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 文号:遵府发〔2009〕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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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遵府发〔2009〕1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好国土资源保障,现就2009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扩大内需、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为重点,以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严格规范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有效,保障发展更加有力,节约资源更加突出,依法管理更加落实,队伍建设更加扎实,为促进遵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度末,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不低于2008年末的843298.2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772845公顷。
——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4000公顷;落实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指标2500公顷。
——2009年报批各类建设用地2000公顷,力争2500公顷。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及矿业权整合,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完成第二轮矿产资源试点县修编工作和矿界坐标转换工作。
——开展紧急地质灾害241处的群测群防工作,对最具有现实危险和威胁的地质灾害点,制订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实施10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完成4所学校的搬迁或地灾治理工作。
——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完成市、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遵义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
市土地储备中心新增储备面积500亩。
三、工作措施
(一)深刻理解中央精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1.深刻理解中央精神。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决策和部署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2.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依法依规征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把“主动服务、超前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中。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工作。
(二)落实耕保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用地
1.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耕地保护措施,切实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各类建设项目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要按照“先补后占”的要求,在用地报批前完成耕地补充。对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要提前介入,做好选址工作。
2.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大力推进低丘缓坡开发、灾毁耕地整理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包括空闲宅基地、废弃矿地复垦),逐步建立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等级折算制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3.进一步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统筹安排,将扩大内需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纳入规划编制中,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下,优先安排用地,重点予以保障。
4.强化对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用地;在农村建设用地中,优先保障农村危房搬迁、地质灾害危房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要依法支持“四在农家”“黔北民居”等新农村建设用地。
5.加快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对今年动工的项目,按照规定提前做好确定用地规模、项目选址、可研、环评、项目备案(核准)、规划调整、资金(征地补偿安置、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社会保障、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等前期工作和资料,以保证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在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中,要做到成熟一个,报批一个。科学把握年度用地计划使用进度,切实解决年底集中报批问题。
6.全力做好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服务。对我市列入新增1000亿元和4万亿元中央投资计划清单项目,在土地报审中,市、县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强化审查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协调,争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我市建设用地计划需求。
7.落实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盘活空闲地、批而未供土地等低效利用土地,并优先用于扩大内需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坚决核减超标准用地面积,确保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各环节符合节约集约用地。严禁搭车用地,建设与项目无关的内容。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危房搬迁、被征地农民安置等项目,应优先利用空闲地和未利用地,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8.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征地程序,采取多元化补偿安置途径,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征地补偿资金在县、区(市)进行属地管理,并建立征地补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申请先行用地,要先行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征得农民同意,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拨付到当地政府;动工用地前,要将有关费用支付到被征地村组和农户,做到足额补偿。
9.强化土地出让金征收。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杜绝违规出借、支付土地出让金等行为,对改变土地用途、调整规划指标的要及时核算土地出让金,做到依法、规范、足额征收。对以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追缴力度。
(三)强化管理,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1.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金融危机对矿产品需求降幅较大,导致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影响较深。各地必须克服困难,在去年大幅度提高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征收力度,确保按要求核定和足额征收。
2.强化采矿权登记审批制度。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县级登记审批的矿产资源开采许可工作和省级授权市(州、地)国土资源局颁发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登记审批工作。切实抓好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延续、年检、变更、转让等工作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3.积极做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完成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全面完成第二轮矿产资源修编试点县修编工作。按省政府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对矿产资源整合检查验收的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完成整合煤矿、整合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并通过国家的检查验收。
4.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的成果,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加强对矿山开采现状的监督管理,抓好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检查督促。对发现的偷挖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要及时组织炸封取缔,公安机关要按照盗窃行为严肃查处。
5.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矿产督察员的作用。按照全省督查工作年度计划,各地要切实加强督查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矿产督查报告提出的问题,为矿产督查员到矿山提供便利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及时发现和认真处理好矿群矛盾和纠纷。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协调处理好矿山企业与当地群众的经济利益,着力构建和谐矿区,保护人民群众和矿山企业的合法权益。
7.依托市内地质勘查队伍,充分调动地质勘查技术力量,服务于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和矿业权日常监管工作。充分发挥驻遵地勘单位人才、技术和区位优势,在保护地勘单位及企业勘探成果机密的情况下,提供国土资源部门所需要地质勘查资料查询;为地方培训、输送专业技术人才;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抢险救灾、地质勘查、矿产资源日常监管等提供技术支撑。
(四)高度负责,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1.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我市有紧急地质灾害241处,要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群测群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对最具有现实危险和威胁的地质灾害点,要有针对性的制订治理方案,积极争取立项治理,按时完成已立项的恢复治理工程。
2.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加大措施预防矿山地质灾害发生。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制度,尽快出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使用和退还制度,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治理的监管工作。
3.严防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对扩大内需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竭力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避免群死群伤的地质灾害发生。
(五)夯实基础,提高测绘保障能力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加大基础测绘经费投入和队伍建设,提高测绘服务水平,增强测绘保障能力。实施完成测量标志调查复核,对GPS点及一、二等测量标志点实行重点保护,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顿,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教育,抓好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清理,严肃查处辖区内的测绘违法案件。
2.做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加快我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构建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实现城市各类信息互联互通,使政府和各部门在科学决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综合监管能力等方面得到明显提升。
(六)强化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相关部门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系统干部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严格执法,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土地利用规划线、建设用地计划线、基本农田保护线、耕地保有量底线为标准,坚决打击非法侵占耕地,特别是非法侵占基本农田的行为。
3.加大执法监察工作的力度。切实做到对违规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要不断完善分片巡查、信访举报为重点的违法案件发现机制,总结和推广建立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协管员经验,进一步构建执法监察队伍网络体系,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违法行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对违反规划计划、未批先征地、补偿安置和补充耕地不到位,违规操作的;对越界开采、以探代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要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坚决查处。对大面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侵犯征地农民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要加强与发改、规划、建设、工商、房产以及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切实加强监管,形成执法合力,预防违规违法行为。
4.切实抓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建设。针对一些单位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建设用地批而不用和低效利用、甚至闲置浪费等现象,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断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信息系统,积极推行建设用地项目挂牌施工和竣工复核验收制度,严格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考核考评工作,切实改变建设用地重报批轻监管的现状。
(七)固本强基,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
1.认真做好地籍管理及第二次土地调查。切实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充分利用已有土地更新调查成果,使用最新的遥感影像资料和数据,对每一地块进行实地调查,做到图、数、实地相一致。加强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探索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2.扎实搞好土地储备工作。要创新发展思路,制定收储计划,理顺工作关系,改进收储方法,加大收储力度,满足市场需求,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完善土地审批监管、土地市场和地价监测、执法监察、矿业权管理、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指挥等信息系统。全面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局门户网站、网络运行等应用与日常维护,加强国土系统干部信息技术的业务培训。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
1.加强学习,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预见性。准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同时,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主动加快知识更新,努力学习和掌握各方面知识,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2.抓好队伍,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执行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本领和行政能力。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切实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思想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工作协调,注重相互补位、相互补台,共同实现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目标。切实抓好民主评议机关工作,努力造就政令畅通、执法严格、服务优质、廉政勤政的良好作风。
3.狠抓落实,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实效性。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责任制度、督查制度,做到敢问敢抓敢管、认真较真动真,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要努力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形成以实为要、以干为先、人人能负责、人人敢负责的良好风尚。
4.廉洁从政,创建国土资源部门的新形象。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硬任务来强化,切实形成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决策、执行和监督等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加大问责力度,保证权力的规范运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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