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3】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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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兰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市政府令〔2008〕2号)、《兰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府令〔2008〕3号)和效能风暴行动工作要求,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原则,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政府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执法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力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加强行政职能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维护良好的行政执法秩序,为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检查内容
今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分为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市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实施情况检查内容
1、兰州市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5〕7号)
2、兰州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5〕8号)
3、兰州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6〕2号)
4、兰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市政府令〔2006〕8号)
5、兰州市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13〕3号)
6、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09〕1号)
7、兰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从业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9〕5号)
8、兰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2〕1号)对以上市政府出台部分政府规章实施执法检查,主要对法规的学习、宣传,相应的配套措施、制度建设、违法案件的查处,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相应的执法措施和建设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涉及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的检查内容
1、行政诉讼、行政投诉案件办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
2、行政执法案件、(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办理情况;
3、征地拆迁、交通治理、大气污染、市场管理方面粗暴执法、滥用行政处罚、滥用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违法和执法侵权情况。重点抽查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和第一责任人出庭应诉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台账、评查行政执法案卷等情况。主要采取集中查阅和现场点评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主体认定、擅自创设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行政强制执行情况,集中整治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2、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修改情况;
3、培训宣传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四)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行政权力事项的完整性包括流程图,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等;
2、行政处罚裁量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调整运行情况;
3、案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附件(包括审批手续的立案表及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听证)笔录、送达回证、执行票据)处罚决定书说明等情况;
4、对行政服务投诉系统发出督办信息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情况。重点对依托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和行政服务投诉系统进行网上检查,视情形采取上门检查和抽取案卷检查,对不合格处罚案件发出督办信息,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网民反映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实现网上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
(五)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情况检查市政府已推荐上报省政府的示范点(城关区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经验及做法;在省政府示范点的基础上,在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再遴选确定10个示范点,作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六)依法行政宣传情况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宣传计划、方案和营造宣传的舆论氛围情况,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的经验及做法。
(七)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落实《2013年兰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步骤
今年的执法检查工作从6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等准备工作,要按照检查内容的重点,认真深入,扎实细致的开展工作,市政府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将进行重点检查和验收。检查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市政府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将从6月份开始,随时对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咸大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岳永宁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董建梅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箫宏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钱崇麟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箫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维新、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处长朱子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把检查工作同第四轮持证执法培训换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检查工作的协调、督促和落实。行政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纠正不足,认真准备,迎接年底省、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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