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王宪魁省长拜会国家有关部委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王宪魁省长拜会国家有关部委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王宪魁省长拜会国家有关部委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部门对承担的任务要高度重视,切实摆上日程,组织专门力量,全力抓好对上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

一、精心研究政策导向。要组织人员,深入研究上级政策,把各项争取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明确的完成时限。

二、加大跑省进京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的衔接,积极向上反映我市的困难,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最大的倾斜和支持。

三、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市政府将定期听取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推进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月向市政府上报具体工作动态。

四、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市政府将把此项争取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年末将进行重点考核和奖励。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王宪魁省长拜会国家有关部委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今年“两会”期间,王宪魁省长拜会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就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事宜进行了沟通。为全面落实好王宪魁省长与各部委会商的意见,把握重要战略机遇,促进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任务分解如下:

一、发展战略

关于将内蒙古东部地区和黑龙江与俄罗斯接壤的地区作为重点开发开放地区、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内蒙古东部地区和黑龙江与俄罗斯接壤的地区作为重点开发开放地区,本身就是国家战略内容。国家发改委正在整理相关情况,研究把黑龙江和内蒙古东部地区开发开放体现为国家战略,并将向国务院做出汇报。

要围绕国家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向省和国家汇报我市工作,协助国家发改委做好相关调研,争取国家将我市沿边开放先导区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规划核心内容。由市发改委负责。

二、水利建设

(一)关于水利设施建设问题。

国家发改委表示,黑龙江省作为全国粳稻的主产区,国家发改委一定会尽力支持相关项目建设。国家发改委将加大水利设施投资力度,并在“十二五”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调整上继续支持黑龙江省。

要加大与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的协调,保证我市列入粳稻主产区范围。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推进相关水利工程建设;做好与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的协调,争取更多水利设施项目列入省、国家“十二五”规划及专项规划。由市农委、市水务局负责。

(二)关于加大重点防洪工程建设投资问题。

国家水利部表示,将继续支持黑龙江省大江大河治理,继续安排投资,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重点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支持松花江、嫩江干流县、场堤防工程建设。

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将我市城市防洪工程纳入全省重点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范围,进一步争取投资扶持。由市水务局负责。

三、交通设施

(一)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与交通部具体协商,逐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对于铁路客运专线,在建的项目一定要想方设法建成,新开工项目国家将会有所控制。

要加大农村公路向上争取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1000公里。加快推进牡绥铁路建设,争取哈牡客专、哈牡既有线电气化改造项目等项目年内开工,同时,要积极争取更多的铁路项目列入国家“十二五”开工计划。由市交通局、市发改委负责。

(二)关于支持我省加快铁路项目建设问题。

铁道部表示,原则同意将哈牡客运专线、哈牡既有线电气化改造项目列入今年开工计划,下一步将就具体问题进行衔接。

要加大与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哈牡客专、哈牡既有线电气化改造等项目年内开工。由市发改委负责。

(三)关于支持黑龙江省公路建设问题。

交通部表示,对于黑龙江的干线公路建设,特别是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只要条件具备,都将全力支持。

在做好301、201国道建设的同时,要抓紧推进我市国、省道路改造升级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争取国家交通运输部的支持和扶持。由市交通局负责。

四、财税体制

关于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问题。

财政部表示,将认真考虑我省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补偿机制,尽可能给予产粮大省财政支持。

要组织各县(市),加大各类粮食补贴政策的争取和落实工作力度,确保今年获得各类粮食补贴8.56亿元。由市财政局负责。

五、工业经济

(一)关于对俄合作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建立跨境中俄合作加工工业园区是很好的思路,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同时可鼓励我省的企业特别是钢铁企业走出去,在国外建立钢铁企业。

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东宁吉信、华宇等境外园区,进一步提升实力,做大规模。充分利用俄罗斯丰富的资源特别是铁矿资源,努力争取工信部支持和帮助,积极引入国内较强实力的钢铁生产企业,在牡市乃至俄罗斯建立钢铁生产企业。由市境外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二)关于中小企业发展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近两年,工信部对中小企业技改扶持补贴达到30亿元,今后要逐渐扩大,并补贴到地方政府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上。

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对中小企业技改补贴的机遇,组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申报。积极包装牡丹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三)关于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希望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能够建成各有特色、突出地方发展特点的集约化、集聚化模式。工信部将把资金投入到园区建设中,把资金转向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集聚。

要认真做好我市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衔接省工信委等部门,组织申报材料,争取更多工业园区列入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园区,并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六、科技发展

(一)关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问题。

科技部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黑龙江老工业基地建设,共同推进制造装备高性能部件、重型加工与成型设备、大型高效数控设备的研究与产业化开发等,支持黑龙江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老工业基地。

把握机遇,争取我市制造装备新型机械产品的开发研制得到国家支持。大力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光伏以及生物化工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由市科技局负责。

(二)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问题。

科技部表示,将在主要农作物生物种业和精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优质安全动物食品技术集成与示范、新型农机装备的研制开发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主要农作物生物种业和精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优质安全动物食品技术集成与示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突出优质粳稻、食用菌、果蔬、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和对俄农产品出口等优势产业,加紧谋划一批重大科技项目,争取国家支持。由市科技局负责。

七、社会保障

(一)关于部分县(市)区纳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提高津贴类别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将根据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在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范围和类别的调整,积极进行研究,并给予支持。

积极向省和国家反映我市四城区的基本情况,认真做好上级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加大争取力度,力争按一类地区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关于就业培训资金支持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考虑黑龙江作为老工业基地,就业压力比较大,历史欠账比较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

借助机遇,积极向上争取,力争2011年市本级向上争取就业资金1.5亿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关于医保体系建设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将对牡丹江市在全市范围尝试建立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险体系,整合城镇职工和新农合医疗保险给予支持。

深入调研机构建制、人员配备和网络开发等一系列问题,探索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解决措施,争取省和国家的支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八、农村经济

(一)关于粮油糖高产创建、农机化建设和植保基础建设等问题。

农业部表示,对粮油糖高产创建、农机化建设和植保基础建设等问题,将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继续给予倾斜。

要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市的粮食高产基地,农机化建设和植保基础建设,争取国家支持。由市农委负责。

(二)关于蔬菜产业发展问题。

农业部表示,正在编制《全国蔬菜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将把黑龙江省设施蔬菜纳入规划,支持加强设施建设,提高自给水平。

要立足于调整产业结构、保障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尤其是结合我市蔬菜产业外向型的特征,加快编制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并积极与省和国家对接,使我市规划纳入《全国蔬菜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中,争取国家对设施蔬菜的资金支持。由市农委负责。

(三)关于建立商品粮主产省利益补偿机制问题。

农业部表示,将在此项工作上加大对黑龙江的支持力度。

积极做好相应准备,保证国家相应政策出台时,我市能够获得支持。由市财政局负责,市农委配合。

九、教育事业

关于我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建设项目转移支付补贴长效机制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纳入试点范围等问题。

教育部表示,对于我省提出的中小学公用经费、建设项目转移支付补贴长效机制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纳入试点范围等问题,均予以积极支持。

积极与省教育厅进行衔接,及时掌握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出台的相关信息,争取省教育厅将我市列入试点。由市教育局负责。

十、对外开放

(一)关于推进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及对外贸易转型升级问题。

商务部表示,支持黑龙江省沿边地区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支持黑龙江省建设国家新材料(光伏)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国家重大装备工业出口基地、科技兴贸示范基地和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

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工作的函》的总体要求,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协调,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加快申报进程。由市商务局负责。

(二)关于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问题。

商务部表示,支持黑龙江构建体系完备、货畅其流的区域性商品集散中心。支持黑龙江省打造以绥芬河、同江、黑河为核心的三大沿边国际物流平台。

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将我市建成黑龙江省东南部区域性商品集散中心。加快绥芬河口岸升级改造,建设电子口岸、综合运输、仓储保税和大宗商品交易信息平台及物流管理与服务公共信息平台,全力打造绥芬河国际物流平台。由市商务局负责。

(三)关于推进优势产业项目建设问题。

商务部表示,将加快黑龙江省十大产业项目建设利用外资大项目的审批。支持黑龙江省建设国家级产业转移基地。

把握国家扶持的机遇,围绕十大产业发展,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大力招商引资,争取更多的产业招商项目获得批复。积极争取省和商务部的扶持,争取在牡丹江市建设国家级产业转移基地。由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市商务局负责。

(四)关于推进企业“走出去”步伐问题。

商务部表示,支持黑龙江省建设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重点支持黑龙江省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和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建设,以及符合条件的黑龙江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以对俄和对韩为主,全力搭建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争取国家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快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的建设,争取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中的各省级开发区升级,上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市商务局负责。

十一、民生工程

(一)关于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奖励方面予以充分考虑,初步考虑黑龙江省今年获得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补助仍将居全国第一位。

积极把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全省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年度任务,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重点做好廉租房、公租房以及工矿棚户区等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由市棚廉办负责。

(二)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扩面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考虑黑龙江省西部农村危房改造量大的实际,对黑龙江省提出的农村危房改造扩面问题将予以研究。

及时掌握国家和省扩面工作进展和动态,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衔接,全力做好扩面争取工作,力争全部县(市)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由市城乡统筹办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配合。

(三)关于民政项目建设问题。

民政部表示,原则同意对我省201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的请求,凡是已有规划、项目和科目来源的,将给予倾斜性支持。

对已经列入国家规划的事项,要认真研究国家政策性资金的渠道,有针对性地谋划和包装具体的项目,全力争取支持。对即将纳入规划的事项,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信息,扎实推进相关项目的基础工作,为赢得支持做好充分准备。由市民政局负责。

(四)关于贫困群众取暖救助资金和重点优抚对象建房资金问题。

民政部表示,对于贫困群众取暖救助资金问题,将会同财政部进行研究论证,争取列支专项资金,目前拟采取“资金串项”的办法,尽量给予支持。

要积极向国家和省做好争取工作,对于贫困群众取暖救助资金问题,争取上级列支专项资金解决。由市民政局负责。

十二、生态建设

(一)我市林区棚户区改造问题。

国家林业局表示,今年要再帮助黑龙江省安排21万户,只要黑龙江省手续齐全,有多少支持多少。

最大限度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全面推进牡丹江市林区职工危旧房改造建设。由市林业局负责。

(二)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林地问题。

国家林业局表示,有义务支持地方发展,可以提前介入,分段报批,先批后建,尽量避免违规。

把握机遇,对我市公路、铁路建设所涉及占用林地问题,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和争取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

(三)关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国家林业局表示,黑龙江省有的具体项目还没有呈报,要认真研究,加快前期工作,将项目尽快报上来。

积极组织市直属国有林场及辖区6个县(市)国有林场施业区,加快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尽快上报争取支持。。由市林业局负责

(四)关于规模化造林问题。

国家林业局表示,今年已批准黑龙江省上报造林面积100万亩、抚育340万亩。只要黑龙江省有好的项目,还可以适当增加。

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有序组织推进,确保今年完成15万亩造林计划并争取赢得支持。由市林业局负责。

十三、能源建设

(一)关于电力项目建设问题。

国家发改委表示,黑龙江省的电力问题涉及到与俄罗斯的合作、风电项目建设,以及确保供暖等方面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将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立足我市风电资源优势以及与俄罗斯合作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风电项目,争取更多项目挤进全省双千万千瓦级风电规划;积极谋划和推进与俄罗斯的电力合作,力争在全省率先取得突破。由市发改委负责。

(二)关于我省工业电价高问题。

国家电网公司表示,对直供电试点工作表示支持。建议黑龙江省发挥资源优势,多建电厂,大量向省外送电。

积极与省有关部门衔接,全力推进直供电试点工作,把我市的耗能大户、重大项目纳入直供电试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三)关于重点能源项目问题。

国家电网公司表示,黑龙江牡丹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国家电网公司已经成立了专门班子,将其纳入重点工程项目,争取今年开工。

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汇报,并与国家电网公司进一步衔接沟通,及时解决项目在核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项目尽快核准并开工建设。由市发改委负责。

十四、其他

(一)关于粮仓建设问题。

国家发改委表示,一定会尽力而为,保障黑龙江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将仓储设施建设重点放在黑龙江。

积极争取更多的粮食仓储项目列入国家建设支持的范围,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已经呈报牡丹江市第二粮库基础设施建设(扩建仓容2.5万吨)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由市发改委负责。

(二)关于参加央企交流合作座谈会问题。

国资委表示,将在今年5月在北京举办黑龙江省与中央企业交流合作产业项目推介会,会议内容为项目签约。

积极与在我市投资的央企,以及与我市产业相关的央企进行沟通衔接,筛选确定签约项目,争取会上签约1—2个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

附件:王宪魁省长拜会国家有关部委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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