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文号:淄政发〔2009〕61号
颁布日期:2009-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淄政发〔2009〕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也是我市新兴产业。当前,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面临深度调整,制定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保持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稳定增长,加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切实做好加大投入、自主创新、优化环境、扩大内需、稳定出口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市经贸委另行印发,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一并抓好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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