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2〕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意见》要求,(扬府发〔2012〕59号),现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进度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全面正确履行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2

加快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课题的调研进程。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

8月底前

3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4

开展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活动,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各地行政服务中心

全年

5

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前风险评估机制,开展决策后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6

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定出台规范性文件。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7

出台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各县市区政府

4月底前

8

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必须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

市各部门

全年

9

健全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10

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满2年,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各地政府法制办

全年

11

清理公布市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技术标准,开展文件制定人员专题培训。

市政府法制办

三季度

12

提升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补充有关流程规定,进一步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13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市安监局、药监局、工商局、物价局、卫生局

全年

14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15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柔性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相对人权益告知制度,深化“集体审议,阳光问责”做法。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16

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整合文化市场执法队伍。

市城市管理局、文广新局

全年

17

开展乡镇综合执法的调研工作,选择一个乡镇作为试点。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二季度

18

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的执法检查。

市政府法制办

二季度

19

全面推进行政指导。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20

确保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21

拓展法律素质工程。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把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纳入计划,精心组织好执法人员“三年轮训”工作。

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

22

深化法治惠民工程。谋划法治办实事的项目内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推行“人性化”执法模式。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23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24

规范行政复议工作。重点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装备建设,加强行政复议业务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的比例不低于90%。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各地政府法制办

全年

25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的比例为100%。

市各部门

全年

26

开展行政救济专项课题研究。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全年

27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三个一”工作:召开一个年度总结部署会议、出台一份全年工作意见、形成一份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4月底前

28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三项任务”:半年重点工作的评估和总结、行政权力全面网上运行的自查和回顾、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7月底前

29

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和培育管理,出台我市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11月底前

30

市重点执法部门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依法行政工作,邀请新闻媒体集中报道先进典型经验。

市住房保障局、城建局、交运局、卫生局、质监局、药监局

全年

31

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活动,加强法制工作人员的专项法律知识培训。

市政府法制办

四季度

32

深入推进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全年

33

开展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制员队伍建设示范活动。

市政府法制办

11月份

34

开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体现一定分值。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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