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2011〕9号
颁布日期:2011-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20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网络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使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好第五个“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征文活动;

(二)开展大型户外政策咨询活动;

(三)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四)组织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干部开展社区(村)便民服务活动;

(五)组织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展社情民意征询活动。

二、构筑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平台

(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局域网络公开。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网站、局域网是政务公开重要载体意识,不断提高对网上政务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全市各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抓好网站建设及运行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未建设网站的要抓紧提出建设规划保证2011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已经建设完成的要按照栏目设定及公开要求限时完善。全市各县区、部门和单位所有政务公开事项都必须依托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

(二)利用《民心网》、《政府论坛》、《市长信箱》等网络载体受理、答复群众咨询事项。

(三)通过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询中心、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公开。

(四)通过阜新政报、新闻发布会、下发文件、编发简报等形式公开。

(五)创建社区QQ空间,搭建居民与社区沟通交流的信息平台。

(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公开。要继续办好“行风热线”、“黄金一刻”等栏目。

三、明确网上公开的原则和内容

(一)基本原则

网上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在网上公开。

(二)公开内容

1.各级行政主体、公用事业和社会服务行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

2.各级行政主体发布的非涉密文件。

3.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涉及社会生产生活、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4.各级行政主体针对企业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目的、结论等情况。

5.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

6.落实涉农收费、涉农价格公示制等国家涉农政策,落实财政收支和各类救灾、优抚资金以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标准、对象、使用等情况,涉及到的具体项目、标准、额度,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征地补偿政策、集体经济发展政策等情况。

7.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府采购,政府大额资金使用,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以上事项的重要环节要进行动态公开。

8.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其廉洁自律等情况。

9.行政处罚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预算外收入及支出使用情况。

10.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医院、水、电、气、通讯、城市公交、金融服务等公用事业和社会服务的基本信息及办事制度、程序、纪律、时限等情况。

11.政府投资项目要公开招标,并及时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

12.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的有关规定和使用情况。详细公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等情况。

13.2010年以前发布的各类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于2011年3月底前全部在网上予以公开。2011年新出台、变更、撤销、终止的各类应公开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公开。

14.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四、突出网上公开的重点环节

网上公开的重点要放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上,放在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上,放在“权、钱、人”的管理和使用等重要情况上,放在科学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等关键环节上。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公开工作。同时,要加强行政主体基本情况的公开,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做到真公开、实公开、全公开,使网上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使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五、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要对各县区政府、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和要求、组织与领导、内容与形式、程序和时间、督查和考核、责任与追究等进行明确,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要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或事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要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没公开的,经查实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的要坚决进行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不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体系

(一)依据政务公开目录和各县区、部门和单位的不同特点,将网站建设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考核参数,计入全市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考核,对不按要求落实网站建设任务,不按规定设立网站建设栏目等行为,进行量化减分。

(二)编制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及变动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三)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对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上月公开的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备案,备案内容通过政务公开网统一发布。

七、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年中和年末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部门和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各县区、部门和单位也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任务的分解细化和落实工作,结合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拟定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于4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高慧;联系电话:2813737、1390498048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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