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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公布市级第六轮第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颁布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庆政发〔2012〕99号 |
|---|---|
| 颁布日期:2012-10-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公布市级第六轮第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八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甘政发〔2012〕100号文件)精神,经2012年10月17日市政府三届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市级第六轮第二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其中,行政许可项目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自公布之日生效。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市级第六轮第二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
市级第六轮第二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1
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
庆阳市中心支局
2
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
3
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
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1
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地税管理范围除外)
市国税局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