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市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文号:鹰府发〔2015〕5号
颁布日期:2015-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市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月湖区人民政府,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市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2月28日

鹰潭市市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依据鹰潭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土地市场供应能力和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订鹰潭市市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方针,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投入产出水平为着力点,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突出重大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产业结构升级关键用地,着力保障民生用地,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全面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编制原则。

1.坚持统筹发展原则。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主导,统筹区域联动发展,调整优化用地空间,着力提升市区功能品质,加大新城建设和各功能区保障力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城市空间立体开发,以用地空间的优化促进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同时,结合我市实施“1+3+10”城镇发展模式,以及旧城改造的深入,进一步优化我市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把土地供应与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

2.持续稳定供应原则。根据存量土地盘活、旧城改造、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充分考虑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土地供应、房屋销售等情况,结合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储备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土地供应规模,防止土地供应大起大落,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保障民生用地原则。坚持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统筹兼顾民生用地需求,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公共基础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各类民生用地供应,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4.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按照用好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思路,继续加大市区批而未用土地利用、存量盘活挖潜力度,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保障沿320国道产业集聚升级带建设的土地供应,加快推进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促进城市功能完善;严格控制“两高一低”等传统产业用地需求,限制高档商品房用地规模。

?二、编制依据

1.鹰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规划纲要;

3.鹰潭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年);

4.2015年度鹰潭市区土地储备运作计划;

5.《江西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1年版)》。

三、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15年鹰潭市区土地供应总量在7250亩左右。

(二)用途结构。

在2015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550亩;工矿仓储用地1200亩;住宅用地2450亩,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200亩,城中村改造600亩,商品房用地165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0亩;交通设施用地1100亩。

(三)空间布局。

按照上述供地计划,结合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及相关用地主体用地需求的汇总审核情况,2015年度市区供地计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行政区域情况如下:信江新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850亩,占供应总量的25.52%;月湖新城计划供应1560亩,占供应总量的21.52%;高新区计划供应1230亩,占供应总量的16.96%;现代物流园区计划供应830亩,占供应总量的11.45%;中心城区计划供应1780亩,占供应总量的24.56%。

四、政策导向

(一)加强房地产调控力度,维护市场健康稳定。

要密切关注和应对经济新常态下土地供需、用地结构、空间布局、时序安排的变化,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研判,适时适度调整土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区域、时序和方式。切实做好“防流拍、防贱卖”应对工作,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推动房地产开发用地平稳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供应城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二)加大民生项目用地供应,助推经济发展。

按照“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的总体目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文化、养老、医疗、市政环卫以及市政交通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供应,保障农村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和环境改善,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建设美丽乡村,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三)保障产业用地供应,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推动我市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建设世界铜都目标,以“1+6”产业项目为供应重点,结合加快推进水工、节能照明、眼镜、硫磷化工、大健康等十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科学合理安排各类产业用地供应节奏和时序,保持充足的土地供应规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发展商贸物流。

强化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大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的供应。支持配合大力发展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供应现代物流园、鹰潭国际商贸园、月湖新城等重点功能区用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土地规划和土地供应工作之间的衔接。

加快推进“三规合一”工作,确保土地储备供应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供应计划经批准后,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备齐资料尽快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条件,规划部门尽快提供规划条件。

(二)加强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工作之间的衔接。

月湖区、信江新区、现代物流园区、市土地储备机构必须对纳入正式供应计划的用地完善出让前期手续,包括报批、规划、开发等手续,达到净地供应条件,确保用地在计划期内有序供应。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对储备用地或新开发区域提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求,由市发展改革委纳入全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优先安排,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基建程序统筹建设。

(三)强化用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利用。

依托“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系统,优化调整建设用地全程管理,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避免土地闲置浪费。继续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开展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园区再造工程,加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投资强度、亩均产出、亩均税收等出让合同、履约监管协议约定指标落实情况的评价考核,落实奖优调弱政策措施,提高单位建设用地产出水平。

(四)严格执行用地标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

严格按照《江西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规定的工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的土地使用标准供地,把好限制、禁止用地类项目的供地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六、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鹰潭市市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http://xxgk.yingtan.gov.cn/fgwj/qtygwj/201503/t20150318_3234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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