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争创“爱民固边模范码头”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争创“爱民固边模范码头”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镇政办发〔2010〕1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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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8-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争创“爱民固边模范码头”活动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181号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提高镇江口岸服务保障能力,推进镇江港跨越发展,按照公安部边防局和省边防总队部署要求,现将《争创“爱民固边模范码头”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镇江口岸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促进镇江口岸平安建设和和谐发展。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争创“爱民固边模范码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爱民固边战略,努力打造平安、高效、和谐口岸,协助码头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服务镇江地方经济发展,全面提高边检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镇江口岸实际,决定开展争创“爱民固边模范码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为总目标,紧紧围绕公安部“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三项建设,积极服务保障镇江沿江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战略目标,努力构筑口岸安全稳定战略屏障,推动镇江口岸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爱民固边模范码头”创建活动,实施维稳、民心、固本、强基、联动“五大工程”,打造平安码头、高效码头、和谐码头,提高码头企业在口岸系统地位和形象,扩大“爱民固边模范码头”创建声势和范围,形成良好的社会互动效应,实现码头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双赢。
平安码头:公司领导重视安保工作,常抓、常议安全形势教育和管理工作,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管控好”,重点部位、重点人员、敏感时期防控措施落实率达到100%。边检、码头企业和涉检单位定期研究谋划“三反两缉”工作,构筑起边检主管、码头协管、船方自管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网络,实现“零偷渡”、“零事故”,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达100%。
高效码头:依托“电子口岸”平台,网上咨询、网上审核、网上报检、短信提示等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普遍运用,码头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运转正常,实现码头一线、监护中队、边检指挥中心三级音视频联网,达到实时沟通、实时指挥、实时监控的可视可控目标。创新推出企业认可、群众满意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窗口前移、服务前移,简化手续、提高效能,最大限度地节省企业生产成本,达到服务受理“零推托”,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过程“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目标。
和谐码头: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掌握群众呼声和企业需求,定期排查、研判各种矛盾隐患,做到提前预警、提前控制、提前化解,达到“小事调处在班组、一般矛盾调处在公司、简单问题调处不隔夜、复杂矛盾调处不推诿”。企业与船方、企业与员工、企业与查验单位关系融洽,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实现船方满意、公司满意、出入境旅客员工满意三个100%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爱民固边模范码头创建活动有序、高效开展,成立口岸码头企业争创“爱民固边模范码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局长、边检站站长和政委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口港局分管局长、边检站分管业务副站长、码头公司总经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江边防检查站,边检站分管业务副站长任主任,参谋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口港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码头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边检站政治处、后勤处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主要任务及步骤
根据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省边防总队部署要求,结合镇江口岸实际,争创“爱民固边模范码头”活动,从2010年8月份开始,至9月底前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分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上旬)
1.调查研究。深入调研、认真分析镇江港口企业码头泊位性能及现状、码头边检执勤查验设施、港区封闭性能及管控、公司及员工管理教育、港区治安状况,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2.征求意见。走访党委政府、码头企业、出入境人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创建“爱民固边模范码头”意见建议,分类汇总,稳步推进。
3.宣传发动。召开口岸创建“爱民固边模范码头”动员部署会,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调动码头企业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2010年8月至9月上旬)
1.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深化大走访活动,边检站执勤业务科每季度走访码头企业一次,检查员工作满一年、两年和三年的,服务对象和执勤人员双向熟悉率要分别达到80%、90%和100%,满意率分别达到90%、95%和100%。建立企业信息联络员制度,拓展边检国际互联网站功能,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委员会座谈会,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建立边检与码头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评估码头企业管控风险隐患,不断改进和创新码头企业管理工作。
2.强化法规学习培训。定期汇总边检最新法规要求,及时向码头企业进行法规宣传,码头企业积极配合边检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形势,开通法律援助热线,联合开展现场办公,定期分析研究出入境数据,实现信息预警、防范指导、法律援助等常态化发展机制。适时开展警企交流研讨活动,共同研究防范措施。
3.提高执法服务水准。坚持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在企业、船舶或出入境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按照边调查、边处理的思路,边检执勤执法行为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生产作业。创新通关便利举措,完善网上报检系统功能,开设边检服务热线,便利码头企业生产作业。24小时畅通边检服务“绿色通道”,24小时受理服务对象求助,24小时开展口岸限定区域巡查,24小时畅通警企联系渠道。
4.创新勤务运作模式。加快信息化建设,港区码头闭路电视监控覆盖率达100%,监控图像清晰完整,传输顺畅,运行稳定。推行扁平化管理,码头企业、监护中队、边检指挥中心建立三级音视频监控监管模式,全面推行码头电子哨兵、一线科队电子巡查、机关电子指挥,实时掌握口岸限定区域内船舶、人员动态和执勤情况,提升部队管控能力。实现警企协同联动,码头企业保安队伍建设规范有序,整体素质较高,主动配合边检开展码头巡查整治活动,适时组织联合处突演练,实现群防群治,综合治理。
5.改善通关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方式,建设集报检、审核、咨询、办证等功能为一体的“网上服务平台”;坚持送法上门、送证上门;实行“亲情服务”、“预约服务”和“帮扶服务”;做到证件检查验放快、发现问题处理快、接受任务落实快、重大情况反应快;“确保证件查验细心、处理问题耐心、解答问题热心、对老弱病残关心、对服务对象诚心;保证对服务对象有问必答、不无故拖延办检时间、急事先行办理、老弱病残得到有效帮助、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完善码头监管设施,保持码头企业执勤用房、岗亭、监控设备、标志标识等执勤配套硬件设施使用状态良好,最大限度地优化码头执勤监管环境。提高口岸防控能力,定期分析研判码头企业安保形势,加强预警信息通报和联动协作交流,定期发布安全分析预测,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共同维护码头正常通关秩序。
6.实现警企互利双赢。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法律跟进服务管理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探索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对企业员工守法遵纪和码头监管风险进行动态分析和量化评估,提供诚信优惠待遇。推行工作互评,规范登轮作业、管理教育、通关报检等操作流程,建立警企工作互评机制,推动诚信守法和服务水平大提升,实现互利双赢。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0年9月中旬)
1.码头企业自查自评。对照标准要求,码头企业于9月上旬开展创建“爱民固边模范码头”活动自查自评,全面总结回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明确落实整改责任主体、达到目标和推进时限,确保达标。
2.领导小组考核验收。依据码头企业自查自评情况,领导小组于9月中旬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组织群众座谈、深入港区码头一线调查了解等方式,全面组织考核验收。
3.召开命名大会表彰。9月中旬,按照上级要求将镇江口岸16座对外开放企业码头的30%即5个企业码头建成“爱民固边模范码头”。被评为“爱民固边模范码头”的对外开放企业码头年内免予边防年度审验。组织召开命名大会进行表彰,总结开展创建活动取得的经验做法,部署下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创建模范码头活动作为打造品牌码头、支持镇江口岸沿江大开发的一次有益尝试,精心谋划、超前部署、力求实效。要积极探索创建模范码头的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创建模范码头的措施和手段,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真抓实干,切实把创建模范码头活动打造成党委政府和码头企业满意工程。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指定专人主抓。镇江边检站要与各码头企业建立发展互动机制,及时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措施,量化各阶段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及个人,按照既定目标,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三)搞好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和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抓好创建活动舆论宣传,动员码头企业及员工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深入宣传创建模范码头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镇江边检站要通过建立与驻地党委政府和码头企业定期例会交流工作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切实确保模范码头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四)强化指导,推动落实。创建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模范码头的指导力度,与各职能单位、部门一起,共同研究推进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创建模范码头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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