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文号:宜府发〔2011〕17号
颁布日期:2011-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宜府发〔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0〕65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新增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4项;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9项;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5项,其中市级下放管理层级的2项、归并的3项、改变管理方式的10项。新增、取消和调整后共有市级行政审批项目249项。

现将《宜昌市新增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宜昌市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宜昌市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宜昌市新增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宜昌市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3宜昌市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延伸阅读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贫困农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