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河源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河源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河源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
河源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突出园区扩能增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推动园区扩能增效。创新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模式,积极争取省扶持资金和深圳帮扶资金,加快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力争扩园10平方公里,税收和规上工业增加值均增长27%以上,工业总产值超千亿元。推动市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南山(连平)产业园申报省级产业转移园。着力培育园区主导产业,鼓励和扶持东源硅产业基地、和平再生资源加工基地、龙川空气能产业集群、连平钨矿精深加工基地等建设。加快建立各类融资平台,创新园区融资开发模式。完善全市工业园区考核办法。
科学开发优势资源。深入实施稀土产业和基于水资源的食品饮料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市区水产业园、稀土高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与战略伙伴的深度合作,全力争取稀土探采矿权,确保“两园”各完成“七通一平”用地500亩以上,力促水资源产业和稀土深加工项目年内实际投资达10亿元以上。加强钨产业发展研究,提升钨矿精深加工水平。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区域性产品检测检验机构等,力争认定3个市级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创建5个市级专业镇转型升级示范镇,为资源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完成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任务。
稳步发展生态农业。扎实推进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加快发展,力争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8家。引进和推广优新农产品,争取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5个以上。积极推进“菜篮子”和“米袋子”工程,确保粮食安全。发挥渔业资源优势,创建1—2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完善36个农技推广站,积极推广普及良种良法。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万绿生态旅游产业园建设,启动万绿湖、龙源温泉等13个现有旅游景区升级改造,助推巴伐利亚庄园、康泉养生休闲度假区如期开业;继续加快推进东江源休闲观光中心、紫金御临门温泉二期、龙川佗城旅游产业园、和平林寨古村落二期与热龙温泉二期、连平燕岩古寺等项目建设。加强与珠三角和周边省、市及港澳台旅游合作,强化区域旅游市场营销一体化,提升城市旅游品牌影响力,确保入市旅游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均增长15%以上。编制实施《河源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河源市物流业发展规划》,重点推进粤苏皖赣四省物流大通道河源节点、市商业中心、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市高新区综合物流园、龙川铁路编组站物流园、广货网上行等建设,力争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38%以上。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深入实施各级扶持发展民营企业的政策,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步伐,力争民营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超64%。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突出培育一批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民营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民营企业“互保池”融资平台建设,探索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新途径。制定出台鼓励政策,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并主动参与江东新区、交通设施、市政工程建设和优势资源开发,做大做强民营经济。
二、突出交通设施建设,优化城乡发展环境
构建现代交通网络。加快大广高速、河紫高速、东环高速公路和滨江大道二期、迎客大桥及连接线、大环市路和平至龙川段等建设步伐,完成粤赣高速公路埔前互通立交和东源出口改造,积极推进赣深高速铁路、粤湘高速公路、汕昆高速公路、河惠莞高速公路等开展前期工作。加快国道G205东源柳城至骆湖段、G205热水至埔前段(东移)和省道S228线龙母至铁场段及虎口至石子坳段、S340线古竹街镇段、S230线连平绣缎至忠信段、S339线和平古寨至老罗角段等工程建设,完成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建设500公里以上。积极争取河源通用机场纳入国家规划,推动建设深圳宝安机场河源候机楼。
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制定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完成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积极推进东源县、紫金县省级水利示范县建设,鼓励和引导和平、龙川、连平创建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加快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型灌区改造工程、东江中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二期)、万宗农田水利工程等建设,完成5宗中小河流治理、4条小流域治理、99宗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市区防洪三期工程高新区段建设,继续推进市区水源工程建设,增强抵御洪涝灾害和供水保障能力。深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强化能源信息保障。积极推进国电龙川山门前风电场、旗滨4.5MW余热发电、龙川枕头寨电厂增效扩容等建设,新增输变电工程主变容量18万千伏安、输送电线路95.25千米,增强能源保障和供给能力。制定实施全市陆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推动龙川县大帽山风电场、紫金县南岭风电场、和平县黎明风电场及河源电厂二期等立项建设。启动博罗至河源天然气管道建设和市内天然气管网规划建设。加快优化通信网络质量,推进3G、4G等通信网络工程建设,保障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服务需求。全面发展电子政务,提升党政机关信息化应用水平。引导民营企业加强信息化应用,提高企业信息经营管理水平。推动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河源”。
三、突出城区扩容提质,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提升中心城区品位。继续实施跨江发展和北连东源战略,推进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协同发展,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区域竞争力和发展承载能力。加快宝源一路上跨铁路桥、高速公路城北出入口连接线等市政路桥建设,完成沿江路、永福路、新风北路、人民路、公园东西路等道路升级改造。启动客家文化公园三期、市民广场和红星东路、文昌路南段、西环路北段等“断头路”以及中山路段人行天桥、文化广场路段地下人行通道等建设。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和“万绿水城”建设,加快打造“两江四岸”城市景观带,建成开放新丰江湿地公园、七寨湖郊野公园等,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启动建设江东新区。实施《江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产业、低碳、生态、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制定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成立江东新区管委会,理顺与市、源城区、紫金县的利益关系。探索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投融资方式,成立新区开发建设及投资运营平台。投入40亿元,全力推进起步区征地拆迁工作,推动市政道路、安置小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主管网建设。升级改造建设大道东段、胜利小河堤防,规划建设东江东路、东环快线、市区和江东新区跨江大桥及其连接线。谋划实施一批新电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动“产业旺城、产城融合”。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工作。加强规划执法,重拳打击规划区内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土地执法,严格耕地保护。加强城市资产经营,科学经营城市土地。突出公交优先,加大公交站场建设力度,拓展城市公交覆盖范围。实行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重拳整治“六乱”,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强化绿化保护、公园管护和市政维护,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全力推进城镇化。重点推进县城和中心镇提质扩容,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完善教育、文化、卫生、市政等配套设施,增强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科学规划,推动东源县城滨江新城建设、和平县城规划建设、龙川县城新城开发建设、紫金县城新区规划和老城区改造、连平县城东扩南移。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严格执行规划,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深入实施创建幸福村居五年行动计划,启动创建第二批名镇2个、名村26个、示范村66个和省级生态镇2个以上,完成300个村庄规划。
四、突出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加快发展后劲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列入省“十二五”后三年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及市“十二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完成2014年总投资59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3.23亿元的100项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强化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制管理,实行重点项目建设考核激励和“四个一”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以及“月统计、月分析、月总结、月通报”制度,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把握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和深圳对口帮扶机遇,筹备建立项目库,以项目对接政策,以项目争取资金,以项目推动发展。围绕争取到上级支持的各类重大专项扶持资金,谋划一批产业项目,放大资金效应,推动经济发展。
促进内外需求平稳增长。深入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拓宽农产品消费市场。培育乡村旅游、文化休闲、体育健康等消费热点,扶持企业强化产品营销开拓本地市场,完成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的目标任务。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高交会等商品展览会,开拓国际新兴市场,确保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以上。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品牌建设与研发投入,推动供港活猪基地、硬质合金出口基地建成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项目为抓手,力争新签约、新开工、新竣工亿元优质项目均达50个以上,推动60家工业企业上规模、60家企业税收超千万元,确保完成“四个一批”、“三个50”和“三个100”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区位、资源、生态和园区平台优势,主动与对口帮扶市深圳开展联合招商,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构建若干个新兴产业集群。建立完善县区、市高新区、市有关部门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和激励机制,落实招商引资“一把手”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检查督促,营造争项目、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有意向落户项目的跟踪服务,全面提高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竣工投产率。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发展壮大经济实力。
五、突出重点领域改革,增添经济发展动力
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县级大部门体制改革。创新市高新区、江东新区管理体制。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探索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完善市、县级网上办事大厅。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非税收入改革,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探索推进公务员分类制度改革和聘用制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教育、医疗、检验检测等机构改革。继续抓好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试点工作。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河源市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管理,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基本完成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林地林木流转制度。推动农村金融推广示范市和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建设,继续开展农信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建立社会管理基金,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加强社区自治与服务功能,健全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机制,完善村(居)民主管理制度,推动社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院开展平价医疗服务,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
六、突出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强化水环境监测分析和整治,稳步提升东江干流、万绿湖和新丰江水质。继续加大力度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加快建设和平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龙川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龙川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和彭寨、忠信、船塘、蓝口、阳明、古竹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厂配套管网,确保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2%,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分别下降0%、2.1%、12.7%和1.1%。加强县城和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含县城)达到85%。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完成第一批实施的6个世行贷款项目以及2个高床养殖项目建设,确保全市75%以上规模养殖场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扎实推进节能降耗。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全面推进企业节能生产和清洁生产,完成32家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平台设施安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2%、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7.9%的目标任务。建设“太阳能屋顶计划”等光伏新能源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推动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稳步推进省级产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实施节能行动计划,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节能专项执法,督促检查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提升生态建设水平。加快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步伐,强化碳汇能力研究,探索建立区域性森林碳汇交易平台,争取纳入省碳汇交易试点范围。深入开展高速公路沿线“治绿治采”工作,推进主要交通干道、江河两旁第一重山和绿道网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建成一批绿地和公园。深入开展绿化河源大行动,加大封山育林和抚育管护力度,确保完成91.24万亩“一灭三改”森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
七、突出民生福祉改善,全面建设幸福河源
办好群众满意教育。推进教育创强,力争创建1个教育强县和15个教育强镇。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40%以上,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和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以上。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确保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9.5%以上。规划建设市高级技工学校“校企双制”实训中心项目。完成各县区有1所以上独立建制的特殊学校目标,确保适龄“三残”儿童少年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98%、93%以上。继续推进省、市“三名”工程,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紫金县中医院新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建设,提升医疗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每千人口医院拥有病床数达3.45张。开展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甲”活动,创建1—2个省级重点专科。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县级中医院中医基层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建设,继续做好乡村医生中医基层适宜技术的培训和推广运用,提高中医文化普及率。加强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严防重大疫情发生。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
强化城乡社会保障。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就业岗位4万个以上。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服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继续提高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和征缴率,实现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33.51万人、城乡(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325.66万人。城镇和农村低保补贴水平分别提高到人月均324元和142元,农村五保供养户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开工4023套、基本建成2117套,发放租赁补贴130户。稳定物价总体水平,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控制在103.5%以内。继续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启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工作。加强殡葬管理。
加强文化河源建设。继续加大力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力争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积极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市图书馆新馆、市博物馆新馆、市档案馆新馆、市报业文化创意基地等建设,完成市文化馆、叶绿野美术馆、市青少年宫“两馆一宫”改造。加强与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合作,深入开展恐龙蛋化石研究。继续推进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弘扬革命文化。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免费开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扬帆计划”,加大高层次、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立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成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激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活力。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开展“九大雷霆”行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河源”。建立信访维稳和应急处置机制,优化信访服务质量,确保全市劳动关系总体稳定。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抓好防震工作,新建3个地震预警台。加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质量技术、消防安全、国民经济动员和动物防疫等工作。
八、突出承接对口帮扶,推动河源跨越发展
积极对接上级政策。深入实施《河源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快制定实施《河源市2020年前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生产总值达到或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实施方案》,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制定分行业、分年度的实施方案,放大政策效应,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围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加快中心城区提质扩容“三个抓手”,建立落实《决定》的项目对接库,争取省扶持资金最大化。
主动承接对口帮扶。加强与深圳市的沟通联系,科学制定对接规划和工作方案,确保2014年对口帮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积极主动做好承接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帮扶机制,深化帮扶领域,创新帮扶形式,落实帮扶措施,在产业园区发展、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民生社会事业、改革开放、干部交流和培养等方面深化合作,探索合作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努力将深圳的先进理念、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等优势与我市的资源、生态、劳动力、市场等优势结合起来,合力打造对口帮扶、园区共建的示范标杆,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积极推进深圳滨海电厂项目实行异地建设,助推河源电厂二期工程立项建设。
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专项计划由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另行下达。
附件:1.河源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表
2.河源市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3.河源市2014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表
附件1:附件
http://zwgk.heyuan.gov.cn/do_download.jsp?path=/xxgk_images/201405131112439970.xls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