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庆政办发〔2009〕37号
颁布日期:2009-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9〕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社会参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推动和谐庆阳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一案三制”、“一网五库”建设,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1、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着力编制完善市级专项预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市应急办要对全市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汇编。各县区、各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学校、企业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类预案要简洁明了,好记管用。各县区及市公安、消防、安监、交通、水务、卫生等部门在编制完善应急预案的同时,重点抓好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要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2、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区、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要在上半年抓紧完成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组建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防范工作。

3、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一是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建立总值班室,确定信息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做好日常值班、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市委、市政府和市上有关部门能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情况,做好协调和处置工作。二是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市应急办要加强综合协调,积极整合各方面应急力量和资源,提高应对工作规范化水平。公安、消防、卫生、财政、工业、商务、民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财政、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市政府新闻办要会同市委宣传部,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工作发布机制,积极引导舆论,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是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各级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的作用,配合政府共同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4、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行政,努力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并注意通过对工作实践的总结,促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断完善。

5、推进“一网五库”建设。在建立应急工作联络网的基础上,各级要加强对应急信息报告员的培训工作,完善应急信息报告的激励机制;要在部门建立的应急预案资料库、应急救援队伍库、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专家库、典型案例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市的应急工作“五库”建设,重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组和物资储备库建设。

二、有力有序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和要求,有力有序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将Ⅳ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上级政府。时限要求为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向市政府报告情况不超过2小时,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不超过3小时。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规定时限内全面、准确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

要切实加强预测预警信息的报送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预测预警系统,每季度要对已经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并对当前和今后发生、发展的规律、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进行分析预测,将评估分析情况在上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特别是公安、消防、安监、交通、水务、卫生、防疫、气象、农牧、林业、民政、地震等部门和单位要对相关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作出趋势预测,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个别重特大事件的总结评估和分析预警信息,要随时汇总,及时报送。

三、推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

各县(区)要实施“六个一”工程,确定一个部门、一个乡镇(街)、一个社区(居委)、一个村、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作为应急管理示范点。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加强以县(区)部门、乡镇(街)为基础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和信息报告员队伍建设,整合提高基层救援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各级应急部门要会同共青团等组织抓紧组建应急救援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到应急管理活动中来。

四、建立完善应急工作体系,搭建综合应急平台

年内,市、县(区)各级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组织做好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为应急管理单位配强配好人员、办公设施、交通和综合指挥平台通讯工具等。规划、建设、地震、人防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应急避难场所。

五、抓好隐患排查和应急预警工作,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县(区)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建设等部门要继续在全市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全面、准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推进风险隐患登记和现状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要根据需要绘制危险源分布的电子地图,加强重点监控,实现动态监管,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六、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1、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应急办编发的《公众应急常识手册》,丰富应急知识,树立“人民的生命财产高于一切、政府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市、县(区)应急、司法等部门要继续与新闻媒体合作,制作应急知识、应急法规宣教专题片,通过媒体加强对市民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市民应急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及乡镇(街)、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利用多种形式,印发学习资料,宣传应急知识,推动普及活动的深入开展。

2、继续加强对学生的应急知识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指导学校开设应急知识的校本课程。

3、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各级要做好对公务员、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信息报告员的分类培训工作,提高人才队伍素质。适时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座谈,到周边城市学习考察。市普法部门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培训宣传工作。

七、强化应急督查,探索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评估考核办法

1、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市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上半年、下半年要分别进行一次应急管理工作自查,并将自查总结情况及时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根据需要组织督查组,适时分赴各地、各有关单位检查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并向全市予以通报。

2、探索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评估考核办法,明确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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