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3年夜经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3年夜经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3年夜经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73号
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县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2013年夜经济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9日
邯郸市2013年夜经济建设工作方案
为促进全市夜经济建设向多领域、深层次、品牌化发展,全面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水平,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作出新贡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发展夜间消费市场、完善中心城市商贸服务功能、满足市民夜间消费需求为宗旨,以创建夜经济品牌为目标,以打造夜经济精品项目为重点,切实抓好载体建设、延时营业、亮化美化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我市商贸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推进载体建设,打造培育夜经济聚集区,组织重点企业延时营业,实施亮化美化工程,营造浓厚夜经济氛围,重点培育提升鑫港国际商贸中心、康业广场、滏东南大街等特色街区,形成业态丰富、功能齐全、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的夜间消费格局,努力实现城市夜经济的规模化、常态化和大众化。
三、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载体建设。
1.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按照“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的原则,以现有街区业态为依托,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营”模式,重点培育提升鑫港国际商贸中心、康业广场、滏东南大街等特色商业街区,制定详细设计方案,分解具体工作步骤,大力组织实施建设,确保6月底前完成建设及包装改造任务。着力推动串城街改造等重点特色街区建设,主城区三区一县、邯郸经济开发区年内至少各启动新建1条特色街区,年内主城区初步形成2-3条特色鲜明、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品质一流的名片级特色商业街区。(责任单位:主城区三区一县政府、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
2.商业综合体建设。加快阳光商业广场、中道商业广场二期、和道国际、新东方城市广场、融通·添鸿商务大厦、友谊时代广场、阳光新卓广场等在建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步伐,继续做好新世纪商业广场、世贸广场、中道商业广场等现有综合体的结构调整、提档升级,力争年内初步形成2-3个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康体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档次、地标级城市综合体。(责任单位:主城区三区一县政府、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3.特色夜市建设。重点对和平路、鑫港国际商贸中心、亚太世纪广场等夜市实施限时经营、突出特色、规范提升。同时,根据街区经营基础及设施条件,筛选合适路段,规划新建特色夜市,年内形成2-3条知名夜市品牌。(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主城区三区一县政府、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开展夜经济休闲特色餐饮店评选活动。6月底前,评选30家受市民喜爱的中小型特色饭店,授予“2013邯郸市夜经济休闲特色餐饮店”称号,挂牌授匾,广泛宣传。鼓励获得称号的餐饮店开展延时营业,推出各种促销活动,丰富市民夜间饮食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主城区三区一县政府、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烹饪专业委员会、有关媒体)
(二)延时营业。
1.组织新世纪商业广场、美食林滏东购物广场、阳光龙湖商城、樱花美食新天地等21家重点商贸服务企业延时服务,在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营业时间延长到22∶30或适当延长,引导企业在夜间21∶00以后开展形式多样的酬宾促销活动,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夜经济的吸引力。
2.鼓励洗浴、酒吧、歌厅、茶馆、咖啡馆、文化体育场馆等企业参与夜经济活动,引导其规范经营、行业自律,努力形成夜间购物、餐饮、娱乐、旅游、健身、文化等全方位发展的格局。
3.推动稽山-康德-阳光世贸商圈、新世纪-国贸商圈、国风-新丹兰商圈及万达等购物、娱乐商圈拓展服务项目和内容,调整经营业态和布局,鼓励商圈内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企业开展延时服务,打造夜间食、购、娱、游、健、文、美等全方位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主城区三区一县政府、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亮化美化。
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局统一审查各业态灯箱广告建设,适度放宽对市政府确定的夜经济特色街区、重点业态灯箱广告建设的限制,根据其不同的功能定位、业态特点,打造独具风格的夜景风貌,突出特色、彰显个性,营造城市夜景亮化的新亮点。(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主城区三区一县政府、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政策扶持和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实完善市夜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夜经济建设职能部门联席办公制度,定期沟通,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统一部署、协调和督导夜经济建设工作,确定夜经济建设规划、方案,明确各部门建设目标、具体职责,并负责考核监督,真正使夜经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县(区)政府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负责协调、推进本辖区夜经济建设工作。
(二)完善公共配套服务。
1.做好公共交通保障。途经夜经济主要区域的公交车辆全部实施延时营运服务,在夜经济建设项目附近增设公交站点,方便夜间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增设夜间停车场。合理增设夜间停车场,将夜间消费集中区域不影响交通的地段、地块划为临时停车场地,并免收停车费,以缓解交通压力,方便夜间出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公安部门加强夜间治安巡防力量,督促相关单位采取增设监控设施、雇佣专职保安员等措施,营造安全放心的夜间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主城区三区一县政府、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城市夜经济环境治理。增加人力和卫生设施(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加强夜经济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和保洁工作;对于列入市政府推动规范建设的夜市,由市场主办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负责组织夜市经营者到属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无照、流动摊点的规范清理力度。(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主城区三区一县政府、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提升公园、广场夜间休闲环境。延长公园广场夜间亮灯时间至22∶30,市区广场音乐喷泉在夏季夜间全部开放,加强公园、广场美化亮化,组织开展各类演出等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三)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在证照办理、税费减免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城管执法、公安部门要在活动审批、备案等方面给予保障;环境保护、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在相关证照办理方面实行联批联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园林、水利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出台相应的扶持措施,确保夜经济项目正常建设、有序开展。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主城区三区一县政府、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辖区夜经济建设。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夜经济商贸服务项目建设和有关工作进行奖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提出具体奖励办法。
(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对夜经济建设工作任务,市夜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逐项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工作人员;建立专报制度,及时反映夜经济建设的动态、政策及做法。市政府督查室要同步跟踪,定期进行督导、通报,推动全市夜经济建设顺利开展。
(五)加强舆论引导。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专题栏目,采取实时互动的形式及时报道夜经济活动资讯、夜间促销信息、夜经济消费场所推介等,加强夜经济工作的宣传报道。
加强媒体宣传。以广播、电视、报纸为重点宣传渠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统化宣传,电视台制作夜经济专题片进行集中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鼓励社会团体、项目单位、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一是鼓励其通过内部资料、印刷宣传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鼓励其采取举办各类展览、推介、参观交流等形式,探讨发展夜经济的方法、措施,推动夜经济建设提档升级;三是引导协调企业与媒体建立互动沟通机制,积极提供购物、餐饮、文化、健身、休闲娱乐等夜间酬宾促销活动,通过媒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宣传推介。
附件:邯郸市夜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邯郸市夜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武卫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肖阳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翟广平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张全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建国市商务局副局长
武庆珍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赵瑞海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国强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杨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涂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聚民市体育局副局长
石章合市工商局副局长
蔚凯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全旺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李彦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梁耀峰市建设局副局长
时长煜市规划局调研员
申曙光市园林局局长
张明星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武文同市物价局副局长
吕永强市国税局副局长
韩江明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新立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燕邯郸供电公司副经理
张成文丛台区政府副区长
苗润涛邯山区政府副区长
王景海复兴区政府副区长
李凡邯郸县政府副县长
张宝兴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国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夜经济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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