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荆州”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荆州”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11〕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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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0-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荆州”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荆政办发〔201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健康荆州”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健康荆州”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群众健康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立足实际、注重特色;综合治理、长效管理;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原则,树立健康第一的生活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创建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意识,增强健康理念,改善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围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理念,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相统一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共创、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运行体制,努力实现“人人具备健康素养、人人养成健康行为、人人参加健身活动、人人动手清洁家园、人人享有健康服务”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5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到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
(二)主要任务指标。
1.健康行为基本养成。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75%,农村≥70%;
——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70%,农村≥60%;
——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2.全民健身深入推进。在全市开展全民健身惠民工程,推广“全民健身‘一二一’生活方式”。
——倡导居民做到:每人每天参加1次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学会2种以上体育健身方法,每人每年进行1次体质测试;
——倡导家庭做到:每个家庭拥有1件以上体育健身器材,每年全家进行2次以上户外体育活动,每个家庭有1份(册)以上体育健身报刊或图书;
——倡导社区(行政村)做到:提供1处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每年组织2次社区(行政村)范围的体育健身活动,每个社区(行政村)拥有1名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全民健身志愿者;
——强调学校做到: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每天参加1小时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的体育健身活动,落实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时。
居民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达到45%以上;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1.6平方米;每1500人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居民体质达标率达到90%。
3.食品安全保障有力。本地生产的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外地调进的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质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
4.健康服务全面覆盖。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10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全覆盖。城市每1000户有1名家庭医生。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以乡镇为单位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5.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1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以上;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省级卫生城市、县城覆盖率达到10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6.居住环境绿化美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5%,绿地率≥35.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7平方米,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85%。
三、主要内容和活动
(一)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1.宣传“健康素养66条”。编印《健康素养66条》读本,发放到每个家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系统、天气预报节目等方式,广泛宣传《健康素养66条》。
2.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建“健康知识讲师团”,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健康知识。
3.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健康教育。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的主要卫生问题,在其外出和返乡集中的春节及其他重大节日,在农民工培训机构和车站、码头等聚集地,通过发放健康宣传折页、举办健康讲座、设置健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4.建设“五大健康阵地”。一是在广场、公园等地建立“健康广场”;二是在人流量大的地段建立“健康长廊”;三是在社区建立“健康俱乐部”;四是在媒体建立“健康教育栏目”;五是在窗口单位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
5.鼓励群众提高自身健康素养。开展“健康宝宝”、“健康之星”、“健康家庭”、“健康学校”和“健康社区”评选活动。通过层层评选,引导广大群众按照《健康素养66条》要求,了解基本健康知识与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掌握基本健康技能,从小抓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健康生活的良好风尚。
(二)全民健身行动。
6.全面推进城乡体育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加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配套建设,建立群众身边15分钟的健身休闲生活圈,实现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100%。大力推进学校、企事业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社会捐赠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7.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协的作用,健全社区、乡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组织,发展群众健身团队,设立121健身服务热线咨询电话,实现街道、乡镇体育组织达100%,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条块结合的健身组织网络。
8.开展群众普及的健身活动。以每年的“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定期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吸引每个群众每年参加适合自己并有兴趣参加的健身赛事和活动。积极倡导广场体育、公园体育、假日体育和休闲体育,培育和规范大众健身休闲市场,实现各县市区、乡镇、社区、行政村以“山、水、农、健”为特色的“一地一品”全民健身活动。
9.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组织、指导群众健身中的作用,实现全市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每个晨晚练点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全覆盖。定期向社会公布居民体质监测结果,实现居民体质测试常态化,并制定个性化的健身处方,为科学评价体育工作、制定全民健身政策提供依据。
10.建立体育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全国冠军等优秀运动员赴社区、学校、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参加全民健身社会公益活动,向广大群众展示精湛技艺,传授运动技能。现役运动员及在职教练员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达到7天以上。动员和吸引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体育院校学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
11.完善全民健身法规体系。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制定《荆州市全民健身条例》、《荆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等群众体育法规制度,加强《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执法力度,实现群众合法健身权益的有效保障。推进群众体育科普、法制宣传工作,实现公民体育科学素质和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食品安全行动。
12.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组织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引导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主动辨认生产许可标志,主动查看生产厂家、地点、日期等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有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1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提高食品安全合格率,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到2015年,食品质量总体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完善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加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避免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对全市餐饮业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到2015年,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80%以上,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强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督,确保市民食用“放心食品”。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14.保障饮水安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优先解决好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倡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强水厂运营监管,强化农村饮水净化和消毒措施,提高水质合格率。加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检测,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行动。
15.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力度,打造“10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实现城乡居民步行(或乘车)10—15分钟即可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确保广大群众及时方便地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6.建立覆盖城乡的便民健康服务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划片包干的方式,组织家庭医生上门提供健康指导服务。县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组织巡回医疗队,定期为农村交通不便和边远地区的群众提供健康检查和常见病、多发病查治服务。
17.建立居民健康检查制度。在城乡居民均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职工开展有关疾病的检查。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安排单位职工每2年体检1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生每年免费体检1次;入托儿童每半年进行1次体检。卫生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及早发现和治疗妇女常见病和多发病。
(五)健康服务普及行动。
18.开设“健康服务热线”。加强“12320”健康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在现有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健康咨询服务内容。到2012年,各地均能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预约挂号服务。
19.以医院为中心扩大健康服务。医疗机构对门诊就诊的慢性病、传染病患者开具“一病两方”,即用药处方和健康教育处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健康服务中心,定期在社区、机关、厂矿、学校等举办健康知识、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讲座;开通健康咨询热线电话,为市民提供医疗咨询、门诊和住院预约服务;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专家门诊医师和药剂师或执业药师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每年到社区、乡村开展1—2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六)疾病预防控制行动。
20.遏制与控制艾滋病和结核病流行。针对艾滋病流行特点,切实加强危险行为干预,实施母婴阻断行动。进一步提高结核病发现率,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化诊治,确保治疗效果。
21.继续扩大儿童免疫预防服务。加强预防接种机构建设,保持高水平接种覆盖率。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到2012年实现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一卡通,确保流动儿童及时获得免疫预防服务。建立控制乙肝专项,逐步扩大5—10岁少年学生乙肝疫苗接种,强化15—20岁青少年乙肝疫苗接种。
22.实施消除麻疹和消除疟疾行动。组织开展强化免疫,到2012年全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实施以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到2015年实现全省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
23.倡导合理膳食。加强营养指导与干预,制作“居民合理膳食自我管理包”,包内含一把控盐勺、一只控油壶、一本合理膳食指导手册,送发每户居民。在托幼机构、学校和进餐人数超过3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进行科学配餐指导。
24.控制烟草危害。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控烟宣传,大力倡导社会交往不敬烟、公共场所不吸烟的文明行为。医疗卫生单位带头控烟,到2011年底,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把无烟单位标准列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25.减少地方病危害。继续实施食盐加碘和改炉降氟,将地方性碘缺乏病和地方性氟中毒发病控制在较低水平。
26.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支持、鼓励和培养广大群众自主监测体重、腰围、血压、血糖和血脂的意识、行为和能力,提高人群相关指标知晓率。
(七)医疗急救与卫生应急行动。
27.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急救服务。建立全市和区域性紧急医疗救援和救治中心,120急救网络在农村地区以乡镇为单位全覆盖,并逐步向村级延伸。
28.建立灾害卫生应急体系。建立灾害卫生应急现场培训和模拟训练基地,加快紧急医疗救援和救治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畅通应急指挥救援信息系统,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灾害期间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29.大力普及医疗急救知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在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医疗自救互救、灾难自救、中毒自救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演练。支持、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
(八)母婴健康行动。
30.开展妇女保健。继续在农村地区实施免费婚检,推动婚前医学检查。通过补服叶酸专项行动,加强生殖保健服务,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
31.提供婴幼儿保健服务。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为婴幼儿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到2015年,婴幼儿免费保健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九)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32.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配套和更新改造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和运输。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监管,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进程,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3.绿化美化环境。强化街道、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江、河、湖等水体沿岸绿化,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以绿化攻坚、节能减排等专项行动为重点,严把各类厂矿、企业环评关,有计划地搬迁、淘汰严重污染环境企业。
34.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步建立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新机制。利用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项目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农村居民修建符合卫生要求的户厕和炉灶。
35.人人动手清洁家园。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日常保洁和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制度,在做好日常保洁的基础上,组织群众周末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居委会和村委会将清洁卫生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环境整洁。
36.加快卫生及生态城市(镇、村)创建步伐。各级政府将卫生创建作为优化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措施,以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示范景区创建为抓手,探索卫生创建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至2015年,在巩固中心城区、4个县市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创建,使中心城区达到国家卫生城标准,再创建2个省级卫生县城;全市20%以上的中心镇达到市级卫生镇标准,5%以上村达到市级卫生村标准,1%以上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20%以上的单位或社区达到市级以上卫生先进单位或社区标准,使城乡面貌有较大的改观。市政府对创建成功的国家卫生城市(镇)、省级卫生城市(镇)、国家级生态乡镇、村和省级生态乡镇、村给予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评定为市级文明村(镇)或文明单位者,必需先获得市级卫生村(镇)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37.加大城市环境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各地要增加执法力量,加强对城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违反《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和《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促销类噪声、露天生产噪声和机动车噪声进行查处和整治,对屡禁不止的商户,由各行政执法部门联合进行专项集中查处,并对扰民严重的业户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接受处罚的业户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8.实行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和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各级爱卫办每年对辖区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结果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进行分类和排位。市爱卫办每年公布各县市区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结果,对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十)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39.大力培植和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通过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大力培植和发展以三级医院为主体的大型医疗集团,以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私人医生、健身服务、健康咨询和调理康复等为主体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为人民群众提供不同层次、多种需求、更高质量的健康服务。
40.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大对中医的扶持力度,巩固提高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成果,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应技术,加强科研创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健康荆州”全民行动计划工作,成立荆州市“健康荆州”全民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级政府要将“健康荆州”全民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医改目标管理,在政策、资金上予以支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管理体系,实行目标考核。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成立本部门“健康荆州”全民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健康荆州”全民行动各项行动计划,细化职责,明确分工,协调行动。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基础作用,积极扶持各类志愿者队伍,形成完善的服务网络和体系,推动“健康荆州”全民行动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医药、体育、文化等体制改革,有效整合资源,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增加政府卫生投入,提高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涉及“健康荆州”全民行动的项目,由各级发改部门列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安排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实施。各级政府按人均1元,安排“健康荆州”行动工作经费,用于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健康指标的监测评估等工作。对城乡公共文化、卫生、体育服务等“健康荆州”行动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税费征收等,给予优惠政策。
(三)扎实稳步推进。各级政府要按照“一年全面展开,两年巩固提高,五年初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抓好行动的组织、部署和落实。2011年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行动,努力推进,2012年,重点抓好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2015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健康荆州”行动持续健康发展。
(四)严格督导考评。按照职责分工,科学制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政府对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居民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
荆州市“健康荆州”全民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建明市长
副组长:吴方军常务副市长
李国斌副市长
曾庆祝副市长
徐朝平副市长
成员:吴克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勇荆州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杨运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邹永华市“四城同创”办公室副主任
彭忠林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王圣发市总工会副主席
石必成共青团荆州市委员会书记
饶同珍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赵复雄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肖夕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云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邓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胡祥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大平市卫生局局长
詹宇生市教育局局长
孟祥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平成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会友市民政局局长
陈儒华市财政局局长
李佑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明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郑道柏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斌市农业局局长
郝永耀市水利局局长
卢明和市商务局局长
贺洪文市文化局局长
刘贤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曲金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杨少华市粮食局局长
吴必武市旅游局局长
李海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文艺市体育局局长
魏昌松市林业局局长
邓迪敏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秦明福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局长
谢作武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曹杜磊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廖深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项一峰市城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
曾小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董军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蒋经韬荆州日报社社长
刘身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周宏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朱道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少魁武警荆州市支队支队长
刘润长荆州区区长
刘辉萍沙市区区长
罗清洋荆州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黄双龙市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大平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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