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闲置土地再摸底再核实再分析再决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闲置土地再摸底再核实再分析再决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4〕1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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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闲置土地再摸底再核实再分析再决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确保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现将经市政府同意的《三亚市闲置土地再摸底再核实再分析再决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闲置土地再摸底再核实再分析再决定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蒋定之省长和何西庆副省长在全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推进会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现结合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中清理出的闲置土地采取“再摸底、再核实、再分析、再决定”的作法,再次对全市闲置土地进行再次复核,确保处置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继续深入开展处置闲置土地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为确保处置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我市决定组成由直属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和各国营农场为成员的闲置土地“四个再”调查组,再次对闲置土地进行核查,逐宗分析,推进处置,着力盘活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四个再”调查组按土地闲置原因分为三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第一组负责核查因城市规划调整,规划报建周期长,造成企业不能按时动工情况。涉及宗地11宗(详见附件1)。
组长:高富宅(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毕红玲(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科科长)
洪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亚市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林霆(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支队副科长)
郑大平(市法制办专职法律顾问)
配合单位:吴振晋(海棠湾管委会副主任)
彭伟然(海棠湾镇政府常务副镇长)
陈玮(河东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器佑(天涯镇政府城建办主任)
胡新华(吉阳镇政府副镇长)
邢增盛(崖城镇政府副镇长)
陈东敏(凤凰镇政府副书记)
黎小笑(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姚己辉(国营南田农场副场长)
(二)第二组负责核查因市政设施不配套,无法达到动工条件,造成企业不能按时动工和近期发现的新增闲置土地情况。涉及宗地15宗(详见附件2)。
组长:陈武卫(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员:吴坤苗(市规划局市政规划科科长)
黄由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管理
科科员)
陈翰(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科员)
邹海梅(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支队科员)
配合单位:吴振晋(海棠湾管委会副主任)
彭伟然(海棠湾镇政府常务副镇长)
陈玮(河东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新华(吉阳镇政府副镇长)
黎小笑(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姚己辉(国营南田农场副场长)
(三)第三组负责核查因土地纠纷、村民阻挠要求二次补偿等问题,造成企业无法动工情况;督促推进有偿收回的闲置土地后续工作。涉及宗地7宗(详见附件3)。
组长:宋建良(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王雪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总工程师)
陈毓建(市规划局村镇规划科科长)
高航(市审计局法规科科长)
苏广海(市财政局经建科副科长)
钟波(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储备一科副
科长)
黄润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肖爱民(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科员)
王雪莲(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支队科员)
配合单位:陈玮(河东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守让(河西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新华(吉阳镇政府副镇长)
邢增盛(崖城镇政府副镇长)
三、时间安排
按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再摸底、再核实、再分析、再决定”的安排,此次调查分为二个阶段:
(一)再摸底、再核实阶段(5月26日—5月28日)
在“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对2012年6月30日后批准供应的土地,要逐宗核查,确定是否属于新出现的闲置土地,并按照规定及时处置。
(二)再分析、再决定阶段(5月28日—6月6日)
在“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中已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闲置事实、闲置原因、处置方式,要进行再分析和再决定。特别是因政府原因闲置的土地要进行重点分析,发现对土地闲置事实和原因认定错误、处置方式不当的,坚决予以纠正。
四、工作方法
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因政府原因闲置的土地进行全面复核。对已消除政府原因的地块,要采取有效措施,要求企业明确开发期限;对仍存在政府原因无法开发的地块,要找准着力点,明确整改措施和处置方式;对确实存在无法解决政府原因的地块,应按“再摸底、再核实、再分析、再决定”的要求,报市“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用地闲置原因进行分析认定,重新拟定处置方案。
五、工作要求
闲置土地“四个再”调查组各位成员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有大局观,认真落实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要求。由于此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调查组要认真听取责任单位、属地管理部门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核实《三亚市土地资源利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状》任务落实情况。
(二)现场勘查闲置土地,掌握土地开发利用现状。
(三)对已消除政府原因,但尚未动工开发的用地单位进行约谈,明确动工时间期限。
(四)调查组成员要相对固定,服从组织领导,根据调查组的工作安排集中精力开展调查工作,并及时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调查意见报市“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附件:1.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闲置土地情况表
2.因基础配套实施不到位等原因和新增闲置土地情况表
3.因土地纠纷等原因闲置土地情况表
附件下载:
三府办〔2014〕129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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