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恩施州政办发〔2016〕3号
颁布日期:2016-0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1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全州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重点。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逐条对照,细化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州政府将把《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州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对工作进展情况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年终结硬账。各县市政府、州直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截至上月底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书面(含电子文档)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县市政府只报送点名明确到具体县市的工作任务)。

州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李德杰,联系电话:8231104,邮箱:[email protected]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5%。(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五、游客接待人数增长16%,旅游综合收入增长20%。(责任单位:州旅游委,县市政府)

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县市政府)

七、招商引资增长15%,外贸出口增长12%,利用外资增长12%。(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八、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九、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十一、新增城镇就业3.8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十二、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县市政府)

十三、县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0天以上。(责任单位: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十四、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州安监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十五、精准施策,确保257个贫困村、8.1万贫困户、26.2万贫困人口脱贫摘帽。(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县市政府)

十六、按照"五个一批"要求,打好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战、社会保障政策兜底阵地战和发展生产脱贫、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持久战"五大战役",分战役制定实施方案和作战图,建立指挥体系、协同体系、一线操作体系,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年终结硬账。(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扶贫办,县市政府)

十七、打好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战,筹集资金70亿元以上,对3.9万户、12.5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县市政府)

十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施免费高中教育和免费职业教育,提高农村低保户和五保对象补助标准,确保每人每年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对有需求的贫困户提供"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贷款。(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政府金融办、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县市政府)

十九、州本级财政安排2亿元用于重大扶贫项目建设,州县两级按照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州县财政2015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县市政府)

二十、认真总结和全面推广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探索实行的大病救助、教育扶贫、金融扶贫、旅游扶贫、生态补偿脱贫的成功经验,放大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州民政局,恩施市政府)

二十一、大力推进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探索跨区域贫困地区经济协作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来凤县政府,州发改委、州扶贫办)

二十二、加快革命老区、高寒山区和"四县市五乡镇"高山连片特困片区脱贫步伐,探索建立精准扶贫区域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民宗委,相关县市政府)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基本情况数据库,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县市政府)

二十四、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领导责任机制、督办考核机制和驻村帮扶机制,确保全州729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二十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充分利用中直单位定点帮扶、“616"对口支援和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民族县市等帮扶平台,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民宗委、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二十六、全年实施过亿元的重点项目156个,计划完成投资233亿元。(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二十七、充分利用省级和州、县市融资平台,撬动银行和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使PPP模式在更大范围、以更大规模推广。(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政府国资委、州政府金融办,县市政府)

二十八、建成利万高速利川段,加快推进恩建高速、宣鹤高速、黔张常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开工建设大峡谷至腾龙洞旅游观光铁路,继续实施"千公里"绿色生态旅游公路和国省道改造升级、撤并村通畅工程、城市客运站和物流园区、城市水电路气及地下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铁路办、州旅游委、州商务局、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二十九、抓好恩施农产品加工园、恩施清江旅游度假区、思乐集团深加工项目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恩施市政府)

三十、抓好武陵山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州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车坝河水库引水工程、清江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亚行贷款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等民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中心医院、湖北民族学院、州发改委、州水利水产局、州环保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州住建委、州国土资源局、恩施市、利川市等县市政府)

三十一、积极做好郑万铁路巴东段的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安张衡铁路、昭黔恩铁路、来咸高速、利咸高速、鹤峰至五峰高速、州图书馆新馆、州民族体育运动中心、荆门经宜昌至巴东成品油管道及配套设施等重点项目的前期推进工作,积极谋划一条穿越恩施的高速铁路。(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铁路办、州文体新广局、湖北民族学院、州住建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商务局,相关县市政府)

三十二、大力加强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一批商业中心、特色街区,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企业和以品牌连锁为主的商业业态,培育一批服务业大企业、大品牌。全面落实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畅通物流、稳定物价,促进城乡消费市场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三十三、大力培育外贸市场主体,积极创建国家级茶叶出口基地,鼓励支持州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外贸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外贸产品结构,扩大特色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三十四、加大恩施卷烟厂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力争产值达到100亿元,大力推进烟叶基地单元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清江源"特色优质烟叶品牌建设,确保烟农增收、财政增税、企业增效。(责任单位:州烟草专卖局、州经信委、湖北中烟恩施卷烟厂,县市政府)

三十五、加大茶叶标准化基地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茶叶清洁化生产和精深加工,打造"恩施硒茶"公共品牌,着力把茶叶产业建成农民脱贫增收的支柱产业。(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三十六、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促进草食畜牧业加快发展,着力抓好饲料生产、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和营销流通全过程监管,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州畜牧兽医局,县市政府)

三十七、推进恩施大峡谷、利川腾龙洞、咸丰坪坝营等景区延伸开发,加快利川腾龙洞创5A进程,力争咸丰坪坝营列入创建5A计划,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恩施市政府、利川市政府、咸丰县政府,州旅游委)

三十八、加快推进风能、天然气、页岩气、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合理开发水能资源,抓好页岩气勘探开发和配套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三十九、推进"互联网+“与特色产业的深度融合,催生新经济、新业态和新动力,推动智能制造技术的运用,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四十、发挥硒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硒产业,推进"世界硒都o中国恩施硒谷"建设;大力发展户外运动健体、休闲旅游和养老养生医疗服务产业,加快培育新型健康产业体系,提升"硒+“融合发展质量和效益。(责任单位: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局、州农业局、州文体新广局、州旅游委、州民政局、州卫生计生委,恩施市等县市政府)

四十一、继续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大力培育、积极引进和扶持壮大一批市场主体,推动市场主体增量提质。(责任单位:州工商局、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四十二、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四十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州农经局、州畜牧兽医局,县市政府)

四十四、大力推进"质量强州"战略,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争创精品名牌。(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经信委、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四十五、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优服务环境,不断提升园区承载力。创新管理体制,吸引更多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园区聚集,积极引导一批优势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努力把园区打造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洼地”、创新创业的"高地”。(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济开发区,县市政府)

四十六、坚持以州城为龙头、以县市城区和中心镇为重点,全民、全域、全程参与"六城"同创。坚持问题导向和群众需求相结合,深入实施环境洁净、交通畅通、绿化亮化、城市宁静、空气净化、河道美化、全民素质提升"七大工程"。(责任单位:州"六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县市政府)

四十七、加快推进清江恩施城区段的治理和开发,大力实施州城五峰山、凤凰山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恩施市政府,州水利水产局、州环保局、州林业局)

四十八、全年实施城镇重点项目310个,计划完成投资160亿元。(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四十九、大力推进老城区、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加快完善城市道路、地下管网、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落实去库存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州规划局,县市政府)

五十、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推进清江流域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乡镇集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进特色街道建设,引导小城镇特色化发展,着力建设一批风格各异的山区小城镇。(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五十一、以新型社区、中心村和特色村寨为重点,尊重自然格局,保护自然景观,传承民族文化,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乡村。把易地扶贫搬迁和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五十二、完成撤并村通畅工程450公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6万亩。(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国土资源局,县市政府)

五十三、着力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财政预决算管理和财税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职业教育改革,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化科技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国有资产运营监管体制改革,力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州编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文体新广局、州科技局、州司法局、州工商局、州政府国资委,县市政府)

五十四、建立完善社会办医政策体系,积极支持民营医院发展。(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县市政府)

五十五、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责任单位:州农经局、州国土资源局,县市政府)

五十六、进一步完善村医村教进班子、法律顾问进乡村、农民办事不出村"三位一体"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县市政府)

五十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州发改委、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县市政府)

五十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更加突出小分队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全面提升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落地开工率。(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五十九、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招商活动,办好第三届中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和首届"恩商大会"。(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局,县市政府)

六十、争取建设一类航空口岸和设立恩施海关机构,营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责任单位:州商务局、恩施机场公司)

六十一、实施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支撑行动计划,重点抓好硒资源保护与开发、马铃薯主粮化、页岩气开发、互联网信息产业等技术攻关,着力破解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局、州农业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

六十二、加快完善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及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培育力度。(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县市政府)

六十三、加大技术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大力推进新型智库平台建设,建立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六十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运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特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县市政府)

六十五、认真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加大财税收入组织力度,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县市政府)

六十六、严禁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财政局,县市政府)

六十七、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结构、创新产品、推进网格化服务,增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确保全州信贷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县市政府)

六十八、积极争取银行、保险、证券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向县市、乡镇、中心村(社区)延伸网点。(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县市政府)

六十九、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机构和政府融资担保平台做大做强,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扩大过桥资金规模,构建中小企业多元化增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州政府国资委、州政府金融办、州经信委、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县市政府)

七十、用好用活民贸民品贷款优惠利率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责任单位:州民宗委、州财政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县市政府)

七十一、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四板及众筹金融交易市场挂牌融资。(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县市政府)

七十二、加强生态环境制度建设,严格环境准入,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州环保局、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水产局、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七十三、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造林绿化43万亩、退耕还林还草29万亩。(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国土资源局,巴东县等县市政府)

七十四、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巩固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清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全面提高州内河流水体质量。(责任单位:州水利水产局、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七十五、继续向大气污染宣战,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七十六、大力推进耕地土壤酸化治理,强化耕地修复,抓好水土保持工作,治理水土流失,从严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努力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县市政府)

七十七、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开展城镇"两违"清理和农村无序建房治理,促进城乡绿化、净化、美化。(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州环保局、州规划局,县市政府)

七十八、积极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力度,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县市政府)

七十九、大力发展生态茶园、生态果园、生态药园等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观光农业,变生态资产为生产资本,帮助群众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旅游委、州农经局,县市政府)

八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加大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全面改薄"等教育项目的推进力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州本级财政筹集专项资金20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县市政府)

八十一、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采用"订单"方式定向培养一批乡村教师。(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编办、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县市政府)

八十二、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加强村卫生室和村医队伍建设,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300个,补充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医生300名。采用"订单"培养的方式为边远乡镇、高寒乡镇、贫困村培养一批全科医生。大力实施分级诊疗,推行远程医疗服务,远程医疗会诊覆盖到中心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人社局、州编办、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八十三、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提高参保率,提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八十四、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县市政府)

八十五、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级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和健身中心全覆盖。广播电视全面实现"村村响",基本实现"户户通"。(责任单位:州文体新广局,县市政府)

八十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开发就业岗位。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劳动维权、法律援助等服务,促进劳务输出,促进脱贫增收。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八十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大力推进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县市政府)

八十八、建设、回购保障性住房1.2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万户。(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八十九、深化信访制度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办法处理问题、化解矛盾,依法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州信访局,县市政府)

九十、认真落实"全面、全程、全员"大安全观,加快实现企业安全监管全覆盖、区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州安监局,县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

九十一、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责任单位:州食药监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林业局,县市政府)

九十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网络安全运用监管,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县市政府)

九十三、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确保通过创建验收。(责任单位:州民宗委,县市政府)

九十四、切实抓好"七五"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县市政府)

九十五、认真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责任单位: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恩施州调查队,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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