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遵府办发〔2009〕69号
颁布日期:2009-05-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遵义市《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9〕69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遵义市《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

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推广普及《食品安全法》,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原则,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统一宣传与部门宣传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开展广泛深入、持续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强化各级政府职责,深化监管部门的依法履职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遵义市《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申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升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成员:雷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朝擎市卫生局局长

屠松宝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黎治光市经贸委副主任

马松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小远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建国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元鑫市畜牧局副局长

蒋裕霞市农业局副局长

任超英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廷龙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家华市劳动局副局长

陈铁市粮食局副局长

罗文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杨安萍市疾控中心主任

禹晓波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王芹市工商局副局长

雷登华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吴安俊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张晓梅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欧阳泉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杨兆平联通遵义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6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加强食品安全、共建和谐遵义。

(三)宣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部门职责。

3.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4.食品安全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

5.食物中毒应急处置与预防相关知识。

6.我市开展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包括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应急体系建设等所取得的成效。

7.消费者权益、义务及其举报投诉的途径等方面知识。

(四)活动形式

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广大城乡普遍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5月31日上午10时在纪念广场举行市级《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的启动仪式,届时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出席,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制作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展示假劣食品、宣传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具体事项由市食安办组织安排。

2.各县、区(市)也要同步与市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周活动,由政府部门组织企业、群众在群众聚集场所、广场等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咨询台、开辟媒体专栏、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录音带、出动流动宣传车、举办知识竞赛及科普展览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各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市场、商场、餐饮单位要举办各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并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宣传“三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将《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层面。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履行宣传职责,主动配合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遵义日报要登载市政府领导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上的有关讲话;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别在报刊、电视台上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教育部门在学校的普法教育中要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卫生监督部门组织学校、工地食堂、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教育;质监部门组织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工商部门组织食品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教育;农业、畜牧部门等部门要组织种养植(殖)企业、大户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网站要及时报道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要通过短信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切实做到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有效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食安办负责协调组织。这次宣传活动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精心组织,切忌走形式、走过场,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宣传效果取得明显实效。

(二)精心策划,多方参与。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精心策划,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形成政府部门组织领导,企业响应,群众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区(市)食安办以及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情况,并将总结材料及《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于2009年6月12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食安办公室。

电话(传真):826193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田耘。

附件:1.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表;

2.食品安全宣传标语;

3.《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周活动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表

责任

单位

序号

具体内容

完成时限

要求

备注

市食

品药

监局

1

展板

5月27日

6块

10个空飘气球由食药监局统一制作。

2

印制宣传资料并分发

5月27日

成员单位到市食药监局食安科领取

3

空飘、音响、主席台被当制作联系

5月27日

4

签名活动横幅及签字笔

5月27日

“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横幅长度15米,宽度1米

5

联系新闻媒体作宣传报道

5月27日

收集各单位送来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及案例进行编排统一交报刊和媒体登载和播出

6

会场布置

与有关单位联系,按照各单位报来的参会单位及人数规划好会场,与永红装饰公司一起布置好会场(空飘、音响、主席台被当等),同时包含仪式用的桌椅

7

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参加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

不少于20人

8

收集相关资料,整理上报信息和总结

6月9日

9

悬挂标语

5月27日

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标语(在方案标语中任选1-2幅)

市质监局

1

展板

5月27日

不少于4块

自己负责宣传摊位的桌椅

2

宣传资料

6月1日

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编写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刊载

3

组织好本单位和企业参加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

单位不少于20人;企业不少于4家,每家不少于20人,并于5月20日前将参会企业单位及人数报市食药监局。要求着装,打出单位横幅,企业在门头要悬挂标语

4

准备假劣食品样品

5月27日

5

组织企业开展教育品培训

宣传周期间

向市食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和图片

6

悬挂标语

5月27日前

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标语(在方案标语中任选1-2幅)

市工

商局

1

展板

5月27日

不少于4块

自己负责宣传摊位的桌椅

2

宣传资料

6月1日前

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编写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刊载

3

组织好本单位和企业参加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

单位不少于20人,企业(超市)不少于6家,每家不少于20人,并于5月20日前将参会企业单位及人数报市食药监局。要求着装,打出单位横幅,企业在门头要悬挂标语

4

准备假劣食品样品

5月27日

5

组织企业开展教育培训

宣传周期间

向市食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和图片

6

悬挂标语

5月27日

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标语(在方案标语中任选1-2幅

市卫

监局

1

展板

5月27日

不少于4块

自己负责宣传摊位的桌椅

2

宣传资料

6月1日前

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编写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刊载

3

组织好本单位和企业参加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

单位不少于20人,两城区知名酒店、宾馆不少于10家,每家不少于20人,并于5月20日前将参会企业单位及人数报市食药监局。要求着装,打出单位横幅,企业在门头要悬挂标语

4

悬挂标语

5月27日前

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标语(在方案标语中任选1-2幅)

5

组织企业开展教育培训

宣传周期间

向市食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和图片

市畜

牧局

1

组织企业开展教育培训

宣传周期间

向市食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和图片

自己负责宣传摊位的桌椅

2

宣传资料

6月1日

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编写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刊载

3

组织好本单位和企业参加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

单位不少于20人,企业不少于3家,每家不少于20人,并于5月20日前将参会企业单位及人数报市食药监局。要求着装,打出单位横幅,企业在门头要悬挂标语

4

组织企业开展教育培训

宣传周期间

向市食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和图片

5

悬挂标语

5月27日

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标语(在方案标语中任选1-2幅)

市农

业局

1

展板

5月27日

不少于4块

自己负责宣传摊位的桌椅

2

宣传资料

6月1日

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编写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刊载

3

悬挂标语

5月27日

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标语(在方案标语中任选1-2幅)

4

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启动仪式

不少于10人

市教

育局

1

组织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制作墙报

宣传周期间

向市食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

自己负责宣传摊位的桌椅

2

宣传资料

6月1日

5月27日前到市食药监局领取

3

组织好本单位参加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

单位不少于20人

4

悬挂标语

5月27日

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标语(在方案标语中任选1-2幅)

市委

宣传部

1

配合食安办在报刊和媒体上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宣传周期间

自己负责宣传摊位的桌椅

2

宣传资料

6月1日

5月27日前到市食药监局领取

3

组织好本单位参加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

单位人数不少于5人

1

宣传资料

6月1日

5月27日前到市食药监局领取

自己负责宣传摊位的桌椅

2

组织好本单位参加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

3

会场治安工作

启动仪式期间

安排警力不少于20人,确保启动仪式顺利进行

4

悬挂标语

5月27日

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标语(在方案标语中任选1-2幅)

市商务局

1

展板

5月27日

不少于4块

自己负责宣传摊椅

2

宣传资料

6月1日

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编写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刊载

3

组织好本单位和企业参加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

单位不少于20人,酒类企业不少于10家,每家不少于20人,并于5月20日前将参会企业单位及人数报市食药监局。要求着装,打出单位横幅,企业在门头要悬挂标语

4

准备假劣食品样品

5月27日

5

组织企业开展教育培训

宣传周期间

向市食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和图片

6

悬挂标语

5月27日

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标语(在方案标语中任选1-2幅

粮食、环保、劳动、疾控中心、市政府法制办、经贸委、卫生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

宣传资料

6月1日

5月27日前到市食药监局领取

自己负责宣传摊位的桌椅

2

组织好本单位参加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

单位不少于5人

3

悬挂标语

5月27日

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标语(在方案标语中任选1-2幅

附件2:

食品安全宣传标语

(1)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2)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3)以人为本,确保饮食安全

(4)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5)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7)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8)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9)维护食品安全,从你我他做起

(10)做良心食品,创诚信企业

(11)从源头抓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12)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13)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建立科学饮食文化

(14)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附件3:

《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形式(次数/份数)

市级

县级

合计

组织活动次数/出动人数

印制宣传材料份数/发放份数

现场咨询活动次数/接受咨询人数

受理举报投诉件数/解决或反馈件数

媒体报道次数

企业培训、讲座次数/受益人数

深入企业等宣传次数/受益人数

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次)

制作、张贴诚信宣传画(张)

制作展板(个)

制作、发放宣传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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