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

保市政〔2013〕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在发展旅游业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多年来,我市把旅游业作为四大成长性产业之一和调结构、转方式的突破口优先发展,取得可喜成绩。当前,我市又面临着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突抓重点,区域合作,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把旅游业作为我市优势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发展,有效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加快从单纯的观光旅游向观光与休闲度假并重、从单纯景点景区向旅游目的地和产业集聚区、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的转型步伐。真正使旅游产业成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龙头和平台,成为推进“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每年新增旅游就业岗位1万人以上,旅游产业地位显著提升,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与转型的先导力量和重要支撑力量;建成一批龙头精品旅游景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一批旅游节点城镇、一批旅游企业集团,创建环京津地区国内知名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到2020年,建成国际知名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实现“旅游大市”向“旅游强市”的转变。实现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整合资源、科学规划,提升保定旅游整体竞争实力。

1.整合旅游要素资源。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建立健全以旅游部门牵头的全市自然景点、文物古迹和红色景区的旅游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把我市自然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旅游购物资源以及以冀菜为代表的餐饮文化资源等要素资源有效链接,实现文物、红色等相关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紧密融合与强力拓展。精心谋划、设计、培育数条有不同侧重点,满足多种层次游客需求的精品线路,增加游客在保定停留时间,延长旅游产业链。开发具有差异特色的旅游产品,突出资源特色、历史特色、民俗特色、饮食特色、地产特色等,杜绝同质化开发和重复性建设。

2.科学编制旅游规划。将旅游发展规划和重点景区专项规划与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有效衔接,增强旅游规划的约束力和执行刚性。4A级以上景区规划须经市旅游部门审核后,由市政府颁布实施。重点抓好《保定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编制《保定市环首都经济圈休闲度假基地规划》,完善提升《保定市红色旅游“十二五”发展规划》、《保定市“两白两县”休闲旅游聚集区发展规划》、《保定市古北岳恒山-大茂山历史文化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同时,做好《保定市区文化休闲旅游综合体专项规划》、《保定市自助游体系建设及道路交通标志牌建设规划》等规划编制。

3.优化旅游产业布局。重点打造“一中心四带五区”,推进旅游业形成“点轴聚集”的态势和旅游经济的增长点。“一中心”,即打造旅游中心城市——保定市区,将市区建设成为保定市的旅游龙头区域,形成“一城三星”的发展结构。“四带”,即沿京石休闲游憩带、沿太行山生态旅游产业带、环京津休闲游憩带和环省会休闲游憩带。“五区”,即涞易涞山地休闲度假旅游产业聚集区、白洋淀白沟湿地温泉购物旅游产业聚集区、古北岳恒山—大茂山生态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保南养生康体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保北健身休闲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

(二)推进建设、加强开发,促进旅游业整体上档升级。

1.强力推进精品景区建设。一是抓景区复核。高标准建设旅游厕所、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购物场所、步游路、标识标牌等,提升景区整体水平。建立A级景区退出机制,对景区复核中发现的问题,明确任务、标准、责任、时限和奖惩,进行整改和提升。二是抓升级改造。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打造精品景区。以市区、白洋淀、野三坡、清西陵、白石山、天生桥等景区升级改造为重点,抓好野三坡、白洋淀建设5A级精品景区项目,重点推进白石山、狼牙山、清西陵、满城汉墓、天生桥等创建5A级景区项目;抓好西部太行山区乡村旅游扶贫开发,以阜平旅游扶贫为重点,加大对阜平重点景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三年内创建一个5A级景区、二个4A级景区、三个3A级景区,把阜平建设成为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以安国药王庙文化景区、满城汉文化景区、定州文博园、曲阳雕塑文化产业园、涿州六祖文化景区等为重点,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特别注意提升景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应对客流高峰的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抓智慧景区建设。在4A级以上景区推行安装电子导游系统,逐步实现展示智慧化、游览智慧化、运营智慧化、管理智慧化和安全智慧化建设。四是抓环境整治。包括景区内部和外部环境、进入景区道路及其路边环境的综合整治。特别是对于市区环境要进行持续性的强力整治,大力度、大手笔对文物景区周边进行拆迁,恢复、扩大文物景区规模,拓展旅游空间,改善旅游环境,打造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形象。

2.强力推进旅游交通建设。“十二五”期间,通过加大投入,力争达到5A级景区通高速、通公交,4A级景区通一级路,解决曲阳虎山、阜平天生桥行路难问题,一级路增设供自行车、行人等出行的慢行系统。加快推进保定主城区内景区周边交通整治,拆除违章建筑,建设大型停车场。各县(市、区)、开发区开通城镇至周边旅游景区景点公交班线,力争到2015年全市所有3A级以上景区实现公交网络全覆盖。依托保运集团对所有旅游景点、休闲度假基地全部开通旅游客运专线,形成无缝对接。

3.强力推进旅游商品开发。依托省内资源,重点推出代表保定文化特色的“直隶珍品”和“直隶八珍”系列,把刘伶醉酒、槐茂酱菜、健身球、六味斋、稻香村、白沟箱包等生产企业有效链接,同时,加强监管、指导和服务,叫响保定旅游商品品牌。深入推进旅游商品市场建设,在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饭店以及高铁车站等,建设保定旅游购物推荐场所,并逐步覆盖全市所有景区。加快白沟新城、安国、曲阳、高阳等旅游购物基地建设,打造我市旅游商品产业龙头,白沟新城要建设成为国家级旅游购物基地。

4.强力推进旅游信息网络建设。与大型通讯运营商合作,建立涵盖景区景点、旅行社、导游员信息、宾馆饭店的数据库,打造旅游信息化体系。适时开发电子派单系统,实现对旅行社团队接待情况、客源市场的构成和数据的实时监控。积极与各大门户网站链接,把旅游咨询网打造成旅游形象宣传的重要平台和旅游市场营销的重要渠道。开发建设保定3D实景虚拟游及2D链接门户网站,提升网络宣传的吸引力。

(三)广泛宣传、多方促销,打响保定旅游特色品牌。

1.明确旅游市场拓展方向。国内市场方面,以京津冀核心市场为中心,以周边五省基本市场为重点,同时拓展中远距离客源市场。国际市场方面,采取点对点营销战略,对东南亚和韩国、日本客源市场,主打保定“三国文化”之旅;对港台市场,主打保定“军校文化”之旅;对俄罗斯等轻工制造业欠发达的欧洲国家主打“购物天堂”品牌。近期国内市场围绕两环(环京津、环省会)、一沿(沿太行山)、一线(京港澳高铁沿线)、五点(城南庄连接西柏坡、天生桥连接五台山、清西陵连接清东陵、白沟连接秦皇岛、保定市连接广东省),重点培育旅游商品博览会、旅游美食节、旅游健身节等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保定旅游节庆品牌,扶植发展涿州花灯节、野三坡开山节、狼牙山登山节等县域特色鲜明的节庆活动;国际市场围绕一点(北京大型涉外旅行社)、一环(韩国、港澳台、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策划开展旅游市场营销活动,重点将在北京生活工作的境外人员和来北京旅游的境外游客引入保定。对台湾、韩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印度、法国及非洲等开展宣传促销,实现我市入境游的突破。

2.合力打造金牌线路联盟。打破区域、体制分割现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支持、市场运作,在全省率先推出并不断强化保定金牌旅游线路联盟,将最优秀的企业、最优美的景区、最优惠的政策、最强大的宣传队伍集合在一起,在全国叫响保定旅游品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以共同利益为纽带的促销机制,积极加强与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城市的旅游合作营销,推动京津冀旅游一体化。市旅游部门要制定游客招徕奖励办法,对推广保定金牌旅游线路有贡献的旅行社,按照年度量化数据实施相应的奖励措施。

3.建立多种宣传促销方式。在各级政府指导和推动下,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宣传资源,建立统一的宣传平台和联合促销机制,实现市场宣传大的突破。一是在中央电视台、北京市区重要部位、京津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机场、高铁车站等重点媒体或平台,增加宣传“善美保定”的形象广告,打造保定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品牌;通过公交站点、大型广告牌、广告灯箱等多种形式展示我市多姿多彩的旅游景区。二是本市各类媒体每年无偿提供一定时段和版面用于旅游宣传;在群众中组织开展形象认知营销活动,增强社会参与性和群众认同感,大力度推出保定旅游形象标识与宣传口号,提高保定知名度;印刷制作图片精美、文字隽永的宣传手册或光盘,用作销售以及公务礼品馈赠;积极利用演艺、影视、动漫等形式,推出一批高品质、有保定特色的旅游演艺产品,增强旅游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管理、提升服务,切实提高游客满意度。

1.规范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管理。一是做好“绿色饭店”评定和2010版新标准重评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工作,继续组织星级饭店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培训好优秀星级饭店服务技能大赛选手,抓好星级饭店餐饮文化宣传营销,组织举办保定市旅游美食节。做好乡村星级酒店的评定、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二是推进旅行社等级化管理,制定经营和服务标准,对旅行社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实行动态化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旅行社,质量等级降格或取消等级;加强旅行社形象建设,联合工商、宣传、媒体等部门组织开展“重服务、讲诚信”为主题的诚信旅行社创建评选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严厉打击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为广大游客打造安全、放心、愉悦的旅游市场环境。

2.提升导游队伍素质。严格导游证办理程序,认真组织导游员资格考试工作,把好导游员入口关。坚持日常管理与执法监察相结合,对违法违规导游员进行相应扣分和行政处罚。建立全市优秀导游人才信息库,抓好导游员年审、技能大赛及岗前岗中培训工作,选拔培养一批高水平的金牌导游、政务导游,作为宣传保定和政务接待的骨干,带动提高导游队伍整体素质。

3.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旅游理论研究和应用性人才培养,推动旅游学科建设,支持旅游院校设置并完善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新专业,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提高旅游教育水平。深化校企合作,谋划成立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实用性旅游人才培养基地。全面推行旅游行业准入制度,加快培育旅游职业经理人市场,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职业职称体系。在全市旅游系统开展“百日万人”大培训活动,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4.建设游客咨询集散中心。分别在京石高速、京昆高速路口附近择地建设两个游客咨询集散中心,涵盖信息咨询、游客集散、宣传展示、线路营销、旅游购物、休闲娱乐、团餐小吃、教育培训、大型会展等服务功能;与保运集团合作,成立旅游巴士公司,开通旅游专线,依托东西两个中心,把市区文物景点、星级酒店、餐饮店、购物店等有效链接起来,为游客提供质优价廉、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大市县两级资金扶持力度,将旅游产业作为保定市支柱产业来打造,市级旅游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13年达到2000万元,以后视财政状况逐年递增。各县(市、区)、开发区也要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项目以奖代补、市场宣传促销、旅游规划编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招徕外地游客成绩突出的旅行社实施奖励、人才培训和技能大赛等。同时,对年投资额度超3亿元的重点旅游项目,省、市两级要给予项目以奖代补或贴息的资金支持。

2.完善土地供给利用政策。市县两级要将旅游规划中已经明确的旅游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涉及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项目的土地规划,要服务和服从于旅游规划;对重点旅游项目,积极争取纳入省重点项目统一管理,优先安排用地;对我市旅游聚集区的项目给予资金和土地上的重点支持,对道路建设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优先支持,从而带动各旅游聚集区经济快速发展。

3.积极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从2013年开始,对首次获得国家5A级旅游景区,首次获得全国“双百强”旅行社,首次获得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旅游商品给予补助奖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开展的公务活动,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食宿、会务等服务。鼓励旅游企业引进、申办、承办各类大型国际展会、文化活动、体育赛事以及各类公务和商务活动,并酌情给予资金补助支持。旅游企业宣传促销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研发费和技术改造费,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对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星级饭店,缴纳污水处理费后,不再缴纳排污费;对5年内实现用水用电量降低20%目标的星级饭店由市财政给予奖励。

(二)加强政府指导和调控。

1.规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全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公布资源目录,凡涉及目录内的旅游资源开发,须征得国土资源、旅游、环保、水利、林业等旅游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开发手续。凡涉及全市旅游重点县(市、区)、主要景区的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建设、经营方式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滑雪、温泉、水域、空域、森林、草原、湿地等区域稀缺资源或特色优质资源,要统一规划、统一开发,杜绝资源浪费或同质开发,确保开发质量并形成特色。

2.强化旅游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旅游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车船、索道、大型娱乐设施等安全检查,完善预警机制,确保旅游市场安全运行。进一步落实《保定市旅游汽车公司细微服务基本标准(试行)》,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强化对客运包车按规定办理保险、签订租车合同及有关驾驶要求的检查,通报符合要求客运企业名单,确保旅游行车安全。

3.提高全民旅游度假意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依法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职工年休假制度,保障职工带薪休假权利。财税部门要支持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允许相关费用列入成本核算,并按税法相关规定税前扣除。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行业度假旅游协会,建立度假休闲基地,使旅游成为职工长期享有的权利。教育部门要结合学生素质教育、环保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支持把修学旅游列入大中小学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旅游冬令营”、“旅游夏令营”、“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等活动。

(三)完善体制机制。

1.深化旅游业体制改革。研究建立白洋淀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发挥其实质性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实现由旅游产业带动区域发展;积极推进野三坡、白石山、狼牙山、清西陵筹建景政合一的景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快旅游企业集团化发展,推动各类旅游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加强旅游协会建设,不断提升协会的发展活力、履职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推进旅游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行政综合执法,在重点旅游县(市)设立专职旅游执法组织机构和专业执法队伍。在市区以外的国家3A级以上景区加强警力配备,维护景区安全。

2.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协调机制,组织、制定、落实更加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政府各部门要树立全市大旅游观念,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发展改革和规划部门要推动落实旅游业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旅游区域规划编制等重要任务;财税部门要不断改进支持方式,研究落实对旅游业加大投入和实施税收优惠的政策措施;宣传部门要把旅游纳入年度宣传重点,重大境内外宣传活动要增加旅游形象宣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快组建综合性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编制旅游交通专项规划,建立方便快捷的立体旅游交通网络;金融部门要不断推进旅游投资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旅游保险体系建设;城建、环保、农业、林业、水利、文化、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体育、气象、文物等部门要在有效保护资源的前提下,积极深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旅游消费业态;公安、卫生、安监、质监、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卫生防疫、价格和市场秩序的管理;人社、教育、安监部门要将旅游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全市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和人社部门要调整充实旅游部门人员配备,解决小部门、大产业,“小马拉大车”的现实问题;旅游部门要科学统筹、当好参谋,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升旅游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3.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旅游工作考核机制,将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建设、旅游景区上档升级等三项旅游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畴,明确当地政府的责任、任务和奖惩,使我市旅游产业尽快步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合力拓展的良性发展轨道。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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