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管理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管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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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管理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4〕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去冬今春,我市单独组织招聘的1000余名农村小学教师已全部上岗,但是,在岗位落实过程中,大部分地方都能根据《吉安市2013年农村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采取按照考试分数选岗等办法确定工作岗位,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在乡村小学、教学点,为解决农村小学教师紧缺问题,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有少数地方违背招聘公告规定,没有将新招聘教师落实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而是以跟班培训为由,放在县城小学或中学岗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管理,根据市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规定,已选岗但没在所选岗位的新招聘教师,必须在4月10日前回到所选择的农村小学岗位任教;尚未安排选岗的新招聘教师,必须在4月10日前完成选岗,并到招聘岗位任教;新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必须安排在农村幼儿园或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含学前班)任教,不能安排到县城幼儿园。
二、由于安福三中(民办高中)教师一次性考录太多,为保证该校正常教学所需,新招聘的该校14名教师今年上半年仍留任安福三中支教,8月20日之前必须全部返回到所选岗位任教。
三、鼓励教师长期扎根基层、扎根农村从教。这批新招聘的教师,在农村中心小学任教的服务期不少于8年,在村小和教学点任教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春季开学已经到所选岗位任教的,在农村服务期从2月份算起;因各种原因新到所选岗位任教的,农村服务期从4月10日算起;留任安福三中支教的14名教师,农村服务期从8月20日算起。
四、新招聘教师要在农村小学安心工作,遵守服务期要求。对他们的业务提高,应以远程培训、校本培训为主,服务期内离岗培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他们借用在城区学校或其他岗位。
五、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追究。目前没有将新招聘教师全部落实到农村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永新县、峡江县、井冈山市、新干县、吉水县,市里将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区分情况,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县(市)分管领导乃至主要领导责任。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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