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2~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2~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2〕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宜昌市2012~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宜昌市2012~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抗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工作来抓,以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共建相结合,加大投入,广泛发动,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组织发动强于往年、工作力度大于往年、资金投入高于往年、综合效益好于往年。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今冬明春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筹集各类水利建设资金15亿元,计划开工完建各类水利工程2万余处,投工1800万个,完成土石方3000万立方米;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7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7万亩;新增、改造小水电装机4万千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

(二)工作重点

1、突出抓好塘堰整治和抗旱水池建设。进一步巩固“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成果,落实塘堰(抗旱水池)管护责任。坚持因地制宜,采取财政投入驱动、整合资金联动、社会资金互动、动员群众主动等办法,按照每个村至少整治一口当家堰(抗旱水池)的原则,高标准整治建设塘堰(抗旱水池)3000口。

2、突出抓好农田排灌设施建设。抓好当阳、长阳、兴山、秭归、枝江、远安、宜都、五峰、夷陵9个全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改造末级渠系700公里。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完成市直东风渠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沮漳河灌排泵站更新改造2012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3、突出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确保明年汛前完成97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和4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4、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力推广生物慢滤水处理技术,严格项目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完成2012年度15.48万农村居民和6.24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5、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确保明年汛前完成已下达投资计划的夷陵、点军、伍家岗、秭归、长阳、五峰、远安、枝江、兴山等地1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

6、突出抓好农村小水电工程建设。启动五峰、长阳、远安、秭归“十二五”农村电气化项目建设,实施五峰、长阳、兴山3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抓好9个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新增小水电装机1.5万千瓦,改造装机2.5万千瓦。

7、突出抓好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坚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预防监督管理两手抓,以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为重点,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0平方公里。

8、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和水毁工程修复。抓好长阳、远安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加快供水、灌排等涉及民生的水毁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当年修复、当年见效。科学制定中小河流堤防、涵闸、泵站等影响安全度汛的水毁工程修复方案,尽早动工建设,确保在明年汛前完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抓的领导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认真抓好组织落实。要严格实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防汛抗旱连锁责任制,将建设任务分项目、分区域、分工程包干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水利部门负责农建指挥部日常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安排项目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和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部门负责审批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用地计划;环保部门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工作;农业、林业、卫生、扶贫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划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尽快出台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要严格执行水资源保护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加强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和应急管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要加快启动三峡库区水资源保护治理工程,强化水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保障库区水环境安全。

(三)深入开展宣传,努力创先争优。各地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的范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级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时报道冬春水利建设成就和先进典型。要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情况通报等方法,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序高效进行。要严格按照《宜昌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开展考核评比,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为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建设管理,加强检查督办。各地要切实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承诺制”五项制度。要切实加强招投标监管,做到应招尽招,决不允许出现规避招标的现象。要严把技术审查关,在项目规划、选址、勘察、设计中严格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优化设计方案,严格设计变更管理,提高设计质量。要成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专职机构,健全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网络,加大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巡回抽检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检查督办,特别是对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以及行动滞后的地方,要进行巡回督办、跟踪督办、驻点督办、舆论督办,促进度、抓质量、抓落实。

(五)完善基层服务体系,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各地要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不建机制不建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做到机构编制、人员队伍、预算经费、管理制度、基本保障“五到位”,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宜办发〔2012〕20号)要求,分类明确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切实落实塘堰、水池(窖)、小泵站、小水渠、小水闸、小型饮水安全工程等小型水利设施建后管护责任,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综合运用目标考核、合同约束、制度量化的办法,明确管护人员的责任和任务,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防洪安全。

(六)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地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本级财政投入,落实工程配套资金。要切实做好项目争取工作,足额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投入。要严格落实水利建设基金筹集政策以及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政策,确保专款专用。继续实施“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政策,引导受益户和其它经济组织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继续发挥村民“一事一议”的作用,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审批程序,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积极采取企业赞助、名人资助、能人帮助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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