统和工具软件,便于普及应用和后续维护更新;“科学”就是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要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与酒泉的经济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保持同步;“标准”就是在国内外已有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兼顾各种数据格式和技术特征,建立“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信息数据格式、编码、协议等标准体系;“共享”就是在标准体系框架的条件下,实现不同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和各项功能的使用。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领先技术和平台,把项目建设成先进的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充分运用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建设多尺度、多分辨率、多类型的酒泉市城市空间数据体系和覆盖全市域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管理系统,建立较为完善的地理空间框架,建成通用、权威和唯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实现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建共享,较好地满足城乡建设、工农业发展、社会管理、区域规划、环境保护、交通旅游、公共安全等各行业、各领域目前及其未来发展的需要,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直观、便捷、高效、优质的基于空间位置的应用服务。

2、建设规模

(1)建立覆盖酒泉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控制区范围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系统,包括城市建成区50平方公里1:500DLG(数字线划图)数据整合及0.06米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图生产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向外拓展至320平方公里范围内0.1米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图数据生产及整合;

(2)建设覆盖全市各县(市)重点区域的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系统,包括酒泉市域范围内除肃州区以外的县级城镇建成区和旅游景区、风、光电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1:5000DLG数据整合更新、酒泉市域范围内省级1:1万基础测绘数据成果整合;

(3)建立覆盖全市域的国家级1:5万基础测绘成果整合及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系统。

3、主要任务:通过空间定位基准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应用示范及支撑环境建设、维护更新与保障体系建设、“天地图·酒泉”市级节点建设和三维空间数字化演示系统建设,建立数据分发与应用服务及技术支撑体系,对空间数据进行整合处理入库,开发酒泉市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管理系统,利用政府专网及国土资源局现有网络环境,建成权威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进行地理空间信息和其他专题信息的实时交换和共享,实现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的社会化应用。

4、建设方式: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市政府三方合作共建,项目成果三方共享。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项目审批和实施监督,提供320平方公里高分辨率航空影像资料和酒泉市全市域1:5万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并在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及国产自主软件研发配置等方面提供支持;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项目设计审批和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管理,具体指导、协调项目建设,提供1:1万、1:5千省级基础测绘成果数据和项目建设技术支持,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市政府负责立项申请,组织项目实施和成果应用及更新维护,对项目建设经费提供保障,并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府各部门共建共享、推广应用以及互联互通等政策保障机制。

5、项目成果: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本(包括数据内容分类与编码、数据采集、数据库建设、公共平台开发、典型应用示范等设计文本)、数据产品(1:500、1:1000、1:2000数字线划图数据、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以及有关面向空间信息服务的产品数据等)、软件系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系统和典型应用示范系统以及三维演示系统等)及其相关文档资料(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方案;空间定位基准建设技术设计书、地理空间数据体系建设技术设计书、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及管理平台技术设计书、交换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技术设计书、地方补充技术规定、技术总结、工作报告等)。

三、方法步骤

1、准备阶段(2013年1月至8月)

(1)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国土、发改、财政、工信、建设、规划、公安、旅游、房管等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并在市国土局设立办公室,具体承办项目建设各项工作,负责与项目技术合作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

(2)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由国土部门负责,联系确定具有编制项目建设设计资质的单位,委托其编制《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设计书》,并配合搞好调查调研,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实施方案》和《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设计书》,并由国土部门负责,联系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有关部门及专家对设计书进行评审论证,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后,报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市政府三方签订《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协议书》。

2、调查建库阶段(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

(1)空间基准建设。对酒泉市城市独立坐标系统D级、E级GPS控制点和矿业权核查GPS控制点进行维护更新,建立酒泉市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控制系统,并对上述控制点数据资料进行核实、校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各种控制系统间的坐标转换数据资料。

(2)完成航空摄影。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实施酒泉市320平方公里的航空摄影,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提供覆盖酒泉市域的1:10000航空摄影数据资料。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酒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不同分辨率的覆盖酒泉市城市建成区50平方公里和城市规划控制区180平方公里的航空摄影数据资料。

(3)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获取。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已有的航空摄影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设计书确定的范围、要求和标准进行地理信息数据调查、采集和测绘。

(4)基础地理信息体系和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设计书确定的范围、要求和标准,对采集的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整饰整合和编辑,建立基础地理信息体系和空间数据库。

3、应用系统建设阶段(2014年1月至8月)

(1)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设计书确定的要求和标准,利用局域网、互联网、政府专网等网络环境,建立地理信息交换网络及服务体系。

(2)应用示范系统建设。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依托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进行二次开发,至少建设五个以上示范应用系统,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基础地理信息的在线服务应用模式,建立数据共享和公众服务系统,实现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的社会化应用。在此基础上,将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与国家级和省级“天地图”节点对接,实现“天地图·酒泉”节点面向公众在线服务。根据我市实际,先行建设数字酒泉公众服务系统(“天地图·酒泉”节点)、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工业产业地理信息系统、城市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矿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3)三维演示系统建设。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依托地理信息数据资料,开发建设城市建筑物、街景等三维模型,建设三维显示系统,提供三维地图服务。

(4)标准规范与管理服务机制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实施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的管理、应用和维护,根据酒泉市的区域特点,建立科学实用的、具有前瞻性的长效政策机制,保障项目建设成果的长期服务。

4、验收及应用阶段(2014年9月至12月)

项目建成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三至四个月的试运行,经过运行检测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由项目承建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市政府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逐级申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进行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数字酒泉是一项信息化的高科技建设项目,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数字酒泉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和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2、落实经费。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市财政部门要确保市政府投资经费按时到位;国土部门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要加大经费争取和协调力度,确保国家和省级配套投入及自筹资金足额到位;各应用系统建设使用单位也要及早落实建设经费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市属其他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本部门应用系统和县级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计划,积极筹措落实建设经费,及早启动应用系统和数字城市项目建设。

3、选配人员。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便于项目建成后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市国土局选派三至四名技术人员参加项目建设,待项目建成后,有二至三人进行数据更新维护,一至二人进行服务平台管理及示范应用系统监控操作。

4、设立机构。为切实搞好项目建设和项目建成后的信息管理及服务工作,在市国土局内部设立信息管理服务机构,具体负责仪器设备日常维护运行和数据系统完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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