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能源审计暨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能源审计暨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2]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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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能源审计暨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的通知
三府办[2012]210号
市各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确保我市完成2012年及“十二五”节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海南省关于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工信节〔2012〕1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我市开展能源审计暨能耗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纳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纳入海南省“十二五”重点用能单位及符合以下条件的用能单位(见附件1)。
(一)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及以上工业企业;
(二)拥有床位200张及以上的宾馆酒店等。
二、主要工作
能源审计,是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的基础工作,是改进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最有效的措施,对于建立能源管理制度、摸清家底、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至关重要。用能单位通过开展能源审计,可掌握自身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找出节能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有利于更好地开展下一阶段节能降耗工作,对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能耗监测,对重点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通过远程传输等手段实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对重点建筑能耗的实时动态监测,同时通过数据分析查找建筑耗能漏洞,为下一步制定建筑能耗定额制度及节能改造提供依据。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开展市公共机构、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相关培训。
培训时间:2012年7月17日—2012年7月19日
培训对象:具有独立的直属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市重点用能单位(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申报时间:2012年7月18日—2012年7月25日。
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开展能源审计申请表》(见附件2)和《开展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送市节能监察中心。
(三)开展能源审计。
审计时间:2012年7月30日
根据单位报名顺序进行选择,拟选市重点用能单位26家为试点,(其中公共机构、工业企业、商场、学校、医院各2家,宾馆、酒店分亚龙湾、市内不临海、三亚湾、南山、鹿回头、海棠湾、海坡、大东海区域,五星、四星各1家),为全面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及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奠定基础。
(四)开展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时间安排:2012年8月30日
由市科工信局对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出具审核意见,并根据审计结果开展单位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此次能源审计的结果将作为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内容。凡未如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表格或不配合能源审计的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联系人:市节能监察中心林更武,电话及传真:88361570,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三亚市文明路145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11楼)
附件:1.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2.开展能源审计申请表
3.开展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申请表
http://www.sanya.gov.cn/govpub/sfile/gofficefile/data/t20120712_36708.shtml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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