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荆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0〕27号
颁布日期:2010-05-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荆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

荆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省教育厅部署,我市于2009年秋季全面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不断探索教育创新,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和资源体系,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落实湖北省“积极推进、点上突破、兼顾各方、逐步到位”的工作方针,科学有效地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

??求真务实原则。高中课改从组织机构到培训以及课堂教学组织实施,都必须遵循务实原则。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态度,客观、科学地对待和处理课程改革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规范有序原则。在全市统一部署的前提下,立足省级示范学校、市级示范学校、一般高中学校和农村地区学校的实际,分类有序地进行课程的规划、实施、管理与评价工作。

??科研引领原则。新课程实施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坚实的教育科研支撑。要加强教育科学研究,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和引导新课程改革,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实施、探索、研究新课程的热情与积极性。

??自主创新原则。充分认识课程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采取有效措施,激励教师在实践中自主创新、大胆改革。充分发挥学校实施新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以学校为基地的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三、目标与任务

(一)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合理设置选修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尤其要保证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努力探索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有效途径。

(二)建立校内选课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办法和实现方式,建立校内选课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提高课程开设、开发、实施与管理的能力。指导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自主选择修习课程,促进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三)建立新型的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以课改为推动力,建立适合我市课程改革要求的管理新机制,着力推进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研究行政班级与教学班级并存的新型教育教学组织和学生管理形式,保持正常、规范的教学秩序,初步建立起有利于新课程实施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四)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切实做好课程改革的跟进培训和研究工作,鼓励教师针对新课程实验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间的交流与研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教科书选用制度。切实加强教学用书的管理。认真规划、积极开发新课程实施所需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

(六)建立符合新课程理念要求的评价制度。深化教育教学管理与学生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在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基础上的目标多元、方式多样、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兼顾的学生评价机制。

(七)建立符合新课程理念要求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努力促进课标、模块与教学实施的有机统一,探索课程改革实施与高考、高中学业考试与评价、学分管理相适应的有效衔接机制。制定符合素质教育方向、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施、具有我市特色的普通高中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八)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开发和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形成全市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新机制。

四、课程结构、内容与学制学时

(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分学习领域、科目、模块3个层次。课程设置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8个学习领域;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包括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15个科目;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

(二)课程内容。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选修两部分构成,选修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4个学习领域的科目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列入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列入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修内容,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列入选修ⅠC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自主选修。选修Ⅱ是由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的课程。

(三)学制与学时。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每学年分为2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2个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18学时。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3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个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个学分,达到144个总学分方可毕业。

五、重点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新课程实施

课程改革制度建设是科学、规范、有序推进课程改革工作的重要条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建立有序推进课改工作的《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学校课表编排方案》、《学校选课实施方案》、《学校走课制度》、《学校学分认定办法》、《学校学分认定的诚信制度》、《学校校本研训制度》、《学校课程资源开发计划》、《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等系列制度。

(二)加大培训研修力度,提高新课程的组织与实施能力

高中课改培训工作采取“统一规划、分层推进、分步实施、研训一体”的方式进行,把岗前培训与校本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岗前培训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校本培训要贯穿于课程改革过程的始终,坚持“边改革、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帮助教师在课程改革实践中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样本校建设,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样本校要围绕新课程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自身的校情,以教育科研引领课程改革,在重要领域和环节上积极探索,力争在点上有所突破,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课程改革中,努力解决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充分发挥样本校的资源优势,引领、带动其他学校,通过交流互动、资源共享,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并在实施新课程的实践中逐步形成自己的课程特点和办学特色。

(四)提高课程改革工作的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课程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安排课程,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开好每一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课时。

二是统筹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有效。

三是加强通用技术学科建设。要整合课程资源,充分挖掘利用职业学校、社区、企业、大学等课程资源,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好师资、场地、仪器设备,按照要求安排标准课时,保证通用技术课的实施。

四是构建完善的选课指导运行机制。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有特色、高质量的选修课程。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设立学校选课指导机构,明确选课指导教师的职责和任务,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

五是大力开发校本课程。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规划校本课程,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的筛选机制和校内外课程资源的相互转换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各类教学设施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广泛利用教师、社会人士、学生家长等人力资源和校外博物馆、科技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厂、农村、部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种社会资源,以及我市深厚的历史资源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因特网、局域网、校园网等公众网络信息化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具有时代气息、地方特点和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

(五)加快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探索构建发展性的教育评价体系

一是构建科学的课程建设评价体系。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的要求,着重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设置情况、教材编写、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方面,跟踪检查和评估课程运行质量,以保证课程标准真正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各学科模块结业考试试卷和样本课程档案的调阅和评估,汇总各学校改革情况和统计资料,对课程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

二是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办法。将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评价相结合,构建发展性的评价制度与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制定高中生成长记录手册,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全面反映学生成长历程。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把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个性特长和健全人格作为评价的重点,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是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提高教师课程执行能力和开发能力。评价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增强评价过程的反思、对话、交流和理解,发挥评价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市教育局要加强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立以教研室为核心、一线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指导小组,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教学研究、指导、服务和专业引领作用,从课程计划、教学管理、学分管理、地方与校本课程管理、教科书选用及管理、学校班级管理、选课指导、校本研究制度、评价制度改革、课程资源开发与共享制度、教师培训等方面入手,深入改革第一线进行实地调研和专题研究,定期进行经验总结、交流与推广,提出指导性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意见,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不断深化。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课程改革工作领导运行机制

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和指导实施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组织、指导、协调课程改革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课程改革工作任务,加强对辖区学校新课程实施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认真做好课程改革所必需的各项服务。

普通高中学校是新课程改革的主体,校长是学校课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新课程实施工作小组,贯彻落实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做好学校新课程改革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拓展课程改革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机制

要根据高中新课程实施的需要,增加教育经费投入,拓展高中教育资源,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现代化进程。在每年经费预算中要安排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用于新课程培训、专项研究、实施推进等各项工作;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优化课程改革工作师资保障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实际需要,确保新课程所必需的师资配备;要按照学校实际班级数和学生数,落实教师编制,为学校配备相应的教师。技术类课程所需任课教师,应先从学校现有人员中调剂解决,也可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中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以满足教学的需要。要把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培训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科学合理地确定教师培训标准,制订培训规划,在培训内容、方式、资源开发以及培训评估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不断创新,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课程改革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

建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纳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评估内容。教育部门要组织好对普通高中改革的调研和阶段性评估,监控学校课程改革实施的进程,特别要加强学校落实国家课程、课时、学分管理、教学用书使用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方面的督查,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确保每一所学校课程改革都能稳妥、有序地进行。

(五)完善课程改革工作舆论宣传机制

高中课程改革是国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争取社区、家长的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有效参与课程改革的新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各项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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