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4年全市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4年全市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4〕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城管委拟订的《2014年全市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31日

2014年全市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方案

市城管委

为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改变我市架空管线杂乱无序的现状,根据2014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理十件实事的工作安排,决定对全市老旧社区、主次干道架空管线进行连片整治。为此,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任务

对全市265个老旧社区、60条主次干道的架空管线(详见附表1)容貌进行整治,达到整齐有序、规范安全、美观协调的景观效果。

二、整治方式

(一)整治原则。以区为主,以老旧社区为整治重点,连片连线开展整治。(近2年内将进行拆迁的社区以及管线入地工程的城市道路不纳入此次整治范围)

(二)整治职责。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区城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社区架空管线整治以区、街道为责任主体,权属单位积极配合;主次干道架空管线整治以权属单位为责任主体,区、街道协调配合。

(三)整治经费。社区架空管线整治经费由区人民政府落实,主次干道架空管线整治经费由权属单位落实。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社区、主次干道架空管线整治进行补贴。

三、整治标准

(一)社区架空管线容貌标准:强弱分设,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入管入盒,色调统一,标志清晰,牢固安全,美观协调。

(二)主次干道架空管线容貌标准:强弱分设,平整对称,高低一致,包扎均匀,色调统一,标志清晰,牢固安全,美观协调。

四、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3月)。各区、各管线权属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并落实整治经费。

(二)实施阶段(2014年4—9月)。各区、各管线权属单位根据整治方案和计划,按照设计、招标、施工、工程验收等规范程序,对责任范围内架空管线进行整治。

(三)验收阶段(2014年10—12月)。市城管委组织对265个老旧社区、60条主次干道架空管线连片连线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五、验收考核

(一)验收。各区、各管线权属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个架空管线整治项目进行工程验收;市城管委依据整治标准,以社区和单条道路为单元对架空管线容貌进行验收。社区架空管线容貌验收由各区提出申请,市城管委对申报材料(验收书面申请、社区行政区划图、设计效果图、整治项目中标合同、架空管线整治前后对比照片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市民代表对照社区架空管线容貌整治标准进行现场验收;主次干道架空管线容貌验收由各区负责,市城管委适时组织抽查。

(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社区架空管线整治验收考核表详见附表2、道路架空管线整治验收考核表详见附表3),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补贴。市级财政根据评定等级对社区和主次干道的架空管线整治费用进行奖励性补贴,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分别按照整治费用22%和12元/米(双向)的标准给予补贴;被评为良好等级的,分别按照整治费用20%和10元/米(双向)的标准给予补贴;被评为合格等级的,分别按照整治费用18%和8元/米(双向)的标准给予补贴;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补贴。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市架空管线容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架空管线容貌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各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市城管、财政、监察、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公安交通管理、供电、电信、广州军区第五通信团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委办公,由市城管委主任干小明任主任,市城管委副主任朱建华任常务副主任。各区、各管线权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架空管线整治工作,组建工作专班,落实整治经费,制订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按照计划进度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兑现政府承诺。

(二)严格整治标准。各区、各权属单位要认真开展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坚持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高标准验收,确保整治工程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不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以市民满意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三)强化工作责任。将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和大城管考核。对架空管线整治成效明显、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的在全市予以通报表扬,在当月或年度大城管考核中加分,市绩效考评办对各区同步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在当月或年度大城管考核中扣分,对工作不落实,整治进展迟缓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

附表12014年度各区架空管线整治任务表

附表2社区架空管线整治验收考核表

附表3道路架空管线整治验收考核表

(详见正文)

正文:GGL201453.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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