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2〕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11月23日
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直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示范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黄政发〔201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顿的通告》(黄政发〔2012〕37号)精神,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规划管控”的原则,推进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深入开展,依法拆除和整改违法建(构)筑物,坚决遏制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违法建设行为,引导公路沿线农房建设向农村新社区、中心村和聚居点相对集中,进一步规范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改善旅游公路景观形象,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完善工作;杜绝发生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完成公路两侧规划控制区内新发生和历史形成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依法拆除任务;引导公路沿线居民建房向农村新社区、中心村相对集中,按照湖北省“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标准要求,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面貌整治,努力把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村庄建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先进村庄和重点示范村庄。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布局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建立并实施严格的规划管理制度,坚持用规划引导公路沿线农民和农房建设向农村新社区和中心村集中。
(二)建立实施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两侧建房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制度,坚决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坚决杜绝公路沿线发生新的违法建设行为。
(三)建立落实市直部门牵头,县乡村及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试点村建设秩序整治责任制,整合资源,强化责任,形成合力。
(四)建立落实路段干部包保责任制,分路段设立责任公示牌,对公路沿线违法建设,严格责任追究。
(五)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历史形成和新(改)建的违法建(构)筑物依法拆除。
(六)推进村庄道路、供排水、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文体活动设施和绿化小游园等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实现达标升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黄冈市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要把开展建设秩序整治示范点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成立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班驻点抓的组织领导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并将实施方案报市城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委,电话及传真:8358495)。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示范点建设所在地县乡村和国土、规划、交通、住建、公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整合各类资源,推进示范村建设深入扎实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召开会议、开辟专栏、举办专刊、发送宣传册和公开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整治公路沿线建设秩序、开展建设秩序整治示范点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措施,提高社会参与度,增强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秩序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将对建设秩序整治示范点建设实行经常性检查督办、验收考核和约谈问责制度。对造成责任路段发生违法建设、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不力、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市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并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市直部门牵头负责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示范点建设安排表
2.黄冈市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市直部门牵头负责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
建设秩序整治示范点建设安排表
牵头部门
示范点
市住建委
红安县七里坪镇东岳庙村
市交通运输局
麻城市木子店镇大堰河村
市城乡规划局
罗田县九资河镇圣人堂村
市环保局
英山县金铺镇龙珠村
市国土资源局
黄梅县大河镇吴祥村
市监察局
蕲春县刘河镇汤畈村
市公路局
浠水县绿杨乡关畈村
附件2:
黄冈市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雪荣市长
副组长:黄祥国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社教副市长
汪治怀市公安局局长
贾石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冯新华市检察院检察长
成员:廖保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戴均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强胤市住建委主任
刘千乔市监察局局长
刘新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清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钟贤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建国市环保局局长
徐志钢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
鲍克宏市公路局局长
田文国市住建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黄强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文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黄冈市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