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12-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5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府职转办字[2015]4号)精神,为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界定检查权限,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科学利用行政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着力消除监管盲点,防止执法扰民,优化市场环境。
3.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杜绝选择执法、人情监管,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形成监管合力,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
(一)编制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直各部门(附件1)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据《吉安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吉安市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确定的权责事项,对现有行政执法职权进行认真梳理,尽快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法规、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和检查事项,都要列入清单;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各单位要要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市直各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要经单位集体研究审定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地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外资局,联系电话:8239060,联系人:刘晓燕,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形成《吉安市市直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吉安市市直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县市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于2016年1月31日前编制完成并对外公布。各地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分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编制我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法制办负责合法性审查,市直各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吉安市市直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各部门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全市范围,市场主体名录库要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按照执法层级和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市直各部门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3),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地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外资局,联系电话:8239060,联系人:刘晓燕,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编制吉安市市直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加强日常监管。
责任分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吉安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要紧紧围绕我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总目标,以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为重点领域,对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责任分工: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直接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分工: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一)以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为依托,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是运用大数据资源构建的以信用为核心的全省企业监管“一张网”,也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载体。我市各责任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信息归集工作,加快推进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建设。要把该系统的运行与智慧城市的建设有效对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数据交换机制,实现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全面共享和有效利用,确保市场主体有关数据全市集中、关联整合和统一公示,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责任分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市直各部门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序时推进。
(二)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新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并通过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公示,向社会公众预警,同时启动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责任分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归纳监管抽查项目,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整合执法力量,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教育、文化、旅游、卫生计生等其它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责任分工: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和监管效率,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督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市、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抓好任务落实。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本部门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于2015年12月18日前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地址:市行政中心C座15楼1522室,联系电话:8222979,联系人:鄢和平,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支持氛围,还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发挥优势,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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